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时间:2024-04-26 18:56:45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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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2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2篇)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

  1·目的

  为了鼓励司机安全行车特制定本办法。

  2·司机安全奖

  2·1条件:一个公历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包括意外事故和由于操作失误,致使车辆现出严重损害等情形。

  2·2认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司机安全奖认定工作。年度最后一个月月末,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司机本年度行车情况,出具“司机安全奖励确认单”交财务,作为其发放安全奖的依据。

  2·2标准:每月50元;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2·3发放:司机安全奖励按年发放;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司机安全奖发放表”。财务部依据“司机安全奖励确认单”和“司机安全奖发放表”发放安全奖。

  3·司机补助

  3·1司机出车伙食补助: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3·2司机行车补助:

  3·2·1每趟往返在100公里(含)至300公里(不含)间的,每趟行车补助10元;

  3·2·2每趟往返在300公里(含)至700公里(不含)间的.,每趟行车补助30元;

  3·2·3每趟往返在700公里(含)以上的,每趟行车补助50元;

  3·3行车在省会及相同类别城市停留期间,每天补助10元。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司机出车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2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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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服务制度,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及工作态度,保护公司财产,确保公司配送车辆运行良好、驾驶员行驶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设立驾驶员安全奖。驾驶员在一年当中无违法、违章记录,无出险记录,年终奖励驾驶员1000元。

  2、驾驶员在出险情况下,对方全责不记录驾驶员档案中(依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的,根据责任认定书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案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驾驶员罚款100元。涉案金额2000~5000元的,驾驶员罚款200元。涉案金额5000~20000元的,驾驶员罚款500元。涉案金额超过20000元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3、保证车辆的卫生。车辆卫生应由驾驶员和业务员共同负责,车辆管理组和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不合格一次每人罚款50元。

  4、驾驶员回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到门岗统一管理。不得未经允许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钥匙带离公司、拿别人的钥匙出车和私自配备公司车辆钥匙。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如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此条情况中车辆发生一切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车辆出现违章,如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超速、乱停乱放等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8、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马虎开车造成的单方事故,参照第二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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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遵章守纪,保证公司车辆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记录填写及安全违纪情况督查。

  2、驾驶员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年检及记录填写,安全,遵守交规出车。

  四、内容

  (一)出车补贴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驾驶员出车均按0.1元/公里予以补贴(日照市以外其它地区)。

  2、周六、周日出车,另给予20元/天的补贴。

  3、出车必须严格填写出车记录。

  (二)安全奖

  1、每季度交通安全奖标准为500元,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放。享受安全奖,要求做到:

  (1)认真敬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该季度内,无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无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车辆出车记录填写规范,并及时提交审核。

  (5)车辆的日常自我维护与保养,并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季度安全奖: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派车任务的。

  (2)该季度出现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10天的。

  (5)季度内车辆使用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提交的。

  (6)车辆超过年检期限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考核: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部和生产品质部共同组织,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进行检查、考核。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5

  一、车队驾驶员奖励规定

  1、工作积极进取、任劳任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者,根据成绩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精心维护车辆设备、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者,根据实际表现酌情给予精神奖励。

  3、积极维护公司信誉及时举报违反公司或车队规章制度者,在给予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奖50-150元.

  4、对公司,尤其是车队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者奖50-100元。

  5、采取正当的措施及时避免了一些重大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奖励或通报表扬。

  6、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违章、无事故(12个月)公司将在年终予以安全奖励300-500元,对工作认真、无事故、综合表现较好,在年终将授予优秀驾驶员称号,并奖金500-1000元.

  二、车队驾驶员处罚规定

  驾驶员在运输及保养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不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车辆的正常行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轨者处20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统一调度,违反指令或挑拣运输工地的;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造成混凝土抛洒滴漏道路的;

  (3)驾驶员在装料前未放净搅拌筒积水造成混凝土报废的,按每方100元处罚;

  (4)驾驶员不看运输单送错混凝土,造成损失的;

  (5)驾驶员不按规定执行而损害公司形象,无理取闹、打架、吵架、影响工作的;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100元罚款;

  (1)驾驶员在工地施工结束前车辆不按规定等待通知擅自行动的;

  (2)驾驶员在工地施工未结束前中途请假或私自洗车休息的;

  (3)驾驶员对油耗、公里数、车数或保养记录不清的;

  (4)驾驶员在工地结束后未到公司值班室报到,并未经当天值班员许可签字后,洗车休息的;

  (5)搅拌楼前除等待车辆外,预备车位只准停放一辆车等候,其余依次排队,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罚款。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1)未按生产通知单要求时间出车的;

  (2)车到工地后,未按规定快速搅拌1分钟以上或不下车放料的;

  (3)未按时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私自离开公司的;

  (4)未经生产部或车队领导许可,长时间与乘坐闲杂人员聊天影响安全驾驶的;

  (5)车辆保养时驾驶员不在场或保养不及时的;

  (6)私自更换上班时间而没有请假备案批准者;

  (7)把脚放在方向盘上等不文明行为者;

  (8)空车长时间等待装料未及时熄火或关空调者;

  (9)上下班乱签到或代签者,开会不签到者;

  (10)出车前未按规定检查机油、电瓶水加满油箱柴油,电瓶水过少以及机油在过上下刻者;

  (11)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滞留在食堂吃饭或喝酒者;

  (12)不按交通规定,超速行驶者;

  (13)除特殊情况重车加油、补胎、车辆行驶中搅拌筒停止转者;

  (14)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证及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

  违反以上三项25条规定者,月违规三次将通报批评,月违反五次者加倍处罚,超过五次者待岗反思或进行辞退,待岗反思期间只发最低生活费。

  三、关于交通事故个人赔偿规定

  凡本公司职工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工作,精心操作,做好安全驾驶。由于个人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引发交通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考虑到以教育为主,在大事故中适当减轻驾驶员负担,现规定个人赔偿的比例如下:

  A:

  1、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80%给予赔偿,另外扣一个月工资;

  2、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6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3、负同责的按事故费用的4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4、负次责的按事故费用的2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注:事故费用指该事故所造成保险理赔后的部分)

  B:

  1、未经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按100%赔偿;

  2、经公司处理但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按30%赔偿;

  3、由于公司原因造成驾驶员罚款,由公司全负责。(包括扣分学习费用,但每次必须到车队备案)

  4、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四、奖罚措施规定的其他条款

  (1)奖罚规定的出台,望各位驾驶员同志相互鼓励,督促;努力做到“多争奖,避处罚”。

  (2)奖罚规定进行修正将以公示发文方式通知。

  (3)该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尽数上报公司。

  五、请假制度

  先填写请假单然后由队长批准,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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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7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驾驶责任,结合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

  1、禁止将所驾驶车辆交与任何其他人员驾驶;

  2、禁止酒后开车;

  3、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不明物品、可疑人员乘车;

  4、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5、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6、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7、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8、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0、禁止严重超员、超速的。

  11、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2、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禁止不按规定规定线路行驶或无特殊情况随意临时停车的;

  14、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5、询问驾驶员休息睡眠情况,是否饮酒、服药,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

  1、雾霾、大风、冰雪、暴雨、低温等极端恶劣天气;

  2、行驶线路安全状况发生改变;

  3、线路客流变化情况;

  4、班次运行情况;

  第五条操作方式

  1、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由主管客运部通过安全例会、日常口头告诫等方式进行;

  2、综合管理科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方式进行;

  3、驾驶员安全告知由智能调度中心通过智能调度系统进行。

  4、客运部要有安全告诫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车号、线路、告诫时间、地点、告诫内容、处置内容及双方签字等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安全考核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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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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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按月进行保养(保养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需要保养时则保养);每次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发生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附:《定期保养表》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2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500-1000元奖励。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0

  1、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接车时需对所接车辆进行仔细点检,并与公司签订接车验收单,在规定使用年限内车辆状况必须和接车时状况保持一致(如发现特殊情况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视情况而定,如发现异样延期不报者,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使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除车辆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门负责。车队只负责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车队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派车时应分发到人。个人用车时需和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与车队负责人协商调车,车队负责人根据情况调配车辆。

  2、板车司机外出送车时,需以预支款的50%作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垫付,待公司接到客户接车确认单或电话确认后,根据实际消费凭证报销全额费用。(注:预支款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里程及消费标准进行支付)

  3、板车司机出差按天数进行补助,每天补助100元,其余餐补等补助按照人事部的相关制度进行。

  4、板车罚款金额200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应请示车队负责人。

  5、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6.1.2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6.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1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2

  第一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第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第三条: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各项记录。

  第五条: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运行,不私自更改校车运行路线,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六条: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工作时间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准开与驾证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到达每个停靠站点,需打开停车臂,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再次行驶前,要环顾四周,确保无障碍物后继续行驶;行驶途中注意周围车辆,并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安全工作。

  第十条: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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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2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范本(通用12篇)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

  1·目的

  为了鼓励司机安全行车特制定本办法。

  2·司机安全奖

  2·1条件:一个公历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包括意外事故和由于操作失误,致使车辆现出严重损害等情形。

  2·2认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司机安全奖认定工作。年度最后一个月月末,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司机本年度行车情况,出具“司机安全奖励确认单”交财务,作为其发放安全奖的依据。

  2·2标准:每月50元;实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2·3发放:司机安全奖励按年发放;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司机安全奖发放表”。财务部依据“司机安全奖励确认单”和“司机安全奖发放表”发放安全奖。

  3·司机补助

  3·1司机出车伙食补助: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3·2司机行车补助:

  3·2·1每趟往返在100公里(含)至300公里(不含)间的,每趟行车补助10元;

  3·2·2每趟往返在300公里(含)至700公里(不含)间的.,每趟行车补助30元;

  3·2·3每趟往返在700公里(含)以上的,每趟行车补助50元;

  3·3行车在省会及相同类别城市停留期间,每天补助10元。

  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司机出车罚款一律由个人承担。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2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上班期间应由车队长统一实行车辆调配,任何司机无权私自将所用车辆开出公司,如若正遇车队长不在办公室且用车部门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也应告知用车部门电话通知车队长。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公司,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以此而造成的对车辆的破坏或人身伤害,一切损失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公司并可视情节严重选择是否继续劳动合同,违此规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上班期间,驾驶员除工作出车外,均必须留守在工作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请示车队长,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车队长进行统一调度。如果在车队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即使在车队长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员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过1个小时者,可直接按旷工处理,如果外出不开手机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每个驾驶员一个星期只有3次这样的申请机会,请大家合理安排。

  5、严厉禁止疲劳驾驶,若有客户投诉开车过程中打瞌睡的,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6、严厉禁止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者客户投诉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和飚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刮擦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8、驾驶员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尽量少在车内吸烟。如有客户在车上,驾驶员则因先征求客户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所吸烟,如若客户不同意,驾驶员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客户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9、必须统一服从车队长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车队长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为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客户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1、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自己所保管的车辆交与车队成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费由违规者自行负责。如若交与不会驾驶的人员学驾驶,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奖励制度。

  1、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全都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2、每个季度进行的总结评比中,由车队长根据这一个季度的出车情况和表现情况提出4位最佳驾驶员的候选人(车队长和该季度有过违规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围内),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同样的,每年也要进行一次大的评比,所有这一年内没有过任何一项违规的驾驶员都可以参与评比(车队长除外),如果全年中没有无违规的驾驶人员,则由每个季度的候选人参与评比,由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最多者给予800元的奖励。投票决定权按照司机40%,车队长30%,长丰公司30%的比例来决定。

  3、连续2年未出现任何违规的或者获得过5次季度最佳驾驶员的,公司可以与该名驾驶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车”评选活动,由服务公司车辆组结合所有使用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评比,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200元的奖励,全年进行一次大的评选,维修费用最少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3

  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提高服务制度,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及工作态度,保护公司财产,确保公司配送车辆运行良好、驾驶员行驶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设立驾驶员安全奖。驾驶员在一年当中无违法、违章记录,无出险记录,年终奖励驾驶员1000元。

  2、驾驶员在出险情况下,对方全责不记录驾驶员档案中(依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的,根据责任认定书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涉案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驾驶员罚款100元。涉案金额2000~5000元的,驾驶员罚款200元。涉案金额5000~20000元的,驾驶员罚款500元。涉案金额超过20000元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3、保证车辆的卫生。车辆卫生应由驾驶员和业务员共同负责,车辆管理组和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不合格一次每人罚款50元。

  4、驾驶员回车后必须将钥匙交到门岗统一管理。不得未经允许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钥匙带离公司、拿别人的钥匙出车和私自配备公司车辆钥匙。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如发现此情况,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另外,此条情况中车辆发生一切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借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车辆出现违章,如闯红灯、不系安全带、超速、乱停乱放等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产生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8、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马虎开车造成的单方事故,参照第二条规定处理。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4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鼓励遵章守纪,保证公司车辆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记录填写及安全违纪情况督查。

  2、驾驶员负责车辆维护、保养、年检及记录填写,安全,遵守交规出车。

  四、内容

  (一)出车补贴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驾驶员出车均按0.1元/公里予以补贴(日照市以外其它地区)。

  2、周六、周日出车,另给予20元/天的补贴。

  3、出车必须严格填写出车记录。

  (二)安全奖

  1、每季度交通安全奖标准为500元,与该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放。享受安全奖,要求做到:

  (1)认真敬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2)该季度内,无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无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车辆出车记录填写规范,并及时提交审核。

  (5)车辆的日常自我维护与保养,并始终保持车况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季度安全奖: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完成派车任务的。

  (2)该季度出现交通违章记录。

  (3)该季度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

  (4)该季度内因个人原因请假超过10天的。

  (5)季度内车辆使用记录不填写,或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提交的。

  (6)车辆超过年检期限的。

  (7)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考核: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部和生产品质部共同组织,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进行检查、考核。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5

  一、车队驾驶员奖励规定

  1、工作积极进取、任劳任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者,根据成绩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精心维护车辆设备、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者,根据实际表现酌情给予精神奖励。

  3、积极维护公司信誉及时举报违反公司或车队规章制度者,在给予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奖50-150元.

  4、对公司,尤其是车队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者奖50-100元。

  5、采取正当的措施及时避免了一些重大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奖励或通报表扬。

  6、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违章、无事故(12个月)公司将在年终予以安全奖励300-500元,对工作认真、无事故、综合表现较好,在年终将授予优秀驾驶员称号,并奖金500-1000元.

  二、车队驾驶员处罚规定

  驾驶员在运输及保养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不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车辆的正常行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轨者处200元罚款。

  (1)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统一调度,违反指令或挑拣运输工地的;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造成混凝土抛洒滴漏道路的;

  (3)驾驶员在装料前未放净搅拌筒积水造成混凝土报废的,按每方100元处罚;

  (4)驾驶员不看运输单送错混凝土,造成损失的;

  (5)驾驶员不按规定执行而损害公司形象,无理取闹、打架、吵架、影响工作的;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100元罚款;

  (1)驾驶员在工地施工结束前车辆不按规定等待通知擅自行动的;

  (2)驾驶员在工地施工未结束前中途请假或私自洗车休息的;

  (3)驾驶员对油耗、公里数、车数或保养记录不清的;

  (4)驾驶员在工地结束后未到公司值班室报到,并未经当天值班员许可签字后,洗车休息的;

  (5)搅拌楼前除等待车辆外,预备车位只准停放一辆车等候,其余依次排队,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罚款。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1)未按生产通知单要求时间出车的;

  (2)车到工地后,未按规定快速搅拌1分钟以上或不下车放料的;

  (3)未按时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私自离开公司的;

  (4)未经生产部或车队领导许可,长时间与乘坐闲杂人员聊天影响安全驾驶的;

  (5)车辆保养时驾驶员不在场或保养不及时的;

  (6)私自更换上班时间而没有请假备案批准者;

  (7)把脚放在方向盘上等不文明行为者;

  (8)空车长时间等待装料未及时熄火或关空调者;

  (9)上下班乱签到或代签者,开会不签到者;

  (10)出车前未按规定检查机油、电瓶水加满油箱柴油,电瓶水过少以及机油在过上下刻者;

  (11)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滞留在食堂吃饭或喝酒者;

  (12)不按交通规定,超速行驶者;

  (13)除特殊情况重车加油、补胎、车辆行驶中搅拌筒停止转者;

  (14)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证及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

  违反以上三项25条规定者,月违规三次将通报批评,月违反五次者加倍处罚,超过五次者待岗反思或进行辞退,待岗反思期间只发最低生活费。

  三、关于交通事故个人赔偿规定

  凡本公司职工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工作,精心操作,做好安全驾驶。由于个人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引发交通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考虑到以教育为主,在大事故中适当减轻驾驶员负担,现规定个人赔偿的比例如下:

  A:

  1、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80%给予赔偿,另外扣一个月工资;

  2、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6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3、负同责的按事故费用的4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4、负次责的按事故费用的2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注:事故费用指该事故所造成保险理赔后的部分)

  B:

  1、未经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按100%赔偿;

  2、经公司处理但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按30%赔偿;

  3、由于公司原因造成驾驶员罚款,由公司全负责。(包括扣分学习费用,但每次必须到车队备案)

  4、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四、奖罚措施规定的其他条款

  (1)奖罚规定的出台,望各位驾驶员同志相互鼓励,督促;努力做到“多争奖,避处罚”。

  (2)奖罚规定进行修正将以公示发文方式通知。

  (3)该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尽数上报公司。

  五、请假制度

  先填写请假单然后由队长批准,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6

  第一章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7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驾驶责任,结合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

  1、禁止将所驾驶车辆交与任何其他人员驾驶;

  2、禁止酒后开车;

  3、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不明物品、可疑人员乘车;

  4、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5、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6、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

  7、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8、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9、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10、禁止严重超员、超速的。

  11、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2、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禁止不按规定规定线路行驶或无特殊情况随意临时停车的;

  14、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5、询问驾驶员休息睡眠情况,是否饮酒、服药,确定其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第四条驾驶员安全告知内容

  1、雾霾、大风、冰雪、暴雨、低温等极端恶劣天气;

  2、行驶线路安全状况发生改变;

  3、线路客流变化情况;

  4、班次运行情况;

  第五条操作方式

  1、驾驶员安全告诫内容由主管客运部通过安全例会、日常口头告诫等方式进行;

  2、综合管理科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方式进行;

  3、驾驶员安全告知由智能调度中心通过智能调度系统进行。

  4、客运部要有安全告诫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车号、线路、告诫时间、地点、告诫内容、处置内容及双方签字等项目。

  第六条本制度执行情况与部门安全考核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8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9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按月进行保养(保养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需要保养时则保养);每次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发生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附:《定期保养表》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2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500-1000元奖励。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0

  1、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接车时需对所接车辆进行仔细点检,并与公司签订接车验收单,在规定使用年限内车辆状况必须和接车时状况保持一致(如发现特殊情况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视情况而定,如发现异样延期不报者,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使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除车辆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门负责。车队只负责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车队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派车时应分发到人。个人用车时需和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与车队负责人协商调车,车队负责人根据情况调配车辆。

  2、板车司机外出送车时,需以预支款的50%作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垫付,待公司接到客户接车确认单或电话确认后,根据实际消费凭证报销全额费用。(注:预支款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里程及消费标准进行支付)

  3、板车司机出差按天数进行补助,每天补助100元,其余餐补等补助按照人事部的相关制度进行。

  4、板车罚款金额200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应请示车队负责人。

  5、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6、事故管理:

  6.1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6.1.2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6.2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1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驾驶员安全奖惩制度 12

  第一条: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第二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第三条: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行车安全,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第四条: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各项记录。

  第五条:严格按照行车路线运行,不私自更改校车运行路线,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第六条: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不带病开车,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严禁工作时间酗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准开与驾证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到达每个停靠站点,需打开停车臂,待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再次行驶前,要环顾四周,确保无障碍物后继续行驶;行驶途中注意周围车辆,并协助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上下车安全工作。

  第十条: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