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2 19:31:25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2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3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

  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之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隶属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临聘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时起执行,同时终止过去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有关文件规定。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6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7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一、考勤形式: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二、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三、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8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签到,不得代签。

  二、病假必须事先请假,请假一天扣8元,连续超过2天,每天扣10元,请假两天内当月奖金按天计算,超过两天按双倍计算,连续一周扣半月奖金。

  三、开学初两周和学期结束前两周及幼儿园举行各种大型活动(包括孩子和老师的活动)请病事假扣平时的'双倍分。

  四、请假未经允许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每天扣20元。

  五、早退和迟到月累计3次按一天事假处理。

  六、零散事假按时间计算,月累计8小时按一天事假处理。

  七、查岗不在,未请假者视为溜号,一次扣工资5元,月累计3次,扣除半月奖金并全园通报批评。

  八、值日不来岗者按旷工处理,不得任何人替岗。

  九、婚丧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函授自考学习必须出示通知书,以通知书学习的时间为准,不扣出勤分。学习期间停发奖金。

  十一、因单位派出的学习和公出,按正常工作处理。

  十二、流产、上环做第一次扣1分,并停发奖金,第二次按病事假正常处理。

  十三、二天以内的病事假均由本班教师自代,配生活老师。

  十四、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能参加评选优先模和职称评定。

  十五、全勤总计10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范围及准假范围、审批程序、记假办法

  (一)请假范围及准假期限

  1、病假:

  一个月以上须持县人民医院证明,不足一月者,必须持城区卫生医疗单位证明方能准假,记“病假”。病假在计算请假节数时折半计算。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一周一汇总。无医疗单位证明的不折半计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职工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7天(连续请含周末),超过7天按事假执行。

  ②产假:女教师准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关规定休产假3个月(90天),难产加半个月产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给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产假期间不影响妇女的工资和晋级。女职工放怀休息2天;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根据医务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男扎给假10天,女扎给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及各种与工资有关的补贴,不享受与工作量、绩效工资有关的学校补贴。

  ③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异地的给予路途时间(省外的教师可给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职工必须负责照顾亲属的丧事(指岳父母、爷爷、奶奶),给假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

  ④函授、自学考试:以通知时间为准记假。

  ⑤其他事假: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应申请事假。

  (二)审批程序

  1、凡须请假的教职工,一律书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原则上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校长审批。

  3、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或代理校长审批。

  4、因重病或突发性事件,本人无法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家人电话请假并办理补假手续,其他情况应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三)记假办法

  1、教职工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所在处室一份,予以记载,各处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统计,每周将所属教职工考勤记载明细表(附假条)和汇总表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学校办公会上进行通报,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办公室人员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记假,假期跨节假日则连续记假。

  二、考勤办法

  1、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教师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教师上课出勤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抽查结果马上汇总公布并按规定对未在岗者给予处分。

  2、学校重大集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教学分析会、级部(教研组)会、党团员大会等),由分管领导负责考勤,会后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汇总。

  三、考勤要求:

  1、教职工请假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各种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向相关领导销假,逾期不归且未补假者以旷工论处,返校未及时销假者,所超课时数记入请假节数,旷工一节抵事假一天。

  2、请假必须调好课,接课教师不能重堂,并按时上课,如有误课,给教师双方记误课。

  3、迟到:预备铃响后,不到校为迟到,上课铃响后不到校为旷工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节;有课者3分钟内未进教室记“误课”,误课1节记旷工1节;

  4、早退: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的;未到下班时间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早退统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5、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以及逾期未归未曾续假的,均视为旷工;办公时间不准干与办公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洗衣服等,发现每人次抵旷工1节),旷工一节记事假一天。

  6、空堂1节记“事故”,抵事假2天,当不能被评为优秀。

  7、学校特殊日期:如级部或学校举行大型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假期或周六学习、义务劳动等)。计算请假节数时,按实请假节数2倍计算。

  8、负责早自习、晚自习值班的教师如有事需请假,请假节数按2倍计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记假,)。

  四、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设立出勤奖60元,每月假期累计不超过2天可享受60元奖励,每超一节扣出勤奖2元;旷工一节扣30元,旷课一节扣出勤奖60元,不够时从绩效奖励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经校委会批准后,可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超过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与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

  3、一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不能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考核优秀,超过15天的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考核。

  4、学校将出勤情况纳入教职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若出现钻政策空隙现象学校向教育局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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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2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1.5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0.1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3.5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0.3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3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同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劳动纪律要求:

  1、教职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2、教职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教研组会议。

  3、教职员工必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部门安排的工作。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请假制度进行请假。

  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1、部门主任直接管理并检查本部门教职员工的劳动纪律,每周上报一次综合考勤情况到校长办公室。

  2、校长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四次。

  三、对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指不按时上班、上课、晚修、早读、不按时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

  1、部门主任、年级组长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四次及以上的,当月的全勤奖不发放,同进,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十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2、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中发现教职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达三次及以上的,当月全勤奖不发放,同时,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超过六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岗位津贴及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四、缺勤、缺岗的处理:

  1、教师因病假误课,当周的全勤奖不发;因事假,除当周的全勤奖不发放外,无故旷课一节取消当月所有津贴,旷课两节的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旷课三节及以上的,级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2、教职员工因病假、事假未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给级组、科组会议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五天、旷工一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

  3、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学校集会,部门、级组、科组会议的,凡超过五次的,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扣除相应工资及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先评优。

  4、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校长办公室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部门违规批假的,除按规定处理当事人之外,部门负责人做违纪处理。发现教职员工不按请假制度规范请假的,如通过部门请假后,请假条不交校长办公室存档的,按旷工处理。

  五、关于请假:

  1、请假时间、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假时间

  审批程序及权限

  半天

  主管主任

  半天以上、三天以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

  三天以上,一个月之内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

  一个月以上

  主管主任——>主管校长——>校长——>隶属教育局领导

  2、请假程序。

  1、非教学人员请假审批程序为主管主任至校长。

  2、请假人到办公室领取统一的校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3、逐级审批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

  4、假期期满后,请假人须向审批人销假(请开门见山假的须持有医院证明)。不经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等,由请假人自行负责。

  请假人假期间的相关待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凡参加各级各类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首先按上列第一条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参加,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代课教师、临聘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时起执行,同时终止过去与本规定不相符合的有关文件规定。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xx年2月25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6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7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一、考勤形式: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二、请假制度: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三、关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的考勤制度。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8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签到,不得代签。

  二、病假必须事先请假,请假一天扣8元,连续超过2天,每天扣10元,请假两天内当月奖金按天计算,超过两天按双倍计算,连续一周扣半月奖金。

  三、开学初两周和学期结束前两周及幼儿园举行各种大型活动(包括孩子和老师的活动)请病事假扣平时的'双倍分。

  四、请假未经允许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每天扣20元。

  五、早退和迟到月累计3次按一天事假处理。

  六、零散事假按时间计算,月累计8小时按一天事假处理。

  七、查岗不在,未请假者视为溜号,一次扣工资5元,月累计3次,扣除半月奖金并全园通报批评。

  八、值日不来岗者按旷工处理,不得任何人替岗。

  九、婚丧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函授自考学习必须出示通知书,以通知书学习的时间为准,不扣出勤分。学习期间停发奖金。

  十一、因单位派出的学习和公出,按正常工作处理。

  十二、流产、上环做第一次扣1分,并停发奖金,第二次按病事假正常处理。

  十三、二天以内的病事假均由本班教师自代,配生活老师。

  十四、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能参加评选优先模和职称评定。

  十五、全勤总计10分。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规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教职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15天。

  2.产假:女教师产后给一个学期产假。或者凭孩子出生证明,从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连续放假168天。男教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5天。

  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其他亲属的给丧假3天。

  4.住院假:教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给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报销后自费在一万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养假。

  5.考试培训假:教职工参加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

  6.小产假: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细则补充如下:

  (1)小产假期间,含双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产时间认定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7.关于公假的补充说明:

  (1)以上六种情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时间的按病事假对待。

  (2)进修、培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享受学期满勤奖。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师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给予扣除:1—5天内为公假,学校将给满勤教师每天奖励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

  2.亲情假:教师父母、子女在县城内医院住院期间,教师向教导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教师的`上课和会议情况,不考勤其在岗情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教师,在高考学期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课堂、会议、公开课听课。

  三、岗位管理

  1.守职管理

  (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教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导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工作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3次不在学校的教师,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超过5次的,停发半年绩效工资。

  (3)教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连续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学期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教师经常性迟到早退,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可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

  2.课堂管理

  教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达到3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次以上停发一个学期的绩效工资。

  3.会议管理

  (1)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2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

  (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1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

  (3)教师因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4.公开课管理

  学校安排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须全员参与。请假不到者,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

  四、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导处审批;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五、相关补充

  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教师奖励10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奖励。

  2.校聘教师满勤奖励与在编教师相同,请假在六个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计扣,请假超过一个月按天工资平均数计扣,旷工旷职同其他教师一样。

  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4.班主任请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班主任津贴正常发放,超过10个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自然取消。

  5.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体工作日每天补助2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以上,领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贴。

  6.教师临时顶课标准为:有作业科目(语数英科)每节课为20元;无作业科目及数辅、晨读每节课为15元;一般性照课每节为10元。

  7.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教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8.学校集体安排的加班、开会等,教师出现缺勤、旷工情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9.教师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在岗位检查过程或签到期间打招呼者,请假无效。

  10.实行四签到计扣办法:学校实行四签到后,教师未签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过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领导或其他领导负责;集体会议由教导主任负责;教研会、公开课由教研组长负责。

  12.教职工请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选择临时代课教师,学校支付代课补助;如本人拒绝安排,由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补助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请假范围及准假范围、审批程序、记假办法

  (一)请假范围及准假期限

  1、病假:

  一个月以上须持县人民医院证明,不足一月者,必须持城区卫生医疗单位证明方能准假,记“病假”。病假在计算请假节数时折半计算。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一周一汇总。无医疗单位证明的不折半计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职工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7天(连续请含周末),超过7天按事假执行。

  ②产假:女教师准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关规定休产假3个月(90天),难产加半个月产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给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产假期间不影响妇女的工资和晋级。女职工放怀休息2天;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根据医务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男扎给假10天,女扎给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及各种与工资有关的补贴,不享受与工作量、绩效工资有关的学校补贴。

  ③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异地的给予路途时间(省外的教师可给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职工必须负责照顾亲属的丧事(指岳父母、爷爷、奶奶),给假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

  ④函授、自学考试:以通知时间为准记假。

  ⑤其他事假: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应申请事假。

  (二)审批程序

  1、凡须请假的教职工,一律书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原则上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校长审批。

  3、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或代理校长审批。

  4、因重病或突发性事件,本人无法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家人电话请假并办理补假手续,其他情况应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三)记假办法

  1、教职工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所在处室一份,予以记载,各处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统计,每周将所属教职工考勤记载明细表(附假条)和汇总表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学校办公会上进行通报,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办公室人员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记假,假期跨节假日则连续记假。

  二、考勤办法

  1、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教师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教师上课出勤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抽查结果马上汇总公布并按规定对未在岗者给予处分。

  2、学校重大集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教学分析会、级部(教研组)会、党团员大会等),由分管领导负责考勤,会后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汇总。

  三、考勤要求:

  1、教职工请假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各种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向相关领导销假,逾期不归且未补假者以旷工论处,返校未及时销假者,所超课时数记入请假节数,旷工一节抵事假一天。

  2、请假必须调好课,接课教师不能重堂,并按时上课,如有误课,给教师双方记误课。

  3、迟到:预备铃响后,不到校为迟到,上课铃响后不到校为旷工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节;有课者3分钟内未进教室记“误课”,误课1节记旷工1节;

  4、早退: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的;未到下班时间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早退统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5、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以及逾期未归未曾续假的,均视为旷工;办公时间不准干与办公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洗衣服等,发现每人次抵旷工1节),旷工一节记事假一天。

  6、空堂1节记“事故”,抵事假2天,当不能被评为优秀。

  7、学校特殊日期:如级部或学校举行大型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假期或周六学习、义务劳动等)。计算请假节数时,按实请假节数2倍计算。

  8、负责早自习、晚自习值班的教师如有事需请假,请假节数按2倍计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记假,)。

  四、奖惩办法

  1、学校每月设立出勤奖60元,每月假期累计不超过2天可享受60元奖励,每超一节扣出勤奖2元;旷工一节扣30元,旷课一节扣出勤奖60元,不够时从绩效奖励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经校委会批准后,可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超过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与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

  3、一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不能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考核优秀,超过15天的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考核。

  4、学校将出勤情况纳入教职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若出现钻政策空隙现象学校向教育局建议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