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5 11:35:03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1、本学校法人代表是营养改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2、营养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3、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5、心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8、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9、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10、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账,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

  一、健康体检及“五病”调离相关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建立并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接受《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及专业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从业人员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考试结果等,以备查验。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随时备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二、患有肠道、呼吸道、各种传染性疾病及皮肤病患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由领导安排调岗或休假。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每日换洗工作服、帽。

  四、上班时间不得佩带任何饰物、随地吐痰、吸烟喝酒、咀嚼吃东西、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不染指甲,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

  五、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

  六、进入车间按要求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七、上厕所前要换工作服,便后洗手、消毒、烘干、保持个人良好的行为举止。

  八、下班后不准将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穿出车间外。

  九、凡患有5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十、积极参加个人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个人行为准则,按食品从业人员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每年开学前期由品控部对于所有新员工进行岗前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十二、每年定期组织厨师、洗消、原料验收及库房管理等重要岗位职工开展强化培训,组织其他岗位职工开展卫生知识常规培训。

  十三、公司的所有培训活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评定要符合《质量、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培训管理控制程序》的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

  一、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知识的竞赛,强化职工的`卫生意识。

  七、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8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职工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食堂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堂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炊事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安排好每周的.饭菜,每天的饭菜核价要合理,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炊事人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病人进入食堂。认真搞好烹调,做到精打细算,饭菜要花样多、味道好,要确保热饭、热菜,要烧足开水和稀饭。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

  一、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聘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述两项条件方可上岗:按规定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培训,领取培训合格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工作及服务态度方面的监督。

  八、食堂从业人员花名册报送学校备案,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2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幼儿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园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主管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3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堂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堂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4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将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应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加强卫生管理。

  1、食品的采购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尽量在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证明(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单位进行采购,索取供货商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并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

  (2)采购食品时应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识。

  (3)禁止采购的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的食品。

  ⑦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泡发的水产品及动物内脏。

  ⑩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2、食品的贮存

  (1)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详细做好进货登记(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并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应按要求专库(一般分为主食库房、调料品库房)贮存,离地隔墙10cm以上,吊牌建卡,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库房不得放臵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杂物。需冷藏的食品必须在10℃以下,需要冷冻的食品必须在-18℃以下运输和储存。

  (3)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4)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有效防潮、防鼠措施。

  3、食品的加工

  (1)食品的加工严格按食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粗加工→精加工→烹调→配餐进行。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原料应分别在各自的粗加工间内进行粗加工、清洗后才能进入精加工间进行加工、食品原料禁止存放在地面上。

  (2)不得加工销售高危险性食品(如野生菌、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外购直接入口熟食等)

  (3)加工用具、设备用后须及时清洗干净,特别是绞肉机、和面机等食品加工机械和工用具。白案案板用后须立即清洗。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加工工具应分开使用且有明显标识。

  (4)烧煮烹调食品要做到蒸熟、炒熟、煮透、炸透、凉透。需要加热的食品特别是二次加热食品、大块动物性食品、炒饭等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食品从制作熟至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品临时存放应>60℃或< 10℃。冷冻食品贮存应< -18℃。

  (5)食品添加剂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食品添加剂用法、用量应严格控制,要有专用衡器、容器定量加入)

  4、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

  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专用的卫生设施,从脏到净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消毒方法:①流通蒸气消毒,100℃维持10 -15分钟以上;②煮沸消毒要求餐具完全浸入水中煮沸后保持5-15分钟以上;③电子消毒柜消毒(适用茶杯和少量餐具)须控制温度为120℃,消毒时间10 -15分钟;④含氯消毒剂消毒(适用于不能高温消毒的'物品)如:84消毒液,要求严格按说明操作,注意应将需消毒的物品浸泡在含有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的密闭容器中30分钟,消毒后须用清洁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的消毒液;⑤使用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0℃以上,冲洗消毒时间应在40秒以上。消毒好的餐具应放在密封专用的餐具保洁柜中保存。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各自岗位的卫生要求,增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

  (2)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并臵于帽内。要求做到“四勤三白”。“四勤”即①勤洗手、剪指甲;②勤洗澡理发;③勤洗衣服被褥;④勤换工作服;“三白”即穿戴白工作服、白帽、白口罩,保持清洁。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不能留长发、长须,工作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会客、不得涂指甲油,不戴手饰,并注意手的消毒(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上厕所后、接触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4)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上岗前检查询问制度,岗位领班每天应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时,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待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6

  一、组织管理

  1. 学校食堂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2.校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

  3.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置的原辅料未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不得进入加工程序。

  4. 建立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清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 实行食堂加工管理全程监控,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原料仓库、餐厅等场所都装有监控设施。

  6. 食堂事务长(或劳务承包负责人)每天下班前总结当天的工作情况,点评工作的得失,布置第二天的相关工作;每周学校分管领导要总结本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布置落实下周工作。

  二、设施要求

  7. 粗加工间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经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8. 切配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9. 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识。

  10. 烹调间卫生要求: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浅渣、排烟罩不滴油。

  11. 备餐间的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12.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

  13. 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通道口设门。

  14. 备餐间用紫外线灯(波长200-275m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 m3设置,紫外线灯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u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2米高度。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

  15.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16. 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加工区和备餐间。

  17.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货架,离墙壁离地面超过10厘米。

  18.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19. 仓库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三、消毒要求

  20. 餐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21.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OC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 OC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 OC,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2.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mg/L ,消毒时间不少于5分钟。

  23.采用化学消毒的要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

  24、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消毒对象、消毒方式、消毒药品及浓度、操作人员及检查人员。

  四、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要求

  2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6. 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27.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8.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9.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

  30. 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

  31. 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

  3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每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33. 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戴一次性手套。

  34.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应洗手:

  A.开始工作前;B.处理食物前;C上厕所后;D.处理生食物后;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G.处理动物或废物后;H.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I.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

  五、原材料采购的索证和索票

  35.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6.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7.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如果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8.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9.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六、食品选购

  40. 大米:新鲜大米色泽乳白呈半透明,粒型整齐,粒面光滑有光泽,可有轻微垩白(粒面上的白斑),有的米粒留有黄色胚芽是正常大米。

  陈米及劣质米一般色泽发黄,光泽度差,粒面无光泽,有糠粉,碎米多,垩白多,粒面有一条或多条裂纹,大米保管不当或陈化后,有黄粒米产生,米粒为水黄或深黄色,不仅影响口感,还含有黄曲霉毒素, 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影响。

  新鲜大米有正常清香气味,大米陈化后无气味或有糠粉味,劣质大米则有轻微霉味。而且,好的大米手感光滑,手插入米袋后拿出不挂粉,劣质大米则手感发滞,手插入米袋后拿出挂有糠粉。

  可取几粒大米放入口中细嚼,新米尝之有新鲜稻谷的清香气味,陈米或劣质米则无味道或有轻微异味。好米米质坚实,次米发粉易碎

  好米加水浸泡米粒发白,劣质米加水浸泡后米粒裂纹多。也可以把大米放在透明玻璃板上,在光线充足处观察大米是否有裂纹粒。优质面粉手感细腻,粉粒均匀;劣质面粉则手感粗糙。

  若感觉特别光滑,也属有问题的劣质面粉。

  41. 在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1)看包装。对小包装油要认真查看商标,特别要注意保质期和出厂日期。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标准代号的千万不要随便购买。

  (2)看色泽。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颜色浅,低品位的食用油颜色深(香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的颜色略有差异,加工出来的劣质油比合格食用油颜色要深。

  (3)看透明度。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透明度好,无浑浊。

  (4)看有无沉淀物。高品质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5)看有无分层现象。若有分层则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

  (6)闻。不同品种的食用油有其独特的气味,但都无酸异味。

  (7)看油状。取个干燥洁净细小的玻璃管,插入油中堵好上口慢慢抽起,油若呈乳白状,表明内中有水,而且越白就说明水分越多。

  (8)析杂质。将油加热到150℃倒出,如果是优质食用油,应无沉淀,否则有杂质。如果杂质味苦,则杂质可能是淀粉;

  如果杂质味甜,则油中可能掺有含有糖类杂质。

  43. 肉类:质量好的新鲜猪肉,色泽鲜嫩,富有弹性,瘦肉鲜红,肥肉洁白;质量较差的猪肉,感观较差,肉无弹性,肥肉白中带黄;腐败变质的猪肉,颜色暗淡,无光泽,手感湿而发黏,闻之有腐败气味.新鲜的黄牛肉呈棕色或暗红色,剖面有光泽,脂肪为黄色,肌肉间无脂肪杂质;新鲜的水牛肉呈深棕红色,纤维粗糙而松弛,脂肪较干燥。另外,还要注意肉皮上是否有圆形“检验合格”印章。

  44. 禽类:新鲜的禽肉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呈鲜红色,表皮色泽微红,具有光泽,微干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淡红色,有光泽,弹性好。

  45. 鱼类:新鲜鱼保持原有光泽,鱼鳞整齐附于皮上,不易脱落,鱼鳃呈鲜红色,眼球透明突出,鱼肉硬而富有弹性。最好购买活鱼。

  46. 蛋类:新鲜的蛋外壳清洁,表面粗糙,用光照射呈透明状;去壳后蛋白清润,蛋黄圆且清晰无斑点.

  47. 豆制品,新鲜豆腐块形整齐,有豆香味,质地细嫩有弹性,白色或淡黄色;若颜色变暗,有酸味,质地溃散,有黄色液体渗出,都提示新鲜程度下降或已变质.其他新鲜的豆制品都应有固有的色泽,不黏、无酸味、无霉变。

  六、加工过程管理

  48. 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49. 食品采购体现招标精神,所有购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学校不得使用冷柜进行冷藏或冷冻,做到当日采买,当天使用结束。

  50. 不使用经过保鲜剂等药物浸泡的芹菜、豆芽菜、杏鲍菇等蔬菜。

  51.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

  (1)亚硝硫盐;

  (2)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5)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2. 食品原辅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53.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当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

  54. 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55. 加工的食物每锅都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O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6. 采购的萝卜干、咸菜腌制必须透彻,并进行高温煮透才能供应。

  57. 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凉拌菜,不得供应麻辣烫、油炸、有色肉制品等食品。

  58. 剩饭剩菜做到顿顿清,严禁继续出售或加工后再出售,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将剩饭、菜带回家。

  59. 留样冷藏冰箱必须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有专人看管并做详细记录。

  七、场所设施的清洁要求

  60. 地面清洁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进行,使用扫帚、拖把、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扫帚扫地;

  (2)用拖把以清洁剂、清毒剂拖地;

  (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

  (4)用水彻底冲净;

  (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61. 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清洁每月一次,使用抹布、刷子及清洁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

  (2)用湿布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风干。

  62. 工作台及洗涤盆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3. 工具及加工设备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4. 废弃物暂存容器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清洁,使用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5. 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加盖、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66. 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法律责任

  67. 《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68.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69. 《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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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1、本学校法人代表是营养改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2、营养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3、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4、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

  5、心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7、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8、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9、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并做好记录。

  10、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1、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账,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

  一、健康体检及“五病”调离相关要求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建立并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相关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接受《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及专业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从业人员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考试结果等,以备查验。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经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企业每年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随时备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二、患有肠道、呼吸道、各种传染性疾病及皮肤病患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由领导安排调岗或休假。

  三、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每日换洗工作服、帽。

  四、上班时间不得佩带任何饰物、随地吐痰、吸烟喝酒、咀嚼吃东西、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不染指甲,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

  五、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

  六、进入车间按要求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七、上厕所前要换工作服,便后洗手、消毒、烘干、保持个人良好的行为举止。

  八、下班后不准将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穿出车间外。

  九、凡患有5种传染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已治愈无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十、积极参加个人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增强工作责任感,规范个人行为准则,按食品从业人员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每年开学前期由品控部对于所有新员工进行岗前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十二、每年定期组织厨师、洗消、原料验收及库房管理等重要岗位职工开展强化培训,组织其他岗位职工开展卫生知识常规培训。

  十三、公司的所有培训活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评定要符合《质量、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培训管理控制程序》的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5

  一、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卫生监督所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酒店餐饮、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等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卫生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五、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卫生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知识的竞赛,强化职工的`卫生意识。

  七、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八、建立餐饮、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卫生知识培训状况。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和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权利义务

  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岗位工作。

  2、每年一次体检、一套工作服。

  3、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服务育人。

  二、奖励与处罚

  1、因加工操作不当或有意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扣除全部劳动所得,并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事间打架闹事又拒不服从管理一律辞退,造成恶劣影响罚款20元。

  3、售饭时与师生发生冲突、口角、吵架的,每次罚款5元,造成很坏影响的罚款1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4、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规劝不改的'员工一律辞退。

  5、工作时,未穿工作服一次罚款2元,工作服肮脏的一次罚款3元,不戴工作帽一次罚款2元,工作时穿拖鞋、短裤、背心一次罚款2元。

  6、随地吐痰罚款2元,抽烟一次罚款1元,便后不洗手罚款2元。

  7、未经许可随便乱吃东西按实物价格的10倍罚款,盗窃物资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按实物价格的10倍对其罚款,并予以辞退。

  8、工作时禁止酗酒,酗酒影响工作的发现一次罚款5元。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否则不能上岗。

  二、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意识,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工作衣。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厕所、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净并消毒双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七、不得在操作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八、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九、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工具售货。手部化脓性感染时,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卫生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卫生部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8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职工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食堂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堂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一、健康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按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凡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道传染病及传染病带菌者、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上岗。

  二、个人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指甲、涂指甲及使用其他化妆品。便后要洗手、消毒。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将与食品无关的个人用品和服饰物带入食堂。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销售时使用工具售货和正确使用射频卡,不准收取现金。

  4、工作时不许吸烟,不戴戒指、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0

  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炊事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安排好每周的.饭菜,每天的饭菜核价要合理,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炊事人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病人进入食堂。认真搞好烹调,做到精打细算,饭菜要花样多、味道好,要确保热饭、热菜,要烧足开水和稀饭。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

  一、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聘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述两项条件方可上岗:按规定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培训,领取培训合格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工作及服务态度方面的监督。

  八、食堂从业人员花名册报送学校备案,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2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幼儿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园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主管要掌握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主管部门留存复印件,以备检查。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3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食堂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食堂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堂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4

  一、待聘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幼儿园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幼儿园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

  四、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幼儿园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特将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食物中毒的预防:

  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应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加强卫生管理。

  1、食品的采购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尽量在信誉度高、管理规范、有合法经营证明(有效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单位进行采购,索取供货商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存档,并按照《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

  (2)采购食品时应认真查验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识。

  (3)禁止采购的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验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的食品。

  ⑦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⑧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泡发的水产品及动物内脏。

  ⑩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此外,为防病或其他特殊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均不得采购。

  2、食品的贮存

  (1)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验收并详细做好进货登记(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索证情况等),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账,并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应按要求专库(一般分为主食库房、调料品库房)贮存,离地隔墙10cm以上,吊牌建卡,分类分架存放,食品库房不得放臵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杂物。需冷藏的食品必须在10℃以下,需要冷冻的食品必须在-18℃以下运输和储存。

  (3)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及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4)食品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并采取有效防潮、防鼠措施。

  3、食品的加工

  (1)食品的加工严格按食品的加工工艺流程:粗加工→精加工→烹调→配餐进行。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原料应分别在各自的粗加工间内进行粗加工、清洗后才能进入精加工间进行加工、食品原料禁止存放在地面上。

  (2)不得加工销售高危险性食品(如野生菌、发芽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外购直接入口熟食等)

  (3)加工用具、设备用后须及时清洗干净,特别是绞肉机、和面机等食品加工机械和工用具。白案案板用后须立即清洗。动物类、植物类食品加工工具应分开使用且有明显标识。

  (4)烧煮烹调食品要做到蒸熟、炒熟、煮透、炸透、凉透。需要加热的食品特别是二次加热食品、大块动物性食品、炒饭等必须彻底加热,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食品从制作熟至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熟食品临时存放应>60℃或< 10℃。冷冻食品贮存应< -18℃。

  (5)食品添加剂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食品添加剂用法、用量应严格控制,要有专用衡器、容器定量加入)

  4、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

  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与保洁必须有固定的场所和专用的卫生设施,从脏到净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消毒方法:①流通蒸气消毒,100℃维持10 -15分钟以上;②煮沸消毒要求餐具完全浸入水中煮沸后保持5-15分钟以上;③电子消毒柜消毒(适用茶杯和少量餐具)须控制温度为120℃,消毒时间10 -15分钟;④含氯消毒剂消毒(适用于不能高温消毒的'物品)如:84消毒液,要求严格按说明操作,注意应将需消毒的物品浸泡在含有有效氯浓度250mg/L以上的密闭容器中30分钟,消毒后须用清洁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的消毒液;⑤使用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0℃以上,冲洗消毒时间应在40秒以上。消毒好的餐具应放在密封专用的餐具保洁柜中保存。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各自岗位的卫生要求,增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

  (2)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并臵于帽内。要求做到“四勤三白”。“四勤”即①勤洗手、剪指甲;②勤洗澡理发;③勤洗衣服被褥;④勤换工作服;“三白”即穿戴白工作服、白帽、白口罩,保持清洁。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不能留长发、长须,工作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会客、不得涂指甲油,不戴手饰,并注意手的消毒(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后、上厕所后、接触食品前都必须洗手消毒)。

  (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私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4)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格执行上岗前检查询问制度,岗位领班每天应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时,必须立即报告,并及时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岗位,待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6

  一、组织管理

  1. 学校食堂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2.校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

  3.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置的原辅料未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员验收,不得进入加工程序。

  4. 建立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清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5. 实行食堂加工管理全程监控,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原料仓库、餐厅等场所都装有监控设施。

  6. 食堂事务长(或劳务承包负责人)每天下班前总结当天的工作情况,点评工作的得失,布置第二天的相关工作;每周学校分管领导要总结本周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布置落实下周工作。

  二、设施要求

  7. 粗加工间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经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8. 切配间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9. 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识。

  10. 烹调间卫生要求: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浅渣、排烟罩不滴油。

  11. 备餐间的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12.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

  13. 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通道口设门。

  14. 备餐间用紫外线灯(波长200-275m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 m3设置,紫外线灯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u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2米高度。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

  15. 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16. 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加工区和备餐间。

  17. 食品原料仓库应设货架,离墙壁离地面超过10厘米。

  18.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19. 仓库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三、消毒要求

  20. 餐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21.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OC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 OC保持10分钟以上,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 OC,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2.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为250mg/L ,消毒时间不少于5分钟。

  23.采用化学消毒的要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

  24、学校应有专人负责消毒记录,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消毒对象、消毒方式、消毒药品及浓度、操作人员及检查人员。

  四、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要求

  25. 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6. 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27.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8.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9. 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

  30. 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

  31. 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

  32.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每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33. 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并佩戴一次性手套。

  34.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应洗手:

  A.开始工作前;B.处理食物前;C上厕所后;D.处理生食物后;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G.处理动物或废物后;H.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I.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

  五、原材料采购的索证和索票

  35.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6.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7.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经营单位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如果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8.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9. 从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

  六、食品选购

  40. 大米:新鲜大米色泽乳白呈半透明,粒型整齐,粒面光滑有光泽,可有轻微垩白(粒面上的白斑),有的米粒留有黄色胚芽是正常大米。

  陈米及劣质米一般色泽发黄,光泽度差,粒面无光泽,有糠粉,碎米多,垩白多,粒面有一条或多条裂纹,大米保管不当或陈化后,有黄粒米产生,米粒为水黄或深黄色,不仅影响口感,还含有黄曲霉毒素, 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影响。

  新鲜大米有正常清香气味,大米陈化后无气味或有糠粉味,劣质大米则有轻微霉味。而且,好的大米手感光滑,手插入米袋后拿出不挂粉,劣质大米则手感发滞,手插入米袋后拿出挂有糠粉。

  可取几粒大米放入口中细嚼,新米尝之有新鲜稻谷的清香气味,陈米或劣质米则无味道或有轻微异味。好米米质坚实,次米发粉易碎

  好米加水浸泡米粒发白,劣质米加水浸泡后米粒裂纹多。也可以把大米放在透明玻璃板上,在光线充足处观察大米是否有裂纹粒。优质面粉手感细腻,粉粒均匀;劣质面粉则手感粗糙。

  若感觉特别光滑,也属有问题的劣质面粉。

  41. 在选购食用油时,应详细看清每瓶油的标签、品牌、配料、油脂等级、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用油的贮存也有一定的期限,不宜过长。如有异样颜色,闻之有异味或加热时出现过多的泡沫,且伴有呛人的带苦油烟味的.油都是劣质油或变质油,不能食用。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1)看包装。对小包装油要认真查看商标,特别要注意保质期和出厂日期。无厂名、无厂址、无质量标准代号的千万不要随便购买。

  (2)看色泽。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颜色浅,低品位的食用油颜色深(香油除外)。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使同品位油的颜色略有差异,加工出来的劣质油比合格食用油颜色要深。

  (3)看透明度。一般高品质食用油透明度好,无浑浊。

  (4)看有无沉淀物。高品质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较小。

  (5)看有无分层现象。若有分层则可能是掺假的混杂油。

  (6)闻。不同品种的食用油有其独特的气味,但都无酸异味。

  (7)看油状。取个干燥洁净细小的玻璃管,插入油中堵好上口慢慢抽起,油若呈乳白状,表明内中有水,而且越白就说明水分越多。

  (8)析杂质。将油加热到150℃倒出,如果是优质食用油,应无沉淀,否则有杂质。如果杂质味苦,则杂质可能是淀粉;

  如果杂质味甜,则油中可能掺有含有糖类杂质。

  43. 肉类:质量好的新鲜猪肉,色泽鲜嫩,富有弹性,瘦肉鲜红,肥肉洁白;质量较差的猪肉,感观较差,肉无弹性,肥肉白中带黄;腐败变质的猪肉,颜色暗淡,无光泽,手感湿而发黏,闻之有腐败气味.新鲜的黄牛肉呈棕色或暗红色,剖面有光泽,脂肪为黄色,肌肉间无脂肪杂质;新鲜的水牛肉呈深棕红色,纤维粗糙而松弛,脂肪较干燥。另外,还要注意肉皮上是否有圆形“检验合格”印章。

  44. 禽类:新鲜的禽肉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呈鲜红色,表皮色泽微红,具有光泽,微干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淡红色,有光泽,弹性好。

  45. 鱼类:新鲜鱼保持原有光泽,鱼鳞整齐附于皮上,不易脱落,鱼鳃呈鲜红色,眼球透明突出,鱼肉硬而富有弹性。最好购买活鱼。

  46. 蛋类:新鲜的蛋外壳清洁,表面粗糙,用光照射呈透明状;去壳后蛋白清润,蛋黄圆且清晰无斑点.

  47. 豆制品,新鲜豆腐块形整齐,有豆香味,质地细嫩有弹性,白色或淡黄色;若颜色变暗,有酸味,质地溃散,有黄色液体渗出,都提示新鲜程度下降或已变质.其他新鲜的豆制品都应有固有的色泽,不黏、无酸味、无霉变。

  六、加工过程管理

  48. 食品原料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49. 食品采购体现招标精神,所有购进食品必须新鲜、卫生。学校不得使用冷柜进行冷藏或冷冻,做到当日采买,当天使用结束。

  50. 不使用经过保鲜剂等药物浸泡的芹菜、豆芽菜、杏鲍菇等蔬菜。

  51.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

  (1)亚硝硫盐;

  (2)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

  (4)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5)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2. 食品原辅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

  53. 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当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

  54. 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55. 加工的食物每锅都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OC,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6. 采购的萝卜干、咸菜腌制必须透彻,并进行高温煮透才能供应。

  57. 学校食堂不得出售凉拌菜,不得供应麻辣烫、油炸、有色肉制品等食品。

  58. 剩饭剩菜做到顿顿清,严禁继续出售或加工后再出售,食堂从业人员不得将剩饭、菜带回家。

  59. 留样冷藏冰箱必须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有专人看管并做详细记录。

  七、场所设施的清洁要求

  60. 地面清洁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进行,使用扫帚、拖把、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扫帚扫地;

  (2)用拖把以清洁剂、清毒剂拖地;

  (3)用刷子刷去余下污物;

  (4)用水彻底冲净;

  (5)用干拖把拖干地面。

  61. 墙壁、天花板(包括照明设施)及门窗清洁每月一次,使用抹布、刷子及清洁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用干布除去干的污物;

  (2)用湿布擦或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

  (5)风干。

  62. 工作台及洗涤盆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3. 工具及加工设备在每次使用后清洁,使用抹布、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4. 废弃物暂存容器在每天完工或有需要时清洁,使用刷子、清洁剂及消毒剂等物品。

  清洁方法:

  (1)清除食物残渣及污物;

  (2)用水冲刷;

  (3)用清洁剂清洗;

  (4)用水冲净;

  (5)用消毒剂清毒;

  (6)风干。

  65. 废弃物暂存容器应加盖、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66. 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八、法律责任

  67. 《食品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68. 《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69. 《食品安全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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