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11:29:5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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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2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2篇)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对锅炉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5、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6、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8、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9、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0、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4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5

  1、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允许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操作。

  3、高温、高压、腐蚀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贴有显眼的安全标示牌,并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限期整改,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工作期间,严禁单独去极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检修或操作,必须有人照应,以免发生危险无人知晓。

  6、在不同的岗位,员工必须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和爱护好各种防护用品。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6

  1.锅炉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锅炉运行期间操作工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3.做好防火工作,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油桶、油壶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室内配有灭火器材,要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锅炉房是学校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5.保证锅炉房设备及室内外的环境整洁卫生。

  6.认真执行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水质化验和保养维修工作。

  7.热心为师生服务,确保食堂蒸气按时供应,尤其要注重住宿生打开水时安全,并保证开水能按时正常供应。

  8.爱护公物,节约用油用气用水。

  9.每天做好锅炉运行前后的安全巡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7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8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9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0

  一、岗位责任制

  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①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确填写运行记录;

  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个小时之内和当班时不能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③发现锅炉油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④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运行;

  ⑤配合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经常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内外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⑦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⑧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⑨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锅炉设备情况,积极做好维修准备工作;

  ⑩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2、水处理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给水,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

  ③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等的准确性;

  ④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⑤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化验和工作间清洁卫生;

  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启炉前准备

  ①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燃气的供给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启炉运行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燃烧器;

  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三、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明确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的内容,验收标准,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随时对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进行目测检查;

  3、每天应检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渗漏运转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4、每天进行水位调节器功能的检查,是否能自动上水,停泵;

  5、每天对转动、滑动,凸轮部位加润滑油并进行擦拭;

  6、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蒸汽锅炉每班至少排污一次,热水锅炉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方法要正确;

  7、每周进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炉试验,即可用模拟缺水停炉又可排污,来检查超低水位停炉的功能。

  8、每周进行一次燃烧器控制系统和电源检查,用手抽出电眼的光电管应在一秒内停炉,并对电眼进行擦拭。

  9、每周进行阀门盘根要进行充填更换,消除跑、冒、滴、漏。

  10、每月应对锅炉给水系统,除氧系统的除污器,逆正阀,平衡阀,清理一次,每两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装置。

  11、每月要清理、清洗滤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煤气管路上的过滤器。

  12、安全阀每月手动,自动排放一次,手动安全阀受柄轻抬轻放,手动排放成功后进行自动排放,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3、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水位电眼每半年报养一次,抽出电极后,用细纱纸打磨。

  14、清理烟道一般根据排烟温度超过35℃时,必须进行烟道清理。

  15、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1

  ㈠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法规的.实施;

  ㈡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㈢对锅炉工人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㈣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㈤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2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进展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制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3

  一、在后勤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机关锅炉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辖区内的采暖、给排水管道、太阳能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按照锅检、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做好锅炉检测安全运行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工作。

  三、负责雇用操作工管理培训工作。

  四、负责锅炉操作、用煤质量把关、水质化验、锅炉节能减耗以及暖气费收缴工作。

  五、负责供暖期间水暖管道、供暖设备的.检修;负责检查锅炉运行期间日常各班交接、锅炉运行各种登记情况。

  六、负责制定停炉后设备管道维修计划,安排锅炉保养工作,对公用场所的给排水及太阳能设施定期检查维修。

  七、负责管好用好现有财产,对拆换的旧材料建立帐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4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5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6

  锅炉房均须有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缺乏科学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必须会导致锅炉事故的发生。

  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应由锅炉房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司炉工人共同制定。规章制度要切实、易记,并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尽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经制订要坚决贯彻到实际中去。主管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行得好的司炉工应予以表扬,违反的应批评教育,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督促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

  5、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三)水处理人员及化验分析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地向锅炉供应足够的合格的软化水和除盐水。

  2、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认真控制调整连续排污,监督司炉工人进行定期排污。

  3、做好给水、锅水、蒸汽、凝结水及烟气的各项化验分析,遇有各项指标发生异常时,应采取或提出恰当的处理措施。

  4、配合司炉工人共同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工作。

  5、做好水处理设备及仪器药品的维护保养工作。

  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及锅炉的清洗除垢工作。

  7、做好锅炉及其给水设备、给水系统、节盐、防腐蚀的其他工作。

  8、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①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②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③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④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⑤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运行情况。

  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③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④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输将近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备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菌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

  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炉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入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四、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5、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2、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3、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4、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对锅炉设备定期检修,可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有许多单位,锅炉运行了许多年,没有发生任何故障,并保持原有设备的性能,这除了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外,认真执行锅炉的`周期检修,保持高标准和检修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锅炉的检修应进行下列工作:

  1、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2、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力量,制定检修分工负责制,以保证检修质量;

  3、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保证检修质量标准的有效措施。

  4、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在锅炉技术档案内,以利于日后考查,对锅炉设备积累历史情况。

  5、锅炉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做好验收工作。

  七、水质管理制度

  1、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2、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的压力试验。

  3、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4、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5、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定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八、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后的报告方法和处理要求。

  2、明确规定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

  3、明确规定锅炉房为安全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或办理登记手续。

  4、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无证的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或进行水处理或水质分析。

  6、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安全保护。

  九、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规定废渣、废水、废油和除尘收集灰的处理要求。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7

  一、电锅炉管理员每日对锅炉设备进行1-2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1、锅炉及辅机的控制操作系统是否正常。

  2、出回水温度,排烟温度、压力在规定范围内,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3、受压部件有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情况良好,无漏水漏气声。

  4、锅炉外壳、前后烟门及人孔手孔完整牢固、无破损。

  5、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启灵活,燃烧器运转无异常响声及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6、循环泵运转正常,无异常现象。

  7、锅炉房照明良好,软水器是否正常运行,水质化验每周不得少于二次,道路通畅、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软水箱储水充足,各设备间及操作间的.卫生是否清洁。

  三、巡回检查路线:

  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辅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四、巡回检查的结果应做记录,特别要对事故进行分析,及事故的处理结果要记录详细。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职责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安全检验检查制度;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三章安装、维修、改造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检验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9

  一、定期检验报检所需资料:

  1、《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一式一份,盖使用单位公章;

  2、锅炉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一)定期检验设备需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0天携带资料报检。

  (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并且经收费确认后,在业务受理大厅领取条形码作为申报受理完成的凭证。拿到条形码1天后可向检验科室查询或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三)现场检验和整改确认完成8个工作日(大型设备20个工作日)后,凭条形码到业务大厅领取检验报告和证书。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在领取检验报告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五)报检办事指南和报检表格可登陆“海南特种设备网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锅炉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处室。

  本制度所称锅炉是指本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以及蒸汽的余热锅炉。

  第四条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要求,对锅炉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锅炉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工程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锅炉的管理工作。

  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有关锅炉的各种法规、法令,制定、修订公司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负责或参加锅炉选型、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竣工验收及锅炉房工艺设计的'审查工作。

  负责锅炉检修、更新计划的审核工作。

  监督检查全公司锅炉使用维护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安全附件使用管理、校验情况。

  对于锅炉发生的事故,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分类和上报。并按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加或组织锅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审批,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锅炉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程、办法、标准和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组织审查锅炉的定期检查、检修、更新等施工方案,对于重大方案应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施工。

  负责组织对安全附件、自动仪表的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锅炉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技术档案和有关资料。

  组织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锅炉检修、改造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组织编写、上报有关锅炉的各种报表。

  协助有关部门对司炉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的各项试验和性能测试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联锁调试和变更审批工作。

  负责监督锅炉汽水品质的控制情况及水质管理工作。

  做好锅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购置与安装

  锅炉需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登记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造。

  锅炉安装:

  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锅炉安装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锅炉安装期间,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需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由当地锅炉检验检定单位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安装完毕后由项目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并负责落实整改项目。

  第十条 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

  锅炉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工业锅炉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锅炉的启动调试及验收前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锅炉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以便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第十一条 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锅炉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在办理锅炉使用证后的一年内,为考核锅炉性能、优化生产,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锅炉进行性能测试,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逐台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资料和报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锅炉出厂资料,辅助设备结构及性能,锅炉安装记录,锅炉运行记录,事故(故障)记录,检验与修理记录,技术改造记录,锅炉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按《锅炉运行规程》和《锅炉工艺卡片》等工艺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应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建立相关工艺技术台帐,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经济等报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锅炉日、周、月检查制度,使用单位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每月组织检查。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时、定线路巡检。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向空排汽阀定期试验、汽包压力和调节阀(档板)的校对、贮气罐和油罐的脱水等。

  第十九条 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严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减少非计划停炉,提高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制定燃料管理规定,入炉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限制燃料的硫含量,使设备腐蚀速度在受控范围,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要严格燃料煤热值、灰分等指标的检验,严格入库煤数量管理,作到“不亏吨、不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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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保证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坚持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做好设备检修计划,检修的'间隔时间可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部件的磨损、腐蚀等情况确定。

  3、设备检修必须做好相关记录,检修后应将检修类别、检修日期、检修项目、使用材质、修理质量和主要检修人员等,认真填写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内。

  4、检修完毕,对修理质量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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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后勤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机关锅炉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辖区内的采暖、给排水管道、太阳能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按照锅检、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做好锅炉检测安全运行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工作。

  三、负责雇用操作工管理培训工作。

  四、负责锅炉操作、用煤质量把关、水质化验、锅炉节能减耗以及暖气费收缴工作。

  五、负责供暖期间水暖管道、供暖设备的检修;负责检查锅炉运行期间日常各班交接、锅炉运行各种登记情况。

  六、负责制定停炉后设备管道维修计划,安排锅炉保养工作,对公用场所的给排水及太阳能设施定期检查维修。

  七、负责管好用好现有财产,对拆换的旧材料建立帐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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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外来及参观人员必须先同主管科室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锅炉房。

  二、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做与锅炉运行无关的事情。

  三、锅炉房的一切安全设施,非操作人员严禁乱拉乱用,对不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报主管科室处理。

  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对锅炉运行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违章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值班司炉换班吃饭,严禁班前、班后饮酒,值班室严禁闲杂人员滞留、闲聊。

  六、对违反以上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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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锅炉节能档案资料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锅炉管理部门。

  3、内容:

  3.1进行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须将资料搜集整理。

  3.2资料内容包括为:

  3.2.1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3.2.2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3.2.3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3.2.4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3.2.5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3.2.6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3.2.7计量检测仪表验证书;

  3.2.8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报告;

  3.2.9燃料分析报告。

  4、对以上资料,车间须将整理完毕后交设备办归档、备案。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5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进入。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上岗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们不得琐住或栓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护。

  六、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6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7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锅炉的安全使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仅适用于巴彦高勒煤矿内部承压蒸汽锅炉。

  2、相关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条例,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锅炉的施工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资质单位进行。

  4、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配置,安全附件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监察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5、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锅炉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6、锅炉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办理登记手续。

  7、锅炉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锅炉检验,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锅炉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建立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8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升温、供暖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根据负荷、油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洗浴热水、饮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燃油情况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6、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8、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9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0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1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2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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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2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精选32篇)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2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对锅炉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5、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6、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8、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9、化验室和水处理向应保持清洁卫生,有放火措施。

  10、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接班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二、锅炉司机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在工作岗位面对面交接班制度,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必须把设备和操作现场清扫干净,做到环境干净、整洁。

  四、交班人在交班前,要把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告知接班人,当班发生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班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协助接班人员或维修工进行解决,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要对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六、接班人在接班前,要对接班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后没有发现问题时,在“交接班”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4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5

  1、员工在工作期间要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允许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操作。

  3、高温、高压、腐蚀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贴有显眼的安全标示牌,并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限期整改,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工作期间,严禁单独去极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检修或操作,必须有人照应,以免发生危险无人知晓。

  6、在不同的岗位,员工必须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正确的使用和爱护好各种防护用品。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6

  1.锅炉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锅炉运行期间操作工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3.做好防火工作,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油桶、油壶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室内配有灭火器材,要认真管理,不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锅炉房是学校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5.保证锅炉房设备及室内外的环境整洁卫生。

  6.认真执行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水质化验和保养维修工作。

  7.热心为师生服务,确保食堂蒸气按时供应,尤其要注重住宿生打开水时安全,并保证开水能按时正常供应。

  8.爱护公物,节约用油用气用水。

  9.每天做好锅炉运行前后的安全巡查工作,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7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8

  (1)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搭床睡觉。

  (3)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4)每班都要坚持巡回检查制度,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按操作规程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根据系统的设计和运行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调节,并做好详细记录。

  (5)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6)对安全阀、压力表定期进行校验。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

  (7)工作人员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9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0

  一、岗位责任制

  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①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确填写运行记录;

  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个小时之内和当班时不能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③发现锅炉油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④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运行;

  ⑤配合锅炉设备的维修工作。经常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内外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⑦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⑧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⑨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锅炉设备情况,积极做好维修准备工作;

  ⑩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2、水处理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给水,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

  ③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等的准确性;

  ④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⑤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化验和工作间清洁卫生;

  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启炉前准备

  ①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燃气的供给阀门;

  ②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③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④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必须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必须全部开启;

  ⑤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⑥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

  ⑦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启炉运行

  ⑴打开总电源;

  ⑵启动燃烧器;

  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关闭之;

  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三、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人员应明确设备保养维护工作的内容,验收标准,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随时对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进行目测检查;

  3、每天应检查水泵,油泵是否缺油、渗漏运转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4、每天进行水位调节器功能的检查,是否能自动上水,停泵;

  5、每天对转动、滑动,凸轮部位加润滑油并进行擦拭;

  6、每班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蒸汽锅炉每班至少排污一次,热水锅炉每周至少排污一次,排污方法要正确;

  7、每周进行一次,超低水位停炉试验,即可用模拟缺水停炉又可排污,来检查超低水位停炉的功能。

  8、每周进行一次燃烧器控制系统和电源检查,用手抽出电眼的光电管应在一秒内停炉,并对电眼进行擦拭。

  9、每周进行阀门盘根要进行充填更换,消除跑、冒、滴、漏。

  10、每月应对锅炉给水系统,除氧系统的除污器,逆正阀,平衡阀,清理一次,每两各月清理一次疏水装置。

  11、每月要清理、清洗滤油器,油路上的除污器,煤气管路上的过滤器。

  12、安全阀每月手动,自动排放一次,手动安全阀受柄轻抬轻放,手动排放成功后进行自动排放,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13、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水位电眼每半年报养一次,抽出电极后,用细纱纸打磨。

  14、清理烟道一般根据排烟温度超过35℃时,必须进行烟道清理。

  15、锅炉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1

  ㈠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法规的.实施;

  ㈡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㈢对锅炉工人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㈣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㈤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㈥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锅炉安全检查和定期检查工作。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2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进展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制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3

  一、在后勤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机关锅炉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辖区内的采暖、给排水管道、太阳能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按照锅检、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做好锅炉检测安全运行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工作。

  三、负责雇用操作工管理培训工作。

  四、负责锅炉操作、用煤质量把关、水质化验、锅炉节能减耗以及暖气费收缴工作。

  五、负责供暖期间水暖管道、供暖设备的.检修;负责检查锅炉运行期间日常各班交接、锅炉运行各种登记情况。

  六、负责制定停炉后设备管道维修计划,安排锅炉保养工作,对公用场所的给排水及太阳能设施定期检查维修。

  七、负责管好用好现有财产,对拆换的旧材料建立帐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4

  一、为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保证生产,当班司炉工必须严守岗位,聚精会神操作,操作期间要认真观察锅炉的`各部件,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有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向校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扯皮。

  二、当班司炉工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开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当月奖金的30%。

  三、当班司炉工不准睡觉、玩耍,严禁参加一切娱乐活动。

  四、锅炉最高气压不得超过0.5kg/cm2,最低气压不得低于0.4 kg/cm2,违者扣除当月奖金20%。

  五、经常注意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水位线或低于水位线,保持水位正常。

  六、加煤时应注意检查,防止铁器进入炉膛,以免发生故障。

  七、进锅炉水必须进行处理,不合格水不得进锅炉,做好必要的运行记录。

  八、各人分工负责的机械设备应保养好,定时加油,经常检查,保持设备完好及清洁,保证锅炉在运行中不出故障。

  九、锅炉部件机械设备,自己无法修理,应提前报告校领导,以免影响学生伙食正常供应。

  十、锅炉及碱水等设备必须定时进行维修检查,加碱处理,做好必要维修检查记录。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5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6

  锅炉房均须有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缺乏科学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必须会导致锅炉事故的发生。

  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应由锅炉房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司炉工人共同制定。规章制度要切实、易记,并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尽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经制订要坚决贯彻到实际中去。主管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执行得好的司炉工应予以表扬,违反的应批评教育,以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岗位责任制

  (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职责

  1、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编制或参与编制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4、督促检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实施。

  5、随时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状况,并检查督促其维护保养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二)司炉工人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拒绝执行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

  6、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三)水处理人员及化验分析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不间断地向锅炉供应足够的合格的软化水和除盐水。

  2、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认真控制调整连续排污,监督司炉工人进行定期排污。

  3、做好给水、锅水、蒸汽、凝结水及烟气的各项化验分析,遇有各项指标发生异常时,应采取或提出恰当的处理措施。

  4、配合司炉工人共同做好停用锅炉的防腐工作。

  5、做好水处理设备及仪器药品的维护保养工作。

  6、参与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及锅炉的清洗除垢工作。

  7、做好锅炉及其给水设备、给水系统、节盐、防腐蚀的其他工作。

  8、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①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②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③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④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⑤交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①锅炉运行情况。

  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③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④必要的备用材料,如盘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输将近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备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菌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的准备工作。将所用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

  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2、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在交班前对软水、锅炉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入运行记录簿。

  3、接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岗位,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三、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工人,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表所示。

  司炉工人巡回检查内容

  四、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检查气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鼓风机和引风机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5、闲人免进锅炉房,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

  五、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应对锅炉、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

  2、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校验,保证其灵敏、可靠。

  3、锅炉未经采取措施,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4、每班司炉工应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六、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对锅炉设备定期检修,可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有许多单位,锅炉运行了许多年,没有发生任何故障,并保持原有设备的性能,这除了运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维护保养制度外,认真执行锅炉的`周期检修,保持高标准和检修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

  锅炉的检修应进行下列工作:

  1、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2、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力量,制定检修分工负责制,以保证检修质量;

  3、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保证检修质量标准的有效措施。

  4、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在锅炉技术档案内,以利于日后考查,对锅炉设备积累历史情况。

  5、锅炉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做好验收工作。

  七、水质管理制度

  1、为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达到安全运行的目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处理。

  2、软化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罐体各部的检查、防腐处理的压力试验。

  3、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水硬度经过水处理设备的处理后,必须符合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每小时化验一次。

  4、严格控制给水与锅水指标,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定期清洗。

  5、化验员必须遵守操作规定和水质标准,确保百分之百合格率。

  八、安全保卫制度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后的报告方法和处理要求。

  2、明确规定锅炉房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

  3、明确规定锅炉房为安全重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允许或办理登记手续。

  4、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5、无证的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或进行水处理或水质分析。

  6、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安全保护。

  九、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房设备、环境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2、明确划分锅炉房设备、内外环境卫生区的责任区域,做到定时定人清扫整理。

  3、规定废渣、废水、废油和除尘收集灰的处理要求。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7

  一、电锅炉管理员每日对锅炉设备进行1-2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1、锅炉及辅机的控制操作系统是否正常。

  2、出回水温度,排烟温度、压力在规定范围内,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3、受压部件有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情况良好,无漏水漏气声。

  4、锅炉外壳、前后烟门及人孔手孔完整牢固、无破损。

  5、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启灵活,燃烧器运转无异常响声及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6、循环泵运转正常,无异常现象。

  7、锅炉房照明良好,软水器是否正常运行,水质化验每周不得少于二次,道路通畅、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软水箱储水充足,各设备间及操作间的.卫生是否清洁。

  三、巡回检查路线:

  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辅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四、巡回检查的结果应做记录,特别要对事故进行分析,及事故的处理结果要记录详细。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职责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安全检验检查制度;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三章安装、维修、改造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检验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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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期检验报检所需资料:

  1、《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一式一份,盖使用单位公章;

  2、锅炉注册登记表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一)定期检验设备需在有效期限届满前30天携带资料报检。

  (二)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并且经收费确认后,在业务受理大厅领取条形码作为申报受理完成的凭证。拿到条形码1天后可向检验科室查询或约定现场检验时间。

  (三)现场检验和整改确认完成8个工作日(大型设备20个工作日)后,凭条形码到业务大厅领取检验报告和证书。

  (四)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在领取检验报告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五)报检办事指南和报检表格可登陆“海南特种设备网星期五下午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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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工作,提高锅炉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锅炉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处室。

  本制度所称锅炉是指本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蒸汽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以及蒸汽的余热锅炉。

  第四条 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锅炉管理职责,明确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要求,对锅炉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水平。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公司锅炉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工程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锅炉的管理工作。

  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等上级各部门有关锅炉的各种法规、法令,制定、修订公司的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负责或参加锅炉选型、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竣工验收及锅炉房工艺设计的'审查工作。

  负责锅炉检修、更新计划的审核工作。

  监督检查全公司锅炉使用维护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安全附件使用管理、校验情况。

  对于锅炉发生的事故,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分类和上报。并按公司《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参加或组织锅炉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进行审批,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锅炉管理工作的条例、规程、办法、标准和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组织审查锅炉的定期检查、检修、更新等施工方案,对于重大方案应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施工。

  负责组织对安全附件、自动仪表的定期检验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锅炉的使用和维护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锅炉技术档案和有关资料。

  组织锅炉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并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锅炉检修、改造工作,并参与竣工验收。

  组织编写、上报有关锅炉的各种报表。

  协助有关部门对司炉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的各项试验和性能测试工作。

  负责组织锅炉联锁调试和变更审批工作。

  负责监督锅炉汽水品质的控制情况及水质管理工作。

  做好锅炉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锅炉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锅炉设备及运行的管理水平。

  购置与安装

  锅炉需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登记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造。

  锅炉安装:

  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锅炉安装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锅炉安装期间,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需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由当地锅炉检验检定单位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安装完毕后由项目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并负责落实整改项目。

  第十条 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

  锅炉安装及验收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评定标准》、《工业锅炉安装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锅炉的启动调试及验收前要根据有关验收规程、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锅炉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以便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第十一条 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锅炉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在办理锅炉使用证后的一年内,为考核锅炉性能、优化生产,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锅炉进行性能测试,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应逐台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资料和报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锅炉出厂资料,辅助设备结构及性能,锅炉安装记录,锅炉运行记录,事故(故障)记录,检验与修理记录,技术改造记录,锅炉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按《锅炉运行规程》和《锅炉工艺卡片》等工艺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应做好运行日志、交接班日志的记录,建立相关工艺技术台帐,编制有关生产、技术、经济等报表。

  第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锅炉日、周、月检查制度,使用单位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各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应每月组织检查。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进行定时、定线路巡检。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编制锅炉典型操作票,并严格执行。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建立锅炉的定期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定期工作,主要内容应包括锅炉定期排污、锅炉吹灰、备用设备定期切换和试运、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向空排汽阀定期试验、汽包压力和调节阀(档板)的校对、贮气罐和油罐的脱水等。

  第十九条 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严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制定锅炉设备事故处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减少非计划停炉,提高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制定燃料管理规定,入炉燃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限制燃料的硫含量,使设备腐蚀速度在受控范围,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要严格燃料煤热值、灰分等指标的检验,严格入库煤数量管理,作到“不亏吨、不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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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保证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安全运行,必须坚持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做好设备检修计划,检修的'间隔时间可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部件的磨损、腐蚀等情况确定。

  3、设备检修必须做好相关记录,检修后应将检修类别、检修日期、检修项目、使用材质、修理质量和主要检修人员等,认真填写在设备检修保养记录内。

  4、检修完毕,对修理质量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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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后勤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机关锅炉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辖区内的采暖、给排水管道、太阳能和各类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二、按照锅检、环保等部门的要求做好锅炉检测安全运行工作,并做好检查、协调工作。

  三、负责雇用操作工管理培训工作。

  四、负责锅炉操作、用煤质量把关、水质化验、锅炉节能减耗以及暖气费收缴工作。

  五、负责供暖期间水暖管道、供暖设备的检修;负责检查锅炉运行期间日常各班交接、锅炉运行各种登记情况。

  六、负责制定停炉后设备管道维修计划,安排锅炉保养工作,对公用场所的给排水及太阳能设施定期检查维修。

  七、负责管好用好现有财产,对拆换的旧材料建立帐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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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外来及参观人员必须先同主管科室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锅炉房。

  二、操作人员在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做与锅炉运行无关的事情。

  三、锅炉房的一切安全设施,非操作人员严禁乱拉乱用,对不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报主管科室处理。

  四、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对锅炉运行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主管科室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违章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值班司炉换班吃饭,严禁班前、班后饮酒,值班室严禁闲杂人员滞留、闲聊。

  六、对违反以上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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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锅炉节能档案资料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锅炉管理部门。

  3、内容:

  3.1进行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须将资料搜集整理。

  3.2资料内容包括为:

  3.2.1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3.2.2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3.2.3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3.2.4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3.2.5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3.2.6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3.2.7计量检测仪表验证书;

  3.2.8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报告;

  3.2.9燃料分析报告。

  4、对以上资料,车间须将整理完毕后交设备办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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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允许,不准进入。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员,不准上岗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在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们不得琐住或栓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护。

  六、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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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四、每班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周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五、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六、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七、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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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锅炉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确保锅炉的安全使用,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仅适用于巴彦高勒煤矿内部承压蒸汽锅炉。

  2、相关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条例,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锅炉的施工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资质单位进行。

  4、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配置,安全附件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监察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5、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锅炉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6、锅炉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办理登记手续。

  7、锅炉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锅炉检验,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锅炉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8、建立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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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切实执行锅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订的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操作制度,不擅自脱岗,不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

  3、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升温、供暖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压力稳定,根据负荷、油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洗浴热水、饮用水工作。

  5、定期做好锅炉水位、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机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1)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回水系统压力、燃油情况等巡检一次。

  (2)定期维护、更换电机附件。

  (3)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6、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并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8、司炉人员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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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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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燃气锅炉房的日常管理,确保大厦供暖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燃气锅炉房时大厦的重要部位,由司炉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非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值班人员须报请工程维修主管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值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时应做到随手关门、人离门锁。

  3、司炉工必须具有燃气锅炉操作上岗证,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

  4、燃气锅炉属重要供暖设备,需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启动运行。

  5、严格按照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供暖操作,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6、燃气锅炉运行时,司炉值班人员应注意观察风门、水、汽、风、燃气、油、烟、泵、声音和震动等是否,根据用水量定期清洗保养软化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关机检查。

  7、停炉期间,每年应对锅炉进行二次全面保养,彻底清除水及杂质,对安全阀、转动机构及附属设备检查。

  8、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室内和设备外表的'清洁,每日做好设备的巡查工作,如发现设备漏油、漏水、漏气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9、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锅炉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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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负责本区域人员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2、司炉工操作中要监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3、确保供暖效果,供暖区域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足量供应洗澡热水;精心操作茶水炉,按时供应饮用开水。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时间表,未经物业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供应时间,更不得自行停止供暖、供水。

  4、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5、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6、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7、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物业公司有关领导。

  8、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9、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10、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锅炉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 32

  一、锅炉投入运行前,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二、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

  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压力,水位、温度是否正常,经常检查燃烧工况、输送系统、送引风机、给水系统、排污阀、各类仪表和锅炉本体是否正常。

  四、操作人员应做好锅炉及其辅机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停炉保养工作。

  五、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未到达现场时,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交班时应做到: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用具齐全无损坏;

  5、锅炉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六、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锅炉水质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要求。

  七、锅炉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应及时按《互助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报告。

  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九、锅炉房应做到清洁、明亮,工具、备品备件应做到摆放整齐。

  十、应建立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