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4-11-25 14:25:01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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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

  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2

  1、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汽运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运输铁水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3、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和铁水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否则不得使用。车辆储物箱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铸造公司明确专人对铁水包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每包铁水均测量包壁温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测量,并认真填写《铁水包安全检查表》。

  5、铁水装入量应严格控制,液面距离包沿不得低于30cm,铁水过满,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得启动车辆。

  6、驾驶员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起步前系好安全带,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

  7、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铸造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9、车辆运行,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

  10、铁水运输中遇路边有行人时,与行人之间距离不得低于1.5米,必要时停车避让行人。

  11、行车时,必须选择平坦、宽阔的路面,严禁从积水、坑洼或者不明路况的道路上行驶。

  12、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并服从生产调度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3、铁水的装卸作业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斜置或歪拉斜吊。无关人员严禁接近铁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当班调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铁水,随时保持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厂部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公司安环部。

  15、铸造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起重设备吊运铁水,设专人指挥,明确信号。行车工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定期检查行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行车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规定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转运车辆管理制度。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3

  (1)当铁水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必须立即上报综合科及厂领导。各级相关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

  (2)生产科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必要时迅速联系保卫部,请求援助。

  (4)铁水在转运过程中,铁水包出现有破损、渗漏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驾驶员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总调报告,报请总调派遣叉车卸下铁水包。情况危急时向保卫部报告,请求援助,以防事故扩大。

  (5)当铁水表面结壳,可用中频炉内高温铁水冲开,严禁随意翻转铁水包或人工捣戳,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送往信钢医院进行救护。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4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5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6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7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8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9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0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1

  一、铸造车间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管理。

  二、每个工人所要型面必须全部造满,如有连续三炉不满者,或者盖座等比例失调,必须遵从车间主任的调整分配。

  三、不得无故旷工,有事必须向主任请假,每月四(五)班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特殊原因除外)。每班班底无故旷工或鼓动职工滋事者,全班均按半价,直至开除。

  四、中途退厂者无论什么原因,均按半价开支,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包括因打架斗殴等因素被开除者)。

  五、为更好地掌握车间的浇铸情况,造型工在造型时每一百箱放一个标记,以便查数时方便快捷。出件时要压箱,不得带有红沙,否则将受到处罚。

  六、接铁水前必须把防护护具佩戴齐全,提高安全意识。

  七、开炉时造型工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做好接铁水准备工作,烫铁水包时要按号烫包,如合火也按此顺序,合火必须成块,不得乱泼乱倒。浇铸、接铁水必须听从车间主任的指挥。最后找齐时绝不能超箱,否则将受到处罚。

  八、炉前(接铁水时)不得开玩笑,有什么摩擦必须开完炉后解决,凡在其间滋事不听劝阻者,工资免开,开除出厂。

  九、厂内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直至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以上制度如有违犯者将按奖惩条例严格执行,望全体职工自觉遵守。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2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设备主管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一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3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3、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6、执行公司规章《关于在公司中禁止吸烟的决定》

  六、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表》。

  3、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

  4、综合检查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段长、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5、季节性检查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5

  一、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铸造车间主任

  所属部门:生产部

  直属上级:生产部部长

  所辖下级:铸造车间班组长

  岗位概述:在生产部长的领导下,主持铸造车间的生产计划、员工的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二、工作职责

  1、安全

  负责铸造车间的生产安全,随时检查生产安全状况,及时阻止员工的违规行为,清除安全隐患。负责监控、指导员工按规范操作,推行标准化作业。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好炉台、离心、行车、压力加镁等安全操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事后必须书面报告事故经过。

  2、产量

  负责分解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监控生产过程,保证生产计划完成率。根据公司浇注计划,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好备料、造型、烘模、修包等各项准备工作并监督实施,确保当日顺利生产。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未正常浇注的计划,应及时上报。

  3、质量

  按产品材质的工艺要求,加强生产过程操作标准化,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合格率。保证生产过程中备料、造型、烘模、熔炼、合箱浇注、开箱清整等的工作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每天检查粗加检验、成分分析、浇注参数、交接班记录等各项检验报告。毛坯开箱发现冷型或产品严重铸造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粗加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铸造质量问题,确保后续生产不发生同类铸造缺陷。

  4、设备

  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运转,与值班主任协调铸造车间设备及工具维修,组织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重点维护行车、电炉、离心机等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生产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或损坏短期内无法修复的须上报公司。

  5、人员

  负责铸造员工的激励与绩效考评,提高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负责新员工的培训、考评,确认合格后上岗,梳理并完善各项产品操作规程,对各岗位进行岗位培训并实行考核。对员工实施奖惩事宜,必须上报生产部长。对员工的劳动态度、工作质量、安全操作进行考核。每日对全体员工考勤记录,月底汇总上交到行政部。

  6、现场

  负责铸造车间及分管区域的现场管理。定置管理各类工装模具、原辅材料、铁合金、报废辊等定置堆放,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7、其它

  负责铸造车间成本控制,采取措施降低成本,创造利润。安排大宗物料如生铁、废钢、报废辊、原辅材料等装卸货。负责公司交办关于铸造车间的临时任务。

  三、工作权利

  1、有权指挥本车间员工开展日常生产作业。

  2、有权合理配制本车间的人员、设备、工具工装、原辅材料等。

  3、有权监督、考核直接下属,有权对下属任职、免职、调岗提出建议。

  4、有权依照公司各项制度对本车间员工进行奖惩。

  5、有权批准员工三天以下的请假。

  6、有上级领导授予的其他临时权利。

  四、工作考核

  1、安全

  员工工作中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镜;防护面罩等),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项扣50—100元,造成人身伤害视严重程度,扣100—1000元,特别严重扣掉全年年终奖;当月全车间无任何安全事故奖200元。

  2、产量

  完成当月浇注计划99%,奖100元,未完成扣50元。

  3、质量

  产品合格率97%;超1%奖300元,减1%扣200元;综合铸造质量缺陷率≤12%,减1%奖200元,超1%扣100元。由于管理不当或监管不力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批量(3支及以上)铸造质量问题,扣200—500元。

  4、设备

  设备维护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因故停产,扣200—500元。一吨炉龄100炉;二吨炉炉80炉;每多使用1炉奖10元,少使用1炉扣5元;未到规定炉龄就穿炉,每次扣100—500元。

  5、人员

  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产品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指导或培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工伤事故扣50—500元。

  6、现场

  对各类工装模具、原辅材料、铁合金、报废辊等未定置堆放,周围场地未打扫,安全通道不畅通扣50—100元。毛坯辊面上标识不清或错标漏标,发现每支扣10元;原辅材料、铁合金等容易品种未做标识,员工误配造成产品质量缺陷扣50—100元,造成报废按报废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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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5篇)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

  我铸造厂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

  1、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

  2、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3、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能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室报警,说明着火部门、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2

  1、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汽运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运输铁水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3、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和铁水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否则不得使用。车辆储物箱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铸造公司明确专人对铁水包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每包铁水均测量包壁温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测量,并认真填写《铁水包安全检查表》。

  5、铁水装入量应严格控制,液面距离包沿不得低于30cm,铁水过满,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得启动车辆。

  6、驾驶员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起步前系好安全带,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

  7、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铸造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9、车辆运行,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

  10、铁水运输中遇路边有行人时,与行人之间距离不得低于1.5米,必要时停车避让行人。

  11、行车时,必须选择平坦、宽阔的路面,严禁从积水、坑洼或者不明路况的道路上行驶。

  12、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并服从生产调度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3、铁水的装卸作业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斜置或歪拉斜吊。无关人员严禁接近铁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当班调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铁水,随时保持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厂部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公司安环部。

  15、铸造公司应明确专人操作起重设备吊运铁水,设专人指挥,明确信号。行车工必须严格按照《起重设备安全检查表》定期检查行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行车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规定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转运车辆管理制度。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3

  (1)当铁水运输过程中因故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必须立即上报综合科及厂领导。各级相关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

  (2)生产科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必要时迅速联系保卫部,请求援助。

  (4)铁水在转运过程中,铁水包出现有破损、渗漏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驾驶员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总调报告,报请总调派遣叉车卸下铁水包。情况危急时向保卫部报告,请求援助,以防事故扩大。

  (5)当铁水表面结壳,可用中频炉内高温铁水冲开,严禁随意翻转铁水包或人工捣戳,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当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送往信钢医院进行救护。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4

  1、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安全用品;

  2、造型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就近安放不得随意乱丢;

  3、不得擅自接电源,需临时用电应有电工接线;

  4、造型需留出浇铸安全通道,型箱不得影响浇铸;

  5、浇铸前应检查所用器械,加穿浇铸时应穿戴的防护用品;

  6、浇注前应检查型箱的干燥,压箱必须够重,边缝需填实,防止铁水溢出;

  7、出水应慢放,在放水结束后方可移包,浇铸过程应做到实走、稳抬、慢浇;

  8、应按规定时间出箱,逐件依次移出;

  9、必须在工件冷却后再进行清沙处理;

  10、注意车间整体卫生,型箱工具用完需摆放整齐。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5

  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发放

  3、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6

  1、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

  2、在开炉前应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

  3、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检查和部分加料。

  4、通电由低逐步渐高,直到正常。增压过程巾应随时注意各仪表指示。

  5、熔炼中应保证炉料按比例投入,随时除渣和松料,以保证不得出闷气,架牢现象。

  6、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

  7、每一炉炉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7

  1、检查机器各部是否完好,辗轮转动是否灵活,刮板尺寸是否调节适当,再空运转3分钟~5分钟,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加砂、加料,并必须严格按规定量使用,禁上超负荷。

  2、混砂机在转动时,不许用手扒料和清理辗轮,不许伸手到辗盘内添加各种物料,取样必须从取样孔去取。

  3、无论新、旧砂都必须过筛防止将铁块等杂物投入辗盘内损坏机器。

  4、因故停车应清除辗盘内的砂及物料后再行启动,不能重车强行启动。

  5、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并应经常注意音响及辗轮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6、当辗轮未完全停止时,不准将手及其它器械伸进辗盘内,进入辗盘内清理检修时,除了要拉开电源开关,挂上“有人检修,不准合闸’’的警告牌外,还要设人监护。

  7、工作后,必须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并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歼电源开关,达到整齐、清洁、安全。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8

  1、开动砂轮机使用前首先检查砂轮罩壳是否齐全牢固,砂轮是否有破损。

  2、使用砂轮磨削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3、操作者,应站在旋转砂轮的侧面。

  4、砂轮安装时需两面加石棉垫,加紧牢固。

  5、磨削时工件应夹紧抓牢,工件应慢慢接触砂轮。不能速度太快或用力太猛,应均匀磨削。

  6、磨削时发现砂轮跳动、运转不平稳应及时修整砂轮。

  7、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9

  1、开机应认真检查各项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台车送出、进应仔细观察走线安全。

  3、装料不得超重量(11吨)和炉料在进炉内前要检查稳定性,并不得超高和须离测温表10 cm~2 0 cm。

  4、在设定温度前须再度检查炉料捌‘质对设定温度应复检后方可开启。

  5、对直接入水件必须在顶起前要开启油泵,并保证安全卡在位。

  6、热处理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升、保温情况。

  7、处理完后应检查内膛电阻带和炉板清洁方可把台车进炉。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0

  1、使用喷枪前必须检查液化气瓶阀有无泄漏。

  2、检查喷枪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灭火器是否完好。

  4、检查皮管有无漏气,连接各部位应严密。

  5、点火时需在口后部点火。喷口不得对人和物。

  6、点火前要对需烘烤得部件周围检查不得有易燃物品。

  7、在对型模烘烤过程中必须先前后近的操作方法。

  8、使用后必须管好气瓶开关,然后管好喷枪开关,枪瓶分离后分别放好。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1

  一、铸造车间全体人员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管理。

  二、每个工人所要型面必须全部造满,如有连续三炉不满者,或者盖座等比例失调,必须遵从车间主任的调整分配。

  三、不得无故旷工,有事必须向主任请假,每月四(五)班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特殊原因除外)。每班班底无故旷工或鼓动职工滋事者,全班均按半价,直至开除。

  四、中途退厂者无论什么原因,均按半价开支,不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包括因打架斗殴等因素被开除者)。

  五、为更好地掌握车间的浇铸情况,造型工在造型时每一百箱放一个标记,以便查数时方便快捷。出件时要压箱,不得带有红沙,否则将受到处罚。

  六、接铁水前必须把防护护具佩戴齐全,提高安全意识。

  七、开炉时造型工要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做好接铁水准备工作,烫铁水包时要按号烫包,如合火也按此顺序,合火必须成块,不得乱泼乱倒。浇铸、接铁水必须听从车间主任的指挥。最后找齐时绝不能超箱,否则将受到处罚。

  八、炉前(接铁水时)不得开玩笑,有什么摩擦必须开完炉后解决,凡在其间滋事不听劝阻者,工资免开,开除出厂。

  九、厂内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打架斗殴者根据情节直至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以上制度如有违犯者将按奖惩条例严格执行,望全体职工自觉遵守。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2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设备主管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一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3

  一 、总则

  1、 为了加强铸造厂的安全管理,维护铸造厂的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铸造厂所有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确保铸造厂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的完成而努力。

  3、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职工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三、教育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执行。

  2、日常教育制度

  各级领导和各班组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3、特殊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3、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5、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6、执行公司规章《关于在公司中禁止吸烟的决定》

  六、个人防护措施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七、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记录表》。

  3、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经验。

  4、综合检查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分别由主管厂长、段长、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管理、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

  5、季节性检查组织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 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铸造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15

  一、岗位说明

  岗位名称:铸造车间主任

  所属部门:生产部

  直属上级:生产部部长

  所辖下级:铸造车间班组长

  岗位概述:在生产部长的领导下,主持铸造车间的生产计划、员工的劳动纪律、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二、工作职责

  1、安全

  负责铸造车间的生产安全,随时检查生产安全状况,及时阻止员工的违规行为,清除安全隐患。负责监控、指导员工按规范操作,推行标准化作业。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好炉台、离心、行车、压力加镁等安全操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在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事后必须书面报告事故经过。

  2、产量

  负责分解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监控生产过程,保证生产计划完成率。根据公司浇注计划,组织人力、物力,安排好备料、造型、烘模、修包等各项准备工作并监督实施,确保当日顺利生产。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未正常浇注的计划,应及时上报。

  3、质量

  按产品材质的工艺要求,加强生产过程操作标准化,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合格率。保证生产过程中备料、造型、烘模、熔炼、合箱浇注、开箱清整等的工作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每天检查粗加检验、成分分析、浇注参数、交接班记录等各项检验报告。毛坯开箱发现冷型或产品严重铸造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解决粗加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铸造质量问题,确保后续生产不发生同类铸造缺陷。

  4、设备

  负责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运转,与值班主任协调铸造车间设备及工具维修,组织对设备事故进行分析。重点维护行车、电炉、离心机等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生产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或损坏短期内无法修复的须上报公司。

  5、人员

  负责铸造员工的激励与绩效考评,提高工作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负责新员工的培训、考评,确认合格后上岗,梳理并完善各项产品操作规程,对各岗位进行岗位培训并实行考核。对员工实施奖惩事宜,必须上报生产部长。对员工的劳动态度、工作质量、安全操作进行考核。每日对全体员工考勤记录,月底汇总上交到行政部。

  6、现场

  负责铸造车间及分管区域的现场管理。定置管理各类工装模具、原辅材料、铁合金、报废辊等定置堆放,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7、其它

  负责铸造车间成本控制,采取措施降低成本,创造利润。安排大宗物料如生铁、废钢、报废辊、原辅材料等装卸货。负责公司交办关于铸造车间的临时任务。

  三、工作权利

  1、有权指挥本车间员工开展日常生产作业。

  2、有权合理配制本车间的人员、设备、工具工装、原辅材料等。

  3、有权监督、考核直接下属,有权对下属任职、免职、调岗提出建议。

  4、有权依照公司各项制度对本车间员工进行奖惩。

  5、有权批准员工三天以下的请假。

  6、有上级领导授予的其他临时权利。

  四、工作考核

  1、安全

  员工工作中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镜;防护面罩等),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项扣50—100元,造成人身伤害视严重程度,扣100—1000元,特别严重扣掉全年年终奖;当月全车间无任何安全事故奖200元。

  2、产量

  完成当月浇注计划99%,奖100元,未完成扣50元。

  3、质量

  产品合格率97%;超1%奖300元,减1%扣200元;综合铸造质量缺陷率≤12%,减1%奖200元,超1%扣100元。由于管理不当或监管不力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批量(3支及以上)铸造质量问题,扣200—500元。

  4、设备

  设备维护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因故停产,扣200—500元。一吨炉龄100炉;二吨炉炉80炉;每多使用1炉奖10元,少使用1炉扣5元;未到规定炉龄就穿炉,每次扣100—500元。

  5、人员

  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产品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指导或培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工伤事故扣50—500元。

  6、现场

  对各类工装模具、原辅材料、铁合金、报废辊等未定置堆放,周围场地未打扫,安全通道不畅通扣50—100元。毛坯辊面上标识不清或错标漏标,发现每支扣10元;原辅材料、铁合金等容易品种未做标识,员工误配造成产品质量缺陷扣50—100元,造成报废按报废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