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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登高作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
(一)凡在计划安排登高作业时,必须认真对使用有关登高的绳索、扶架、人字架、手脚架和跳板、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等工具作检查,保证完成,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严禁使用没有防滑脚或梯挡的梯子。
(二)登高用具应有防滑、防塌的安全措施。竹梯要有橡胶防滑垫,架人字架,梯脚横挡之间应有牢固的绳索。手脚架上放置施工材料不得超载,登高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三)严禁直接站在石棉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和单薄的纤维板上操作,应站在脚手架跳板上操作。
(四)高处作业,要防止材料、工具从高处落下,造成伤亡事故。
(五)登高作业要严防架空电线,防止触电、停电等事故发生。
(六)加强对登高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到进入施工场地要戴安全帽,登高时要扣好安全带,严禁穿塑料鞋,硬底鞋登高作业。
(七)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间症、精神病、美尼尔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尖或手脚残废等人员禁止登高作业。
(八)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登高作业。
(九)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准登高。
(十)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人,不准登高作业。
(十一)屋面顶端或屋沿口,没有固定的.防滑措施,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高压电线旁,没有安全遮栏,不准登高。
(十三)登高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安装、检修、拆除等,必须有电工负责,并严禁带电作业。
(十四)登高作业要全程有人监护,否则不准登高作业。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2
1、高处作业的定义:
场区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
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2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2.3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2.4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2.5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2.6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则:
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3.2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安全带等有无损坏,确保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3.3施工人员上岗前要穿好反光背心,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
3.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地面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3.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3.6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作业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3.7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
3.8施工人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3.9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4、高挂低用原则
4.1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安全带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高挂低用”原则!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抛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4.5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4.6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7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8冬季及雨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9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0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5.1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5、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5.1由申请作业部门介绍作业周围环境,并由项目部安全人员检查核对及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5.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施工班组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3 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5.4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现场经理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6、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7.1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份,一份审批部门存查,一份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7.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7.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安全部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脚手架工程
1、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2、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6、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8镀锌铁丝,采用其他材料时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7、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8、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四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9、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10、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11、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2、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l-1.2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14、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15、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往下顺杆子。
16、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3
目的
为确保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登塔、固话宽带安装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适用于登塔、上线缆杆作业;野外登山巡检作业等登高生产作业。
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管理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 项目安全生产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安全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生产。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安全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
4.2.1 严禁酒后、生病中登高作业。
4.2.2 必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高从脚下做起。
4.2.3 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的山体陡坡。
4.2.4 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5 登塔作业操作必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相互配合作业。
4.2.6 在夏季登塔、登山作业,应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7 登塔作业前要注意观察天气情况,气象条件不适于登塔作业,严禁登塔。
4.2.8 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避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闭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铁锹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9 登塔、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应急使用。
4.2.10 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扔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 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及空间。
(2)操作平台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操作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2 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手套、工具包)
(3)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4)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他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的有效功能。
4.3.3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用尼龙或者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2)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3)所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4 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登高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2米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门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应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工作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作业人员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8)在五级风以上的、雷电、雨雪、大雾、霜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当夏季温度高于35°、冬季温度低于-10°时,露天登高作业应选择在适宜时间段进行。
(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严禁夜间登塔作业。
(10)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包、袋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11)线路外勤人员在石棉瓦、木板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操作,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滑跌、踩空或因材料断折而坠落伤人。
(12)线路施工登高用的梯子不能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三十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六十至七十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下数第二档必须用绳子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3)登高维修带电机械物件、输电线路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经检验确实停电后,才能进行登高作业。
(14)在登高检查光(电)缆前要检查牵引钢绞线是否带电,确认安全再进行作业。否则,要查找带电原因,排除带电因素以后才能进行作业。
(15)高空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安全间距:10kv以下2.5m以上,10kv以上4m以上。
(16)攀爬墙上垂直爬梯时,作业人员手上不得携带物品,要放在工具包内携带,大件物品材料要用绳索提吊。
(17)攀爬电杆前必须对电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电杆的埋深、有无断裂痕迹、是否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等,以及脚扣是否牢固、安全带磨损程度等影响安全操作的所有因素。必须顺线路方向或背拉线方向上攀爬电杆,攀爬上杆后操作的过程中,安全带应挂在距杆梢50cm以下的地方。
(18)利用滑椅在城区架空线路上作业时,必须有另一工作人员在地面上进行保护配合,操作段线路倾斜度超过30度时,应在滑椅上固定拉力绳,并由另一工作人员在教高的一侧面协助作业,控制滑椅的移动。
(19)在架空电路上使用梯子进行操作时,搭接点上端应在梯子的1/4到1/3之间,不得超过1/2,同时必须有另一工作在员在地面侧进行保护没,防止梯子滑动。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4
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生产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山作业安全规定
4.2.1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山从脚下做起。
4.2.2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以上的.山体陡坡。
4.2.3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4向山区深部行进,应做好沿途各种固定的目标向导,必要时绘出路线图,以避免迷路。
4.2.5在夏季登山作业,要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6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掉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锄头、铁锹等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7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派上用场。
4.2.8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丢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3.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发及胡须不得妨碍防护用品的有效功能。
4.3.4设施设备的选择要求
(1)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完好并适合于该项工作的特殊工作要求。安全带配有的短绳必须用尼龙或强度相当的材料制作;短绳的长度必须能够调节。
(4)所使用的梯子,应保证踏板完好无损,无缺陷及开裂现象,立脚无弯曲变形。
(7)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钢管脚手架,禁止使用竹木脚手架。
(3)使用的安全帽应经检验合格(安全帽必须经过冲击实验和防触电保护实验)。
(4)基本装备应由同一家制造商提供,如更换购买厂家,则采购管理者应对新采用的基本配备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评估。
4.3.5高空作业实施要求
(1)作业现场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必须醒目,并得到妥善保护。
(2)高空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器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离地面2m以上高度作业人员,应系上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4)高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们监护人员,监督高空作业人员遵守规章制度,防护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发现危险情况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5)员工进入施工区必须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帽。
(6)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梯子的闭锁部件应完好,底部坚实防滑。
(8)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9)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10)15m以上(含15m)的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审批手续,“高空作业审批表”由作业负责人填写,现场安全负责人审批,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减少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赤峰书声风电场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本制度所指登高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登高作业分为一般登高作业和特殊登高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登高作业;
(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登高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登高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登高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
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登高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登高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登高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登高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登高作业的规定执行。
二、在进行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三、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四、进行登高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五、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六、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七、登高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八、进行登高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九、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十、登高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十一、登高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十二、夜间登高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五章风机及集电线路塔登高作业安全措施
一、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饮酒、情绪异常时,不得登高作业。
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三、高处作业时要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如配备安全带、登高用具、围栏等)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四、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作业过程中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五、登塔作业至少两人,应携带手机或对讲机,保持通讯畅通。
六、塔内攀爬前,登塔人员应将风机手动转入服务状态或就地控制状态,打开塔筒和机舱的照明;需要断开风机箱变低压侧断路器的,应在断路器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
七、在塔内攀爬前,登塔人员应先检查使用的安全防护工具和风机登高设施是否有效。
八、初次登塔人员在采取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后,可接受塔内攀爬培训并有监护人陪同辅导。
九、塔内攀爬时,一个人在爬梯上攀爬,下一个人必须等上一个人攀爬到顶部离开爬梯,关闭盖板或已经穿过一节塔筒到达平台关闭盖板后才可以攀爬。
十、攀爬时若发现爬梯、平台或机舱底板上有油脂应立即擦拭清理干净,防止打滑坠落。
十一、塔内攀爬时,无论上升还是下降,每次通过平台后都要关闭盖板门;到达安全滑轨尽头时,在顶部平台的盖板门关闭前不得解开防滑锁扣。
十二、安全带挂钩应挂在规定的位置或牢固可靠的位置,严禁脱钩作业。
十三、塔内攀爬时,工具和备件要通过结实可靠的安全袋装运,不应随身携带,防止坠落伤人。
十四、工具、备件等材料应放在风机平台上,作业时关闭盖板,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五、在风电机机舱或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备件器材掉落,应关闭塔筒所有平台盖板。
十六、高处作业时,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工作地点的区域下方内不应长时间通行或逗留,必要时应设临时围栏隔离或装设其它安全警示标志。
十七、风速超过12m/s不得打开机舱盖或进入轮毂内进行工作,风速超过14m/s应关闭机舱盖。
十八、禁止在雷雨天气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雷雨天气,应马上停止工作,立即撤离风力发电机组,禁止在风力发电机组附近逗留。
第六章登高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生产部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五)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责。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6
1、目的:
建立并规范高处作业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登高作业
3、责任者:
任务下达单位、登高作业单位、安环科、综合办
4、程序: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定义:厂区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a)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b)特殊高处作业。
a)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i)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设备),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k)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天车轨道等上面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l)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m)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a)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b)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d)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e)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f)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g)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h)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i)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j)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k)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l)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m)在危险物品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n)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o)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p)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a)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由作业单位(车间)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b)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c)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主管逐级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d)1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主管、综合办主任逐级审批签字,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d)15m以上(含)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长、综合办主任、总厂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逐级审批,为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a)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作业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b)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c)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7
一、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八、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九、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十、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十一、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十二、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十三、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十四、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五、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证登高作业的安全,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从事2米或更高地方坠落的任何工作。
二、在装有可靠安全栏杆的良好的工作平台、走道、天桥、楼梯等正常情况下的高处作业,不属于本管理制度范围。
第三条定义
登高作业等级:
一、作业高度在2m~5m称为一级登高作业
二、作业高度在5m~15m称为二级登高作业
三、作业高度在15m~30m称为三级登高作业
四、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登高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登高作业部门评估和审批一级、二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班组长审批一级登高作业,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二级登高作业)。
第四条作业人员在进行无防护的登高作业前必须和班组长一起确认个人安全保护设备的需求和类型,同时还须考虑包括如何营救和疏散等应急措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部和总经理共同评估和审批三级和特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第六条承包商施工现场自行负责,ssat的发包部门负责督促。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七条申请
一、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填写“登高作业审批单”,经生产经营部审批同意,且防护措施完备后方能作业。
二、登高作业与作业区域内其它工作存在交叉影响时,必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持证施工。
第八条登高禁忌
一、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健康状况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
视、美尼尔氏症、癫痫或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的人员,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二、遇有迷雾、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情况应停止户外登高作业。
三、夜间从事登高作业,须有良好的照明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监护
从事登高作业的部门在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中督促登高作业人员按本程序及有关规范操作,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第十条防护措施:
预防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有:
一、安全“三宝”。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2、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二、“四口”防护。
“四口”的建筑施工行业中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四口”防护方法综合起来分为两类:
1、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开启式金属防护门、架网;在混凝土预制板预留的'洞口上,预制时即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的钢筋网。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入料口,必须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
三、“五临边”的防护。
建筑施工中,大量存在着临时性的危险边治,这是发生作业人员坠落的主要坠落点之一。例如,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简称“五临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每层60cm)或搭设安全立网,既可防止人员坠落,也可防止各种物料坠落伤人。
三、严把脚手架的十道关。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但是,如果在支搭和使用上方法不当,往往会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十道关:
1、材质关: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1.2m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必须与建筑物连结牢固。
6、承重关:脚手架均布荷载。结构架应控制在270kg/m2,装修架应控制在200kg/m2,其它架子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标准架严格按规程定负荷。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
8、雷电关:凡金属脚手架与输电线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搭设隔离防护措施。一般电线不得直接绑扎在架子上,必须绑扎时应加垫木隔离,凡金属脚手扎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要制定方案,重新设置避雷系统。
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除按规定加工外,严格按方案设置。
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挂钩点评估和设置:
利用现成结构作为临时挂钩点必须通过特别的工程评估方可使用。评估可参照以下依据判定挂钩点。
一、截面≥16cm×0.6cm的钢结构,包括工字钢梁、管道、角铁等类似的形状。使用的任何钢结构应是建筑结构的钢结构。
二、直径≥ф1cm的钢丝绳。必须在每个接点上使用ф1cm的钢丝夹。这种尺寸的绳索也可以作为水平/垂直移动锚线小于6m的支撑结构之间。
三、链条应为28级,直径≥ф1.6cm。链条采用连接钩连接时连接钩要选用自动锁闭型连接钩。
四、用来挂钩的有眼螺栓直径≥1.9cm,罗纹长度≥5cm,眼孔内径≥3.8cm,眼孔外径≥
6.3cm,带有锁紧螺母,销子或防止松动的机构。一旦挂钩点安装完毕要求涂上绿色的荧光漆表示此为一安全挂钩点。有眼螺栓的眼孔边缘离钢结构的边不得小于5cm。
五、挂钩点设置应由班组长与有经验的工程师决定。
第十二条不得用作挂钩点构件
一、固定在天花板上的轻质材料固定点
二、输送管道
三、绳索
四、电气母排
五、风管
第十三条载人升降机
一、作业人员应充分了解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方法;
二、使用前对设备检查,支撑可靠,液压系统不得有渗漏;
三、升降机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暂时撤离升降设备,设备降至最低(除设备设计允许外);
四、使用剪式升降机工作时半身或更多部位需探出升降机的,必须佩戴全身安全带;
五、使用螳螂式升降机工作时必须佩戴全身安全带;
六、若采用升降机护栏作挂钩点,必须由班组长与对该升降机熟悉的人员(如:供应商技术人员)评估,确定挂钩点并标识。
第十四条梯子
一、使用前对梯子检查,梯脚须包防滑垫,梯脚底部坚实可靠,不得有缺档及开裂现象;
二、使用时梯脚直接落地,不得垫高梯脚;
三、单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四、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五、使用梯子登高时要穿防滑鞋,扎紧裤脚。
第十五条防止高空物体坠落
一、登高作业随带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送,不得上下抛掷。
二、登高作业完毕后应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认不存在高空物体坠落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件
第十六条记录
登高作业审批单由申请部门保存半年
第十七条附件
登高作业审批单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9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搭板必须满铺,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的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鉴证方可使用。
4、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要对防护设施检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采购台帐。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必须有记录,经过逐级验收,所有的防护用品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高空作业区域机具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0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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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高层作业管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操作行为。
2、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3、职责
3.1安全管理科、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实施
4.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凡高空作业一定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4.3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场地、平台等到上面所用的材料、物件,应堆放整齐,拆下物品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走,保证通行无阻,操作顺畅。
4.4高处一切防护设施,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变动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5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各种设施、装备、电器、小型工具等要经常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5、处罚
对违反规定的项目部,公司停止拨付工程款,终止工程决算,并予以相应惩罚。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2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3
由于高空作业时存在不安全因素,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本规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不论什么工程,不论专职或临时,不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必须执行本规定。
2.高空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收缴残疾、高度近视以及睡眠不足,身体疲劳、情绪不稳、酒后等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查看施工现场情况,编制、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坚持施工用工、机、器具、材料、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划定作业安全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登高作业时,衣着简捷利落,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不能拴在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以免被其割断造成事故。
5.在未设护栏的平台(房顶、屋面、栈桥上盖)及角度孔洞、豁口周边2米以内临边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绳、戴安全带;在临近窗口、护栏作业,身体重心有可能超过窗口、护栏时必须戴安全带。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所用物料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7.在厂房内进行高空作业时,特别注意周围环境;如电缆,电线,各种机械设备、管道、支架等。如有危害工作人员安全的现象,应立即排除或停止作业。
8.使用梯子、脚手架、跳板登高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9.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把工具、器具放在工作点边缘。传递物件应用掉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0.高空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禁止单独高空作业。
11.禁止立体交叉作业。
12.攀登、悬空的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防护,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13.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若因抢修需要,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4.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事先清除作业场所的雨水、冰雪。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6.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4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疯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安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3.高空作业的有小型机具(如葫芦、千顶等)应找好适当位置并用绳、铅丝捆绑牢;
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能超过2人;
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架或其他隔高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 15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部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
(1)登高用具不合要求;
(2)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上下方均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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