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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精选11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1
参照国务院,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现制定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
一、考勤
1.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并负责对部门正职及以上领导的考勤。各部门负责对所属人员的考勤,并于工资发放前3天将考勤表交办公室汇总。
2.本会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执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双休日。
3.本会计算工作人员日工资,按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4.以下情形视为迟到、早退:按本会规定的作息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提前15分钟下班。
5.以下情形视为旷工:(1)未按请销假的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的;(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但不足半天的',计为旷工半天;非正常缺勤半天以上但不足一天的,计为旷工一天。
6.秘书长以下工作人员往市外出差,须经秘书长、会长审批同意;秘书长出差由会长审批。
7.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市内公务(一天以内的),须将去向告知本部门负责人;部门正职告知分管领导;副秘书长告知秘书长;秘书长告知会长。
二、请销假及休假
(一)请、休假的审批程序:
1.请休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休假二天的,由秘书处分管领导审批;
3.请休假三天以上的(含三天)须由秘书长审批;
4.部门负责人请休假由秘书长审批;副秘书长以上请休假由会长审批。
(二)请、销假的注意事项:
1.本会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天以上均须出具医院证明;
2.本规定明确的所有请、休假事先须填写《协会工作人员请休假申请表》并经审批,如特殊情况未及时填表者,可先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待返单位后补办;
3.因公出差、请假、休假人员事先须作好必要的工作交待,在外期间与单位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请、休假假期结束后,须向批准人和办公室销假,否则作超假处理。
(三)年休假的有关说明:
1.工作人员年休假,可以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经领导批准,可转下年度使用。
2.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三十天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已婚职工或未婚职工当年已按规定享受探望父母假期或夫妻分居探亲假期的,不再安排年休假。如当年已休假,而休假天数少于探亲假天数的,可予以补足。女性工作人员按规定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的,男性工作人员按规定休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4.凡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仍可按国家规定,享受节日假期。休假期间的节日假(含公休假日)时间可累加计算。
5、未休年休假的,按未休实际天数计发浮动工资。
(四)探亲假的有关说明:
1.在本会工作满一年的专职工作人员,与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起,且双方居住地相距80公里以外的,可享受探亲待遇。
2.工作人员符合享受探父母假期待遇,且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在每四年一次探父母的假期里选择探父母或探居于异地的岳父母、公婆。
3.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配偶可来深探亲,本会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工作人员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2
1、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入学教育、班会、两操、升国旗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理论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填入
课堂纪要;早操、课间操、自习课、升国旗仪式及各项集体活动由值周班等负责考勤;实习课实习教师负责考勤(校外实习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考勤);住校学生晚寝考勤由宿管人员负责考勤。
3、迟到、早退均以铃响为标准鉴定,铃响人未到或铃响人已离开,分别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三次或早退、迟到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校外实习以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4、病假应由校医或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班主任批准;病假一天以上的,应住院或回家治疗。
5、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事假一律由本人办理,不准捎假,事后不得补假。
6、病、事假三天以下的应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7、住校学生周末可按学校要求登记离校回家,周日晚6:00前应返校;登记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回家的,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处理;
8、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9、住校生请假离校应由宿舍管理员批准。
10、不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期满返校时,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住校生晚七点前到宿舍管理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或夜不归宿处理。
11、病、事假应填写学校印制的假条,存根联及相关手续由班主任留存;
12、班主任应组织班委会填报《班级学生考勤表》,《班级学生考勤表》无班主任签字无效。
13、上课学生缺勤,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缺勤半天的,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缺勤一天应报学生科。
1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每晚查寝,发现有学生夜不归宿,一小时内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找夜不归宿的`学生。
15、经常夜不归宿、连续旷课七天、一学期累计旷课十天的,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直至责令退学。
16、任课教师疏于管理或提前下课致使学生在上课时间内离开教室或实习场所,负有考勤职责的教师未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学生考勤各项工作,门卫未按作息制度要求使学生离校或入校,因而造成学生伤害等事故,学校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3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小时按半天计算,扣元;旷工小时按一天计算,扣元,旷工天,扣元;旷工天,除名。
二、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结算。
②凡全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符合国家规定结婚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天(含公休及节假日)。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4
一、有关统一工作时间规定:
1、一周六个工作日
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
(中午安排值班)
午时:14:00—18:00
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
上午:9:30—11:30
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时间
午时:12:00—19:00
二、有关上下班签到制度规定:
1、鉴于目前各售楼部签到形式各异,现统一格式:需具体体现:上午:上、下班时间
中午值班人员
午时:上、下班时间
2、员工上班时间后到达现场均视为迟到: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10元
②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内,视为事假一天③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④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罚50元,并作警告处分,连续二个月斟情做来源理。
三、有关外出登记的规定:
所有员工外出均填写外出登记表,详细填写外出时间、外出理由、预计回到时间,回到时需填写回到时间。
另外:售楼经理外出、回到时需用售楼电话向销控部报到。若发现上下级互相庇护,双方当月满勤奖取消,并加罚100元。四、有关排班表规定:
所有售楼部必须于每月月底之前将次月的排班表报送公司,若有调班,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申请,并经销控部同意后方可调班。
否则经理和售楼人员各罚50元。
五、有关请假规定:
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销控部明确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需持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方可请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计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资100%计扣;病假按日工资50%计扣,旷工按日工资200%计扣。
备注:凡迟到、早退、请假、自行调班、外出未登记一次者,满勤奖取消,并按相关条款计扣工资。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5
为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运转机制,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晚来或早走者,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时间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串岗,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3、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并于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将考勤月报表送办公室审核汇总。考勤表应如实反映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的的`依据。
4、上班时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围、时间在1天以内的,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在2天以上,或离开本市的工作人员,应向局长报告事由和去向。
5、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遇事离岗必须说明情况。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时间超过1天均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的,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旷工15的天,按辞退处理。
6、凡局机关重大工作、活动,无故不参加或迟到,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7、考勤表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制订。
二、请假
1、干部职工的请假从严控制,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的,方可批准。请假应事先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1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局长审批。
3、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局长审批。
4、班子成员、副县级调研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5、机关工作人员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病假一般应有医院证明。
6、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应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续假手续;因故不能办理的应向领导先行告知,获准后方可续假,并在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手续,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以旷工论处。
7、机关工作人员在假期未满或期满回单位上班后,科室工作人员应向分管领导报到;正、副科级干部应向局长报到。
8、请假去外地者,行前要说明去向,并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告知科室负责人,以便联系。
9、对有资历享受年休假、探亲假而未享受的以及产假、哺乳假、婚丧假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内遇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不作请假天数计算。
10、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工作人员不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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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职工请假,不管是事假、病假、产假,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离开;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重病,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和医院证明,否则按旷工计算,重急事来不及写请假手续,回岗位两天之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凡未经批准,不假而走或随意找人代课的,计为旷工,教师上午8:20,下午2:20要按时签到,不得迟到和早退;
三、婚假、探亲假安排在假期里,非假期不能请假,丧假按规定为3天,(丧假范围为直系亲属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要办理请假手续,急需超假者,超期按事假市场繁荣,仍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四、教职工病、事、产假的时间限制及工资发放按有关规定办理;教职工生重病痊愈,要求恢复工作的.,必须有出院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每期病假时间前后累计;如开医院假证明骗取休息者,按旷工处理;
五、计生假第一次按计生假处理,第二次按病假处理;
六、教职工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学校领导审批,四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7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8
总则
根据一九八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有关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XX省《有关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工的基本职责
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工作时间
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
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明确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提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病假的工资待遇
婚、丧假
具体规定
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产假、哺育假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景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工资待遇
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元按元计发。
探亲假:
具体规定
贴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明确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工伤假
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工资待遇
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异常奖。
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工伤
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团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非工伤。
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补充规定
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景,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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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鹿教[20xx]1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计划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行业协会请假考勤制度 10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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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请病须持挂钩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于当日向校办请假。患急病来不及开具证明的须电话或托人口头通知校办,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2.教职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吝则作旷课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到校办填写有关请假安排通知书,经批准后请假通知书送达有关处室,备案调整工作。
4.教职工结婚、产假、探亲、丧事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但必须向学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以上假期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5.教职工因公外出访问、学习,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等要请公假的`,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经分管领导批准方能请假。一律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且一切费用自负。
6.请假期满要及时到校办销假,否则继续计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员及职员考勤工作由校办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处负责。
2.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作休时间表,课程表上课,不得迟到或提早下课,随意调课。如有急事调课须经教务主任同意,同教务虽安排调课并作好记录。未经同意擅自调课代课的,一经查实作旷课处理。
3.职员必须按作息时间表准时上下班(部分职员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行政领导与全体职员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中途不得随意离校。有关处室人员按规定时间外出采购办事,有急事,临时外出必须经处室主任同意才能离岗。未经同意擅自离岗.一经查实作旷工处理。
4.教工大会(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缺席、迟到、早退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行政人员及职员签到考勤每月结算一次,每迟到一次扣结构工资分1分,无故不签到作旷工处理。每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每学期无故不签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级下,降一等。
6.上述请假考勤制度的处理依据参照校内结构工资方案中有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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