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6 15:30:37 羡仪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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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岗位和逐级责任人职责。应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有消防档案

  液化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液化气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我单位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必须到已输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应避免液化气瓶超期“服役”。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7、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连接加热装置的软管,应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气瓶应与加热装置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使用液化气时,先检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检查后打开气瓶阀门,再开加热装置开关,用毕,亦要先关气瓶阀门,待火熄,再关闭加热装置开关,防止因关一个阀门,易致气体泄漏发生安全事故。

  11、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库房,严禁将气并瓶留在工作现场。

  12、库房液化气实瓶与空瓶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13、安全员应每天对液化气瓶库房进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区域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范围内所有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第二条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的同时在厨房内使用柴油灶或其他炉灶,水平距离必须保持在0、8米以上。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应放置在稳固、荫凉、通风良好的位置,钢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置、倾斜或平卧放置。

  第四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按规定送检,禁止使用变形、超龄、脱漆和字印不清的.钢瓶。

  第五条不准将液化石油气钢瓶靠近高温源和阳光下曝晒,严禁用明火烘烤钢瓶。

  第六条经常检查、保养灶具和钢瓶,定期更换减压阀、输气管等配件,禁止碰撞或用硬件敲击开启钢瓶阀门。

  第七条使用前要检查钢瓶阀门、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当发现室内有液化气气味时,不得使用明火或开关电器,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

  第八条使用时采用先点火后送气的方法(自动打火、按说明操作)点燃后不得离人,并随时观察情况。

  第九条钢瓶内液化气不得放尽,瓶内应保持大于0、5/㎝2表压,以防空气进入钢瓶;充装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系数标准,不得超量充装。

  第十条严禁私自灌装和倾倒液化气;瓶内残液应由液化气供应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倒入卫生间、垃圾箱或排污沟内。

  第十一条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私自灌装液化气和处理残液者,如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云南方舟大酒店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食堂液化气瓶与煤气灶具台保持安全3米以上的`安全

  2、严禁非操作人员开液化气阀门

  3、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胶管老化,接口脱落等现象,严防液化气泄漏。使用煤气灶时,要用专用点火设备,不得使用打火机近距离点火

  4、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要将门窗打开,不查明原因,不能点燃。

  5、烧水、炒菜时,打开引风设备,排除油烟和废气。

  6、遇到外界影响,液化气灶自动熄灭时,应立即关闭,重新点燃开启。

  7、食堂灶台及液化气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液化气钢瓶角阀及总管阀门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8、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

  9、钢瓶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采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

  10、搬运液化气钢瓶时,应将阀门旋紧,不准滚动和撞击,

  11、存放时要垂直,放置稳当

  1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随时处理隐患。减压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内老化腐蚀的,要立即更换。

  13、灭火器箱上面,严禁堆放一切杂物。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气库房、装卸气作业区、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禁止用火;

  13、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气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4、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5、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6、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液化气站站长全面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液化气站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属消防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与非消防工作上;

  3、对干粉灭火器定期检验,应保持良好状态(压力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视为正常);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严禁埋、压、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要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灵敏有效。

  7、各场站配置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上。一年进行一次更新换药。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损坏要照价赔偿,影响灭火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数量,并及时报站长联系充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根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气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液化气站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财产和公民的安全。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经理)为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消防员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员和从事液化石油气操作的人员要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消防员应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站人员进行4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并将考核情况记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

  4、单位建立由站长和安全消防员同任正、副队长,全站40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两次消防灭火演练。

  5、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员再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

  6、安全消防员要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7、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和“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携带明火或穿戴化纤衣物和带钉鞋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明火的作业时,要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许可申批手续,并严格履行科学的隔离、置换和分析化验方法,做好动火准备工作。动火现场要有监护人,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将动火设备撤离生产区。

  8、当站内出现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中最高职务者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和气瓶,任何人都有拨打“119”电话报告火警的义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为保证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以及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严禁在液化气站停车场和站内吸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站。

  2、零瓶用户必须持液化气票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整车用户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票证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不得随意停放,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停车场以及液化气站内不得排放液化气和倒残液,不得拖滚、敲打液化气瓶;停车场内不得摆摊设点,修理车辆。

  4、凡是拉运液化气的车辆,进站时必须向门卫监测人员提供有效证件,槽车充装应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拉运钢瓶的车辆应提供(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道路运输证)和液化气票据,不得无证进站和无票进站。

  5、凡进出站门口的钢瓶,必须经监测岗位人员清点,核对后方可出入。

  6、所有进站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好我站提供的阻火器,佩带好2个以上消防灭火器、危险标志灯具;进站车辆限速不大于五公里/小时;不得将杂物带进站内。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停放,停稳后必须熄火;严禁在站内检查、加油、调试和修车;严禁随意使用非防暴工具;不允许打开喇叭、开放收录机。

  7、充装人员必须穿戴我站提供的防静电服装,用户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进站后必须关闭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

  8、拉运钢瓶车辆的'车厢底部必须垫衬木板或胶皮。钢瓶最多只能装两层需用木板或胶皮隔离,严禁钢瓶碰撞。

  9、液化气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有鼓包变形,部件要齐全完好,检验时间要清晰,不得超过规定的检验期限,钢瓶必须按规定戴好两道橡胶震圈。液化气槽车的压力表、液面仪和安全阀等附件要齐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瓶或槽车,本站拒绝充装。

  10、进站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兰州石化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的各项有关制度,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章违法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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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3篇)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液化气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岗位和逐级责任人职责。应根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要素在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中的互动关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二、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

  液化气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三、有消防档案

  液化气站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并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液化气站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十)其它应备案的记录。

  四、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液化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五、有可靠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设施

  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六、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性质,加上瓶体本身承受较高压力,使用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我单位用气安全,使用液化气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应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

  2、必须到已输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3、自制造之日起,前三次检验周期为4年,第四次为三年,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期限是15年,应避免液化气瓶超期“服役”。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气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禁止使用。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6、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7、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8、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9、气瓶连接加热装置的软管,应在工作面自然下垂,液化气瓶应与加热装置保持3米以上距离。

  10、使用液化气时,先检查附近是否有火源,安全检查后打开气瓶阀门,再开加热装置开关,用毕,亦要先关气瓶阀门,待火熄,再关闭加热装置开关,防止因关一个阀门,易致气体泄漏发生安全事故。

  11、气瓶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库房,严禁将气并瓶留在工作现场。

  12、库房液化气实瓶与空瓶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放。

  13、安全员应每天对液化气瓶库房进行安全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三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试验线项目使用的液化气及液化气罐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液化气罐属于压力容器,内装的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只能做为食堂生活用。不得用作工程,替代乙炔使用。

  2.项目部食堂及外协队伍用液化气罐防火安全工作统一由项目部安质部管理,对防火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液化气罐应供应商应有合格的资质,并应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确认。液化气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其资料存档,并上报项目部。应与供应商签订的供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供货方需有液化气罐的检验合格证(签),钢瓶及充灌的液化气压力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禁止来历不明的液化气罐流入使用。

  5.50kg液化气罐应存放在专用的砖砌库房内,与人员密集区域应有有效安全距离,库房应与用火区须有有效隔离,库房应设置门、锁。

  6.液化气罐库内禁止放置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用火。除运送人员和炊事员外他人不得随意开锁入内。气罐库应有防晒、防雨、通风设施。

  7.15kg液化罐应与炉灶保持1.5米的有效安全距离。放于室外的.液化气罐必须防晒、防雨、通风。

  8.连接罐体的减压阀必须为合格品,连接炉灶的软管连接必须使用耐压、耐油管,管头使用专用卡扣紧固,禁止使用铁线绞固。超过1.5米距离的应采用硬管(镀锌铁管)连接过渡。穿墙管必须加硬管做防护。

  9.液化气罐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在食堂的炊事人员中,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防漏气的安全检查。

  10.炊事人员在使用前应进行《液化气罐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未参加培训考核或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考核成绩存入人员管理档案。

  11.项目部及外协队伍单位应贯彻落实、遵守本制度和《液化气罐防火、防爆安全操作规程》。

  1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违反本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项目部安质部将根据情节和严重性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处理,对违反规定引发的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区域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范围内所有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第二条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的同时在厨房内使用柴油灶或其他炉灶,水平距离必须保持在0、8米以上。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应放置在稳固、荫凉、通风良好的位置,钢瓶应直立放置,严禁倒置、倾斜或平卧放置。

  第四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按规定送检,禁止使用变形、超龄、脱漆和字印不清的.钢瓶。

  第五条不准将液化石油气钢瓶靠近高温源和阳光下曝晒,严禁用明火烘烤钢瓶。

  第六条经常检查、保养灶具和钢瓶,定期更换减压阀、输气管等配件,禁止碰撞或用硬件敲击开启钢瓶阀门。

  第七条使用前要检查钢瓶阀门、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当发现室内有液化气气味时,不得使用明火或开关电器,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

  第八条使用时采用先点火后送气的方法(自动打火、按说明操作)点燃后不得离人,并随时观察情况。

  第九条钢瓶内液化气不得放尽,瓶内应保持大于0、5/㎝2表压,以防空气进入钢瓶;充装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系数标准,不得超量充装。

  第十条严禁私自灌装和倾倒液化气;瓶内残液应由液化气供应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倒入卫生间、垃圾箱或排污沟内。

  第十一条对违章使用液化气、私自灌装液化气和处理残液者,如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云南方舟大酒店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食堂液化气瓶与煤气灶具台保持安全3米以上的`安全

  2、严禁非操作人员开液化气阀门

  3、使用液化气前必须仔细检查液化气瓶连接的所有管路、接头、阀门等是否完好,防止胶管老化,接口脱落等现象,严防液化气泄漏。使用煤气灶时,要用专用点火设备,不得使用打火机近距离点火

  4、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要将门窗打开,不查明原因,不能点燃。

  5、烧水、炒菜时,打开引风设备,排除油烟和废气。

  6、遇到外界影响,液化气灶自动熄灭时,应立即关闭,重新点燃开启。

  7、食堂灶台及液化气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确认液化气钢瓶角阀及总管阀门关闭。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8、禁止用任何方式强行开关液化气钢瓶角阀。

  9、钢瓶与用气器具或供气系统严禁采用软管连接,要用硬管连接。

  10、搬运液化气钢瓶时,应将阀门旋紧,不准滚动和撞击,

  11、存放时要垂直,放置稳当

  12、做好日常安全检查,随时处理隐患。减压器、密封圈等在使用期限内老化腐蚀的,要立即更换。

  13、灭火器箱上面,严禁堆放一切杂物。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气库房、装卸气作业区、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禁止用火;

  13、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气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4、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5、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6、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液化气站站长全面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液化气站人员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属消防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用与非消防工作上;

  3、对干粉灭火器定期检验,应保持良好状态(压力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视为正常);

  4、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

  5、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严禁埋、压、圈、占。

  6、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时检查保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冬天要做好灭火器材的防冻保暖工作,灵敏有效。

  7、各场站配置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上。一年进行一次更新换药。

  8、擅自取消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损坏要照价赔偿,影响灭火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必须进行统一登记,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使用用途、使用数量,并及时报站长联系充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液化气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液化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液化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液化气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每只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然后通知供气室关闭气源总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液化气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液化气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根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气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液化气站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财产和公民的安全。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经理)为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消防员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员和从事液化石油气操作的人员要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消防员应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站人员进行4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并将考核情况记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

  4、单位建立由站长和安全消防员同任正、副队长,全站40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两次消防灭火演练。

  5、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员再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

  6、安全消防员要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

  7、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和“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携带明火或穿戴化纤衣物和带钉鞋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明火的作业时,要事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许可申批手续,并严格履行科学的隔离、置换和分析化验方法,做好动火准备工作。动火现场要有监护人,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将动火设备撤离生产区。

  8、当站内出现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中最高职务者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疏散无关人员、车辆和气瓶,任何人都有拨打“119”电话报告火警的义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为保证液化气站的安全生产以及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严禁在液化气站停车场和站内吸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进站。

  2、零瓶用户必须持液化气票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整车用户必须持有关证件和票证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充装,不得随意停放,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停车场以及液化气站内不得排放液化气和倒残液,不得拖滚、敲打液化气瓶;停车场内不得摆摊设点,修理车辆。

  4、凡是拉运液化气的车辆,进站时必须向门卫监测人员提供有效证件,槽车充装应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拉运钢瓶的车辆应提供(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道路运输证)和液化气票据,不得无证进站和无票进站。

  5、凡进出站门口的钢瓶,必须经监测岗位人员清点,核对后方可出入。

  6、所有进站机动车辆必须安装好我站提供的阻火器,佩带好2个以上消防灭火器、危险标志灯具;进站车辆限速不大于五公里/小时;不得将杂物带进站内。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停放,停稳后必须熄火;严禁在站内检查、加油、调试和修车;严禁随意使用非防暴工具;不允许打开喇叭、开放收录机。

  7、充装人员必须穿戴我站提供的防静电服装,用户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进站后必须关闭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

  8、拉运钢瓶车辆的'车厢底部必须垫衬木板或胶皮。钢瓶最多只能装两层需用木板或胶皮隔离,严禁钢瓶碰撞。

  9、液化气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有鼓包变形,部件要齐全完好,检验时间要清晰,不得超过规定的检验期限,钢瓶必须按规定戴好两道橡胶震圈。液化气槽车的压力表、液面仪和安全阀等附件要齐全完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钢瓶或槽车,本站拒绝充装。

  10、进站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兰州石化油品储运厂液化气站的各项有关制度,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章违法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本站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