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4、核算部门的职责
财务科作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并对国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协助设备科每年进行一次国定资产的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1、屋房、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总务科管理。
2、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3、计算机设备,归信息科管理。
4、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信息科(图书馆)管理。
四、国定资产购置、领用及转移调拨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科室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科室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科室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3、转移、调拨的`管理
(1)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配时,须到设备科做转移登记,设备科应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1、固定资产出售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设备科必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的原因,报院长批准;财务部门根据院长批准的国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并上报上级部门将款项上缴国库;设备科依据财务科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2、固定资产报废
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报经院长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并以此据作财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有设备科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会同财务科核查落实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财务科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2、固定资产折旧
财务科每月按各类固定资产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提取折旧,列入有关科室的成本费用的核算。
八、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1、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
2、考核奖惩
(1)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
(2)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九、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
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作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
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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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由院长、行政分管院长、设备科长、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各护士长组成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考察、保管及使用管理办法。
二、固定资产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由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实际成本,正确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照《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原价为计价基础,对固定资产进行计价。
四、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的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须经分管院长同意,由总务科统一调度,调出、调入部门双方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根据调出、调入单及时更改仓库固定资产台帐及科室固定资产台帐,并报送财务部门。
五、固定资产折旧
范围: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医疗器械等专用设备;
3、办公用品、家具等一般设备;
4、图书;
5、其他。
折旧办法:房屋及建筑物,年提取率为3%计算
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年提取率为20%
光学设备 年提取率为15%
机械设备 年提取率为12%
其他设备 年提取率为10%
六、固定资产修理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修理的主要部门,其他部门应配合管理。设备维修员平时要对贵重仪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发生的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下列入管理费用,修理费支出,5仟元以上列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支出。
七、固定资产调出、出售或外借
1、固定资产调出、出售、外借需由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院长同意后,同时按规定办好手续并及时转帐,报送财务部门。
2、调拨、出售固定资产由管理部门报告院长后,并经评估机构确认后进行有价转让。
八、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设备应有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经院长同意,才可报废;贵重设备需由领导组织熟悉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后才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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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保持核对帐、物、卡相符。
三、负责编制固有关固定资产的报表。
四、按时准确计提折旧。
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按权限规定办理盘亏、盘盈、报废审批手续。
六、办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调出、价值重估、折旧、调整、内部转移、租赁、封存、出售及报废等会计手续,定期清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七、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固定资产使用效果并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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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益,保证医疗、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保健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穷而后工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其他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医院采购科全面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建立分科室的财产实物明细帐,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审批手续。
2、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医院外购的固定资产应以购入价格加上购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成本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国外进口的设备,应按原价加支付的进口税金计价。贷款购建固定资产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贷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采购科,由采购科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对属于县政府采购办管理制度所规定金额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报县采购办批准。
五、固定资产的调配
院内科室与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进行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确需调配使用的需填写“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申请单”,报院长审批后,采购科办理调配手续,由采购科通知财务科调整科室成本核算数据。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七、捐赠资产的管理
社会向我院各科室赠送、赞助、转让的固定资产,以及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科室书面说明资产的来源,到采购科登记,采购科在财产登记帐薄上注明财产的来源,视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但不计提科室折旧费。
八、固定资产的盘点
1、每年由采购科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以及在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财务部与使用科室一起协同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现财产失落或损失不报,造成帐、实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并按固定资产原值赔偿。
九、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此有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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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第一,医疗设备的盲目投资,重复投资。由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不足,医院药品的加成率从20XX年开始又重新加以控制,西药和中成药控制在15%,草药控制在25%。这样,医院药品盈利减少,医院收支的不平横导致医院行为的扭曲,以仪器检查收入来弥补支出的缺口成为医院生存的主要渠道。各医院竟相购买新设备、进口设备、高精尖设备,有些单位对重大项目的投资缺乏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凭着主观臆想和应急要求盲目决策,结果导致购进的设备使用效率低下,甚至购买来以后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给医院带来了投资风险。
第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人员责任不明、管理职责不到位。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管金额;总务科管房屋、家具用具;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只是派人兼管,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固定资产也不定期清查,造成了账卡、账账、账实不符。
第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善,账面价值失真。按照现行医院会计 制度规定,固定资产采用历史成本法计价,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消耗,造成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医院的固定资产随着不断购买余额越来越大,与之相适应的老化程度越来越高,却不能在账面上得到客观、及时地反映,尤其是医疗设备大多属高科技设备,更新淘汰周期快,医院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与资产的减值准备,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严重失真。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对策
其一,加强责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三级管理模式,明确责任,制度到人。第一级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心,人员可由院长、分管后勤的副院长、财务负责人等组成。管理中心负责全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二级是职能管理部门,这一层负责承上启下,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应指派责任心强的负责人,要分科室、分部门的设立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进、领用、报废毁损情况,并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领用、维修、报废等情况,职能科室定期与领用科室核对,达到账卡、账实相符。第三级是固定资产领用部门,应设专人保存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的领用、维修等事项由专人签字负责,定期盘点和对账,人员调动时及时移交。
其二,完善内部制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资产清查制度、报废制度、报损制度、盘盈制度、调出调入制度等,真正做到按制度管理资产,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效益分析,使固定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切实解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
其三,树立风险意识,制定需求计划。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加了医院的财务风险,降低了医院再投资的能力,也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最后导致医疗费用价格的上涨。医院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实际结果与预期效果相偏离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如果在风险发生时医院毫无准备,一筹莫展,必然会遭到失败。因此,医院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根据医院的生产经营规模正确测定固定资产需要量,从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避免盲目投资,重复投资。
其四,完善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核算。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财政补助支出”或“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按一定比例计提“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样核算不仅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无法估计固定资产的残值和转让价值。建议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调整“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增设“累计折旧”科目。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反映单位实物资产形态的变化,不再涉及净资产的调整,不再通过“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每月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折旧”,并于季末、年末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利于在会计报表上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价值。
其五,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管理固定资产,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把各部门及职能管理部门的终端链接起来,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医院管理者能够对全院的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一目了然,从而为医院的管理、发展计划、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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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即后勤、设备科、图书室)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2、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后勤、设备、图书的财产物资会计分门别类地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兼职人员建卡片账(台账)(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科目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账目,要求账物相符,防止物资积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范围,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具体标准: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各种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被服及有关设备等,归后勤管理。
②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电子仪器、电脑、录相设备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等,归设备科管理。
③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归图书室管理。
5、管理科室对各种固定资产要切实加强管理,记好明细账,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捐赠或加工自制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合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内。
6、各科增设家具、设备、仪器时,均需事先按规定(或计划)作出计划,经过审批手续方可购置与供应。如新增设备、家具价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须报后勤、设备科,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7、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须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和报废时,均须报经院长审批,并以此据作账务处理。
8、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9、管理部门每年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10、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电器、水暖安装路线等有关材料,应归档保存,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等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1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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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二百元以上的均属固定资产范畴,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器械仓库会计负责建立明细账。由器械科长把关,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出入库、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手续。对调入、损赠或自制加工设备,亦应及时办理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凭证或管理作价,载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分类内。
三、各科增加设备时,均应事先按规定做出计划,经门诊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
四、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无偿调拨或折旧作价处理时,须报门诊主任审批。
五、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须经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多余的物资,管理部门给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六、器械仓库每年应对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核对一次,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由器械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七、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参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执行。
八、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理。
九、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十、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门诊主任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保管。
十一、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二、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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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
日常维护不仅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某种程度上等于节约了大量的维修费用,降低了成本支出,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医院可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对各科的设备管理、使用和保养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管理不善的人员按责任制惩罚。同时,设立设备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设备管理成效显著,效益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以提高科室人员对医疗设备的维护意识。
二、固定资产出入库制度。
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到人,配备专职人员实行专门化管理。保管人员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帐,要严格出入库单制,财产的增减均应及时反映在出入库单中。对财产的`购置、调入,在入库单上登记;对财产的调出、借用、领用,应由医院领导审批,凭出库单领取财物,保管人员根据出入库单及时在保管帐中登记,以反映固定资产的转移、增减变动情况。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要配备专门的审计人员为医院资产管理起到“增值保值服务”的作用,防止舞弊,及时堵塞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审计部门不仅要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清查和清理进行监督,还要定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提高固定资产的营运收益。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有账外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有无流失现象,切实解决固定资产保管不善、账实不符、闲置浪费以及非法侵占等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友公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卫生经济体制的改革,固定资产占医院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大。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成为医院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信息化科技下的会计电算化固定资产管理为医院的固定资产良好运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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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卫生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开展各项卫生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保证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根据事业计划任务、技术条件和资金可能等情况,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对现有贵重仪器设备应进行重点管理,其他财产也要注意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及时维修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防止损坏丢失,确保财产安全完好。第四条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树立为各项卫生业务技术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依靠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管好、用好固定资产。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房屋及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具。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精密仪器、医疗专用设备较多,价格较高的特点,固定资产划分标准规定为:
1.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上,业务技术专用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
2.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固定资产范围,按固定资产实行管理。第六条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八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电梯、水塔、蓄水池等。
2.贵重仪器设备:指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各种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如直线加速器、CT、X光机、B超、扫描机、高级实验分析仪器等。
3.一般专用设备:指单价在2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教学模具、实验仪器等。
4.家具:指单价在20元以上的各种桌、椅、凳、沙发、床、橱、柜等。
5.被服装具:指单价在20元以上的各种棉毛呢绒和人造纤维织品。如床垫、毛毯、被套等。
6.交通工具:指一切机动和非机动车、船。如汽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运输船等。
7.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及重要杂志。
8.其他设备: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如锅炉、洗衣机、变压器、发电机、炊事机械、空调器、电扇、电视机、复印机、打字机、录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子计算机、高级文体用品和消防设备等。第三章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第七条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都要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归口计财、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应分别设置相应的科、股。县以下单位如没有条件单独设立专管机构的,应归口总务部门管理,并指定人员专管或兼管这项工作。各使用单位也要相应有人负责管理。第八条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1.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和评比活动。负责对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计划、设计、采购、调拨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等审批工作。
2.卫生事业单位的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的分配、保养、维修、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房屋调拨、出售、拆迁、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种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明细帐核算、清查盘点、库房管理和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4.使用单位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和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需要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
5.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管理,参加固定资产清理、检查督促工作。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领用第九条添置增加固定资产应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单位的任务、规模、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和技术条件来考虑,并按照事业计划、资金来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对进口大型医疗设备和精密仪器,事先要经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对安装条件、配套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再购买。有条件的,要由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凡属社会集团专项控制商品,要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根据条件,试行有偿占用制度。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和退出环节的规范有序,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为公司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用的,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职权分工应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做到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相分离;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付款应分离;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准人与执行人应分离;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与领用人或建造安装人分离。
(二)固定资产购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方案,决策和审批程序应明确。
(三)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流程清晰,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工程进度、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内部调剂、报废处置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四)固定资产购置成本、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置等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
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第三条规定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指导全公司的固定资产控制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岗位。
第六条
生产计划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并报公司领导研究通过,下达固定资产投资、维修计划,并按季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维修完成情况。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核算会计岗位,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技术改造、大修理、折旧计提、减值准备、处置、建帐建卡、维修开支等日常核算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统一行使固定资产购置、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的审批权限。各单位需要购置固定资产或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和大修理,必须在每年年末,按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对已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购置和更新改造、大修理要抓紧组织实施,计划期内未能实施或客观原因导致取消计划的要写出书面说明。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一)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九条
生产计划部每年末必须将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生产计划的轻重缓急程度和资金状况统一审批。因生产经营的特殊情况急需追加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条
必须严格按批准立项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组织实施,如确有必要改变计划,必须重新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计划实施之前要明确具体实施的部门和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技术改造、大修理需要对外进行采购和发包的,要按照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公开对外招标,不对外进行招标,擅自采购和发包的,以失职论处。
第十二条
财务部要及时对实施项目进行会计监督和核算,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办理预决算手续,尽快将项目转资和结转。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未能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应先行将工程投资暂估记入固定资产科目。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其计划的完成情况,对超计划的,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办理追加计划,否则,不予报帐。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和大修理项目的验收,由生产计划部组织按规定进行验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特殊投资项目需要聘请公司外专业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的,由生产计划部负责协调组织。
第十五条
凡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财务部要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核算固定资产成本,不得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其他费用的开支计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坚决杜绝费用“搭车”现象。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要尽快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对固定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十七条
对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公司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偿划拨转入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审批权由公司统一行使,并由公司有关部门办理资产价值重估和验收手续。对经营租赁、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登记簿记录备查,安排专人管理,避免与本公司财产混淆。
第十八条
技术改造和大修理替换下来的材料、零部件和机器设备,尚可使用的要送交本公司物资仓库作价入账并冲减技术改造投资或大修理费用;对外有偿转让或调拨到其他单位使用的需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批认可,并由生产计划部、技术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与拟定合理的.转让价格。严禁自行对外转让,否则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使用与维护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要完整规范地建立起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和卡片,并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实施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保证固定资产档案与档案之间、档案与实物之间完全相符;如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请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等折旧政策计提折旧,除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外,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我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为:
生产用房屋建筑物:2.4%
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2.2%
电子计算机:10%
动力设备:5.4%
机械设备:6.9%
仪器仪表:8.1%
运输设备:8.5%
非生产用具:4.9%
管理用具:12%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制度。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到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及时报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以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质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投保和续保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公司统一确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已投保固定资产发生增减、转移和处置时,应及时变更相关保险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分析。首先,核对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记录,实地逐项盘点固定资产实物,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对帐实不符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及时调整有关账簿记录。其次,对有发生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认真检查、分析,确定计算其可收回净额。对低于账面价值的,应报请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批准,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第三,对盘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使用、不需用、毁损、报废或使用不当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对封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完整、完好。
(三)处置与转移控制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审批权限由公司总部统一行使。由生产计划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处置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分管副总审批。对重大的固定资产处置,要经总经理办公会或集体研究通过。各单位、部门无权自行处置固定资产,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各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的权限由公司总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并报主管副总审批,方可办理办理调拨手续,并及时通知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过帐手续。固定资产调出部门要做到先办理手续再放行所调拨的固定资产,否则首先要追究调出部门的责任,再追究其他部门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退出使用,处于闲置状态,应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到场封存并妥善安置,并在固定资产档案上注明闲置原因和闲置时间。以后如重新投入使用应由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到场解除封存并在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注明重新使用的时间。固定资产由使用状态转入闲置状态和由闲置状态转入使用状态,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和本级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账都要登记相应的事项,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发生毁损或需要报废,使用部门要立即向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报告,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对毁损或需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各种报批手续,对毁损的设备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属客观因素造成的由财务部门向保险机构办理索赔手续。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出现盘盈或盘亏,应由同级的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出现盘盈的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并通过本级财务部门入账;出现盘亏的要分清责任,由所在单位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获准后注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有关档案,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批准注销、盘亏的文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注销盘亏固定资产的明细账。
第二十九条
对于出租、出借、出售和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按规定上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出租、出借、出售和投资转出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要及时入帐、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节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权由公司生产计划部、财务部共同行使。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和大修理项目是否经提报计划,是否批准立项,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以及是否严格按批复的计划实施,是否按规定上报计划实施情况;项目完工后,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是否按规定报批工程预(决)算;固定资产购置、计提折旧、技术改造、大修理、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有偿转让等环节的按规定取得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各级固定资产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以及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的是否及时建立、保存完整,是否定期进行盘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和转移是否按规定及时报批,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及时,设备完好率是否达到公司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节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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