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7 14:04:54 制度 我要投稿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 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 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 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 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 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 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第十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二)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设施、场地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广播、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文化大院、俱乐部等)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五)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七)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十二条 文化站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保障其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文化站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 人员和经费

  第十三条 文化站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编制数额应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及所服务的乡镇人口规模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 文化站站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具备开展文化站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文化站站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或聘任,事先应征求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文化站从业人员须通过文化行政部门或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应考试、考核,取得职业资格或岗位培训证书。文化站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条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等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六条 文化站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岗人员退休或被调离、辞退后,应及时配备相应人员,确保文化站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各级文化培训机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学校、艺术院团等具体承担人员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 文化站的建设、维修、日常运转和业务活动所需经费,应列入县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不得随意核减或挪用。中央、省、市级财政可对文化站设施建设和内容建设予以经费补助。

  第十九条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或资助文化站。依法向文化站捐赠财产的,捐赠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

  第五章 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定期对文化站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考评。文化站建设情况应纳入创建全国和地区性文化先进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 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站和文化站从业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2

  为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

  1、文化站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签到,不准他人代签,外出从事公务活动,事前需向站长说明。

  3、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4、考勤结果将按照乡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

  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上班前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各功能活动室和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电脑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设备管理制度

  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乐器、音响、报刊图书等设备财物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专人专档,妥善保管,统一登记、统一发放、统一管理,不得丢失。

  2、站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并定期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移动、擦拭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

  3、设备只能用于开展群众性公益活动所用,严禁私自另作他用,不准擅自外借或人为损坏,不得占为己有。否则,因外借、损坏、遗失的,严格追究责任,由保管人、当事人按原价赔偿,确因工作需要,须有负责人书面批准,才能办理有关手续。

  四、文化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提倡敬业奉献。

  2、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本职岗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3、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实行挂牌办公,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各项文化娱乐活动。

  5、保持文化站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爱护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认真执行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7、行为仪表举止规范,提倡文明用语,做一个有较高素养的文化人。

  五、文化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要负责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3

  一、根据镇党委、政府各时期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乡镇文化站工作制度。做好水田地区文联和“一老一斜工作,做到有计划地开展地区文化、体育、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积极做好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社会管理员每周开展一至两次到各点档进行检查。二是坚持镇社会文化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大规模检查行动。

  四、定期组织各文艺团队开展活动。

  五、文化站负责对各村(社区)文化室、健身路径、晨晚练点指导站进行指导和管理,管理制度《乡镇文化站工作制度》

  六、深入基层,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共建优势,搞好社区文化。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文化工作计划,经领导审核批准,组织实施;

  2、发挥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3、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做好文化服务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5、做好广播、有线电视等设备的实施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传播器材的正常运行;

  6、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结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节目,负责自办节目的内容搜集、编辑、整理、播音工作。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促进镇江市社区文化工作的全面发展,将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推向新的层次,全面调动全体文化指导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1、接受文化指导员进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社区文化指导工作的矛盾,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在社区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每月到社区指导不少于0。5个工作日,要根据社区的需求,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文字记录备案。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各县市区参加的文化指导员进社区工作交流推进会议。

  4、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社区组建社区文化活动团队,建立健全团队的管理制度和活动计划。

  5、配合社区努力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一年中必须为文艺团队排演文艺节目1—2个、组织各类活动1—2场次,并积极为社区文化活动出谋划策。

  6、定期开展对文化指导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7、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掌握社区文化资源分布状况、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和活动信息,及时反馈,按要求定期填写报表。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保卫

  1.范围为xx区文化馆内安全保卫、消防、监控管理工作,包括公共广场、停车场、建筑物等。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执行严格的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以确保整个xx区文化馆的安全、有序。

  3.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

  4.对一般外来的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

  5.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

  6.重要出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整个xx区文化馆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

  7.确保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

  8.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9.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

  (二)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

  1.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

  2.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

  3.车辆停放建立登记制度,严防被盗事件发生。

  4.xx区文化馆内车辆行驶有序,一律不准按鸣。

  5.其它与交通、车辆、停车场有关的事项。

  (三)清洁卫生

  1.范围包括整个xx区文化馆内所有歌舞厅、舞蹈室、展厅、休息室、公共部分、停车场、电梯、通道、公共地方、卫生间、建筑物外墙、门窗、xx区文化馆内广场、道路、红线内公共区域。

  2.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xx区文化馆内广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5.中标人需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办公体育馆内大堂、走道、公共场所地面定期打磨保养。

  8.建筑物自来水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每年4次),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9.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垃圾箱。

  10.中标人在清洁卫生中消耗的物料工具等费用自负。

  11.定期清洗外墙(每年2次)。

  12.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四)绿化管理

  范围包括xx区文化馆红线范围内的绿化地保养维护。

  1、草坪和地被管理

  ①草坪平整表绿,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水、肥充足,无病虫害。

  ②据草地品种、生长情况、气候状况等因素,一般生长季节每月除杂草2次,非生长季节每两个月除杂草1次,要求连根系清除。

  2、绿篱和灌木养护管理

  ①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

  ②除杂草,发现寄生藤必须马上清除,并入袋销毁,养护面松土,无板结,绿篱每年修剪整型12次以上。

  ③施肥:每年松土施复合肥4次,结合雨天进行,以撒施为主。

  (五)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1.中标人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配电房需24小时有人员值班。

  2.电梯、中央空调(含水处理)、消防三项设施、设备,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已聘请专业公司承包维修、养护工作,中标人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协调及监理工作,明确责任。

  3.中标人对专业公司承包、保养的'电梯、中央空调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对消防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人人有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事故。要做好巡视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5.中标人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处理。

  6.中标人在维修保养项目中属正常的维修、保养、更新或使用中的消耗,不属中标人人为事故破坏,单价材料费用在商定限额人民币叁佰元($300)内的由中标人负责,超出范围的单项工程费用及元器件费用报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审批后,由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支付零部件、物料及工程费用。

  7.其它与物业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的事项。

  (六)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

  1.建筑物本体、道路、场地(结构、防水、外立面除外);

  2.室外排污、排雨水管道维护,地下管网;

  3.市政设施、沙井、雨水井、污水井;

  4.物业装修管理。

  (七)档案资料管理

  1.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八)物业管理质量指标要求

  1.中标人必须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中标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治安案件发生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场所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火灾、违章发生率;违章处理率;用户投诉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2.中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九)物业管理期限及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

  1.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2万元($2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未能成功取得由区级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

  3.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在每月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

  (十)中标人责任

  管理服务期内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群众、采购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篇6

  (一)管理服务要求高。xx区文化馆是国家一级文化馆,集机关办公和对外开放于一体,每年还经常举办形式多样的重要活动(含重要接待活动、画展、文物展览等),其安全性要求非常高,尤其是文物展览,文物价值无法估算,鉴于其物业管理服务难度比常规性物业管理大,经营管理风险也大,要求文物管理服务达到相关的专业水平并符合文化馆的服务需求。

  (二)xx区文化馆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室对中标人组建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业务归口管理。

  (三)中标人对xx区文化馆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有审核权。

  (四)一些车场、监控、出入口的保安等重要岗位的设置,须经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五)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六)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

  (七)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八)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xx区文化馆分管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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