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19 16:30:09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2篇)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3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5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6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7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8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9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0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1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2

  一、总则

  目的:为了使员工了解工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全体员工。

  二、员工职责与义务

  热爱工作: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忠诚企业:员工要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习提升:员工应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保守机密: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文明生产: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三、考勤与请假制度

  上下班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决定上下班时间,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考勤管理:各部门自行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请假流程: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四、工资待遇与福利

  工资制度: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

  工资发放:每月依据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后发放工资。

  福利待遇: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员工还可享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

  五、奖惩制度

  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工厂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罚: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工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六、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安全操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七、卫生管理规定

  环境整洁: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等区域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八、员工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文明礼貌: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客人来访应笑脸相迎、热情接待。

  九、其他规定

  培训与发展:工厂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离职手续: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离开工厂以前,必须交还工厂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06-16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08-22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08-23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06-03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经典)05-22

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08-04

工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09-10

工厂管理员工规章制度01-17

(合集)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07-17

在线咨询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通用12篇)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2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3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4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5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6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务必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持续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掉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7

  一、厂规厂纪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务必佩带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礼貌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持续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8、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9、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持续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在车间和非吸烟区吸烟,载货电梯只准载货,严禁载人。各组在下班时要把针车开关关好,垫好压脚,做到人走灯熄机停。

  10、爱护公物,留意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11、同事之间要友好团结,严禁斗殴打架。

  12、用心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厂业务蒸蒸日上。

  13、员工务必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务必自己刷卡,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务必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部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务必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务必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15分钟计0、5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进行调节,但务必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清明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务必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一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状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有政府延长工作时间批文除外)。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务必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8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员工。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2.各条线的组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3.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内。

  4.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每个员工把自己所工作的区域打扫干净,组长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风扇、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人保管。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9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0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时都务必打卡,如遇特殊状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

  4、上班时,务必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回到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

  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9、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

  10、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11、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有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12、各班、组长、主管辞职须由厂领导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职责规定

  1、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2、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3、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赔偿。

  4、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是解决不了的,该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5、如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该请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则追究当事者之职责。

  6、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年初六)。

  3、日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3天(上初一至年初三),其余不算工资。

  4、月薪之员工在春节假期间有薪日为7天(年初一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则不计算工资。

  5、如厂方有特殊状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务必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则计算加班工资。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1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

  木业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2

  一、总则

  目的:为了使员工了解工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木业工厂全体员工。

  二、员工职责与义务

  热爱工作: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忠诚企业:员工要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习提升:员工应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保守机密: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文明生产: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三、考勤与请假制度

  上下班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决定上下班时间,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考勤管理:各部门自行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请假流程: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四、工资待遇与福利

  工资制度: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

  工资发放:每月依据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后发放工资。

  福利待遇: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员工还可享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

  五、奖惩制度

  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工厂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惩罚: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工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等处罚。

  六、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责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安全操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安全检查: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七、卫生管理规定

  环境整洁: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等区域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八、员工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文明礼貌: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客人来访应笑脸相迎、热情接待。

  九、其他规定

  培训与发展:工厂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离职手续:员工辞职、被辞退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离开工厂以前,必须交还工厂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