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03 19:26:0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篇)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各种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篇)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1

  一、薪资

  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职员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职员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资、职务补贴和销售提成加奖金,合理的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

  3、月薪工资在次月___________日前现金发放或存入职员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国家规定,职员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国庆节:3天(十月一日)

  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职员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职员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职员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3、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职员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职员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职员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5、春节休假或探亲的职员,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6、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职员,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三、请假

  职员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参照行政管理部规定。

  四、加班

  (一)加班费的计算

  1、一般职员加班工作时间记为职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______%计算。

  2、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3、职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论处。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职员出差,受派遣的职员,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职员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公司对出差的职员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六、培训

  1、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职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职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职员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职员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职员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5、公司所有职员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职员培训登记卡》上,《职员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职员档案内。

  6、公司对职员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七、保密

  1、职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职员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职员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职员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职员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考核

  1、试用考核:职员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九、福利

  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2、公司为一般职员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为职员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职员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职员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十、资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职员予以资遣:

  2、停业或转让时。

  3、业务紧缩时。

  4、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5、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职员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6、职员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7、职员资遣的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工作效率较低者。

  3)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8、职员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职员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0、职员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12、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13、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14、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15、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十一、辞职

  1、职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2、一般职员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2

  一、本公司员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员交卸。

  2.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单位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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