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0 12:09:56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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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2篇)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

  1.总则

  1.1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1.3本《规范》所称数字化外包档案指非涉密档案,涉密档案数字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2.档案部门的安全管理

  2.1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2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2.3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

  2.4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2.5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6制定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2.7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记录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2.8建立监管机制,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3.1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

  3.4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3.5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3.6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制定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7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8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3.9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数字化场所的安全管理

  4.1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在档案部门独立、可封闭的建筑内。

  4.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4.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档案部门专人负责,数字化加工场所设于档案部门之外的,档案部门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视频监控数据移交档案部门保存;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档案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4.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4.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9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5.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5.1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使用档案部门提供的相关设备,使用数字化服务机构设备的,档案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2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5.3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5.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5.6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实行“三员分离”。

  5.7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由档案部门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5.8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9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档案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档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5.10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5.11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6.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6.1档案部门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6.2档案部门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6.3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6.4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6.5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部门。

  6.6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6.7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7.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7.1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7.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7.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7.5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档案部门,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2

  一、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1、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2、学校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学生全面体检,体检年级为一—六年级全体学生,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3、学生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视力、五官、内外科、肺活量等。

  4、每年度的体检工作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卫生室具体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5、在定期体检的基础上,对已检查出的问题,作进一步专科检查。(学校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子女去医院)

  6、体检的'结果记入统一的健康记录卡内,及时进行体检资料的整理,用统计数来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与建议。

  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学生体检、专人负责建档工作。

  2、学校应做到一生一档,并根据学生体检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准时掌握每个学生健康状况。

  3、做好学生九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矫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5、六年级学生毕业将健康档案上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3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三、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4

  一、我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已开放档案,查阅非开放档案,还需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及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有效证件,由相关主管部门书面介绍,并经本局(馆)同意可以查阅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查阅档案应认真填写档案文件利用登记表,查阅控制使用的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档案、资料和检索工具仅供利用者本人在阅览场所查阅,严禁带出馆外或转借他人。

  三、利用者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准随意扩大范围,同时要注意保密,妥善保存,不准拍照、转借、丢失。属于控制使用的'档案,其复制件要进行登记,用后归还。

  四、要爱护档案、文件资料,不准污损、圈划、涂改、折卷、折角、撕页。阅览过程中,严禁吸烟、喝水。

  五、档案、文件资料查阅后,经管理人员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六、档案的公布和出版权属于本馆。利用者可以在著述中节录引用,如需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须征得本局(馆)同意,并签订出版协议。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档案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可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全面体现,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登记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二、保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三、记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四、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记载等。

  五、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的各项资料。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六、登记并管理危险设施和场所。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七、保存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的档案资料。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6

  第一条: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第二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第四条: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12种台帐格式附后,各生产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采用A4纸)。

  第五条: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第六条:公司质安部对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7

  1、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内,装入个人档案。

  3、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4、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5、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6、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7、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认可。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8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助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做好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工作,视力每学期检查两次。

  2、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结果应进行复查,以明确诊断。

  3、按照《学校卫生档案》的`要求,根据形态测量指标做好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的评估。

  4、采用《学校体检结果通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其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以及发现疾病情况的信息,有利于提高保健意识和疾病矫治。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学生常见病进行在校矫治。结合学生健康状况及其主要病患,找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环境因素,提出改正措施,给予学生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9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部门开展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档案部门负责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整体规划、监督与考核。

  外包服务机构负责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

  四、外包服务机构选择与管理

  外包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档案管理相关资质,具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

  档案部门应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双方应签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档案数字化服务流程管理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档案数字化计划。

  外包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档案数字化计划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质量和进度。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六、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档案部门应与外包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保密责任。

  保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考核与评估

  档案部门应制定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外包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外包服务机构续约、终止合同或调整服务内容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八、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了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与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的相关活动。

  三、责任主体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包括外包服务提供商和机构自身。

  四、保密协议签订

  档案部门应与外包服务提供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保密责任。

  保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安全防护机制建立

  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机制。

  物理安全: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安全,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

  网络安全: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保障网络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数据安全:对档案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六、安全检查和审计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确保其遵守保密协议和安全管理制度。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督促外包服务提供商加强安全管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档案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本制度将予以修订。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将档案数字化业务外包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的情况。

  二、外包服务机构选择与管理

  外包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档案管理相关资质以及丰富的档案数字化经验。

  双方应签订详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范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服务费用等关键条款。

  三、档案数字化服务流程与质量控制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的档案数字化计划。

  外包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档案数字化计划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质量和进度。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数字化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确保数字化质量符合要求。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责任。

  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等关键条款。

  档案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档案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外包服务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六、考核与评估机制建立

  档案部门应制定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外包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外包服务机构续约、终止合同或调整服务内容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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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

  1.总则

  1.1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1.3本《规范》所称数字化外包档案指非涉密档案,涉密档案数字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2.档案部门的安全管理

  2.1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2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2.3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

  2.4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2.5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6制定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2.7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记录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2.8建立监管机制,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3.1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

  3.4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3.5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3.6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制定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定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7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8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3.9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数字化场所的安全管理

  4.1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在档案部门独立、可封闭的建筑内。

  4.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4.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档案部门专人负责,数字化加工场所设于档案部门之外的,档案部门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视频监控数据移交档案部门保存;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档案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4.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4.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9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5.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5.1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使用档案部门提供的相关设备,使用数字化服务机构设备的,档案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2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5.3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据安全与网络监控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5.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5.6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实行“三员分离”。

  5.7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由档案部门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5.8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9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档案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档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5.10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5.11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6.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6.1档案部门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6.2档案部门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6.3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6.4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6.5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部门。

  6.6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6.7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7.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7.1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7.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7.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7.5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档案部门,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2

  一、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1、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报名时,需携带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并做好登记工作。

  2、学校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学生全面体检,体检年级为一—六年级全体学生,体检结果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3、学生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视力、五官、内外科、肺活量等。

  4、每年度的体检工作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卫生室具体协助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5、在定期体检的基础上,对已检查出的问题,作进一步专科检查。(学校通知家长,由家长带子女去医院)

  6、体检的'结果记入统一的健康记录卡内,及时进行体检资料的整理,用统计数来分析学生的健康状况,作出评价与建议。

  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学生体检、专人负责建档工作。

  2、学校应做到一生一档,并根据学生体检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价及时准时掌握每个学生健康状况。

  3、做好学生九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矫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5、六年级学生毕业将健康档案上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3

  一、学校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档案,并分类存放。

  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及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

  三、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

  四、安全基本情况包括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情况。

  五、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六、安全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安全工作量化考核评估标准”中,与对学校及本人绩效考核结合。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4

  一、我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已开放档案,查阅非开放档案,还需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及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有效证件,由相关主管部门书面介绍,并经本局(馆)同意可以查阅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查阅档案应认真填写档案文件利用登记表,查阅控制使用的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档案、资料和检索工具仅供利用者本人在阅览场所查阅,严禁带出馆外或转借他人。

  三、利用者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准随意扩大范围,同时要注意保密,妥善保存,不准拍照、转借、丢失。属于控制使用的'档案,其复制件要进行登记,用后归还。

  四、要爱护档案、文件资料,不准污损、圈划、涂改、折卷、折角、撕页。阅览过程中,严禁吸烟、喝水。

  五、档案、文件资料查阅后,经管理人员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六、档案的公布和出版权属于本馆。利用者可以在著述中节录引用,如需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须征得本局(馆)同意,并签订出版协议。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档案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可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全面体现,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登记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二、保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三、记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四、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记载等。

  五、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的各项资料。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六、登记并管理危险设施和场所。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七、保存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的档案资料。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6

  第一条:安全台帐资料记录是反映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在安全台帐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属生产单位均必须遵照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分别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安全台帐由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资料收集的及时、准确、齐全。

  第二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分门别类,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装订成册,编写相应的目录。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资料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责任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安全组织网络图、上下两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生产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状、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车间主任(工区、段、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制度文件:有关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

  3、通知、通报: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4、花名册:全员花名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5、新工人(含民工和临时工)三级教育资料。

  6、安全检查、安全学习、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情况资料。

  7、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含设备保养、维修、检验、检测、使用情况等资料)。

  8、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9、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台帐资料(如有则建立)。

  10、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11、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附票证复印件)。

  第四条:以上安全台帐统一采用12种台帐格式附后,各生产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表格(采用A4纸)。

  第五条:每年年终台帐装订成册保存。

  第六条:公司质安部对各生产单位安全台帐的建立落实情况督促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季进行一次。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7

  1、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内,装入个人档案。

  3、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4、按教师奖惩情况,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5、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6、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7、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认可。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8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助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做好每年一次的中小学生健康检查工作,视力每学期检查两次。

  2、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结果应进行复查,以明确诊断。

  3、按照《学校卫生档案》的`要求,根据形态测量指标做好生长发育及营养状况的评估。

  4、采用《学校体检结果通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其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以及发现疾病情况的信息,有利于提高保健意识和疾病矫治。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学生常见病进行在校矫治。结合学生健康状况及其主要病患,找出影响学生健康状况的环境因素,提出改正措施,给予学生针对性的保健指导。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9

  1、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的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安全档案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迅速、准确、及时地将各类安全方面的信息、资料、文件归档。

  2、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3、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入室内。

  4、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5、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和销毁。

  6、按《档案法》规定,要求做好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部门开展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档案部门负责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整体规划、监督与考核。

  外包服务机构负责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

  四、外包服务机构选择与管理

  外包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档案管理相关资质,具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专业的档案管理团队。

  档案部门应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双方应签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档案数字化服务流程管理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档案数字化计划。

  外包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档案数字化计划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质量和进度。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外包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六、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档案部门应与外包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保密责任。

  保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范围、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机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考核与评估

  档案部门应制定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外包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外包服务机构续约、终止合同或调整服务内容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八、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公司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了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与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的相关活动。

  三、责任主体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包括外包服务提供商和机构自身。

  四、保密协议签订

  档案部门应与外包服务提供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保密责任。

  保密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安全防护机制建立

  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安全防护机制。

  物理安全: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的安全,防止非法侵入和破坏。

  网络安全: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保障网络传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数据安全:对档案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六、安全检查和审计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安全检查和审计,确保其遵守保密协议和安全管理制度。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督促外包服务提供商加强安全管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档案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本制度将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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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为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将档案数字化业务外包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的情况。

  二、外包服务机构选择与管理

  外包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档案管理相关资质以及丰富的档案数字化经验。

  双方应签订详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合同,明确服务范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服务费用等关键条款。

  三、档案数字化服务流程与质量控制

  档案部门应明确档案数字化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的档案数字化计划。

  外包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档案数字化计划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质量和进度。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数字化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确保数字化质量符合要求。

  四、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档案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责任。

  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责任等关键条款。

  档案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沟通与协作机制建立

  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档案数字化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档案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外包服务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六、考核与评估机制建立

  档案部门应制定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对外包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外包服务机构续约、终止合同或调整服务内容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