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4 18:10:05 小英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取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3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4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7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8

  1、身处火场,要保持冷静,尽量迅速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迅速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针对火情,做出正确判断,选择最佳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2、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脸部,防止或减少吸入有毒烟气,并低姿势或葡匐前进。

  3、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如楼层起火时,先选用安全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普通楼梯等,如果这些通道已被烟火切断,再考虑利用楼顶窗口、阳台和落水管、避雷线等脱险。

  4、有时,楼梯虽然已着火,但火势不大,这时可用湿棉被、毯子等披裹在身上,从火中冲过去,虽然人可能受点轻伤,但可避免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早下决心,不要犹豫不决,否则,火越烧越大,就会失去逃生的`机会。

  5、如果楼梯烧断,可以通过房屋上的窗口、阳台、落水管或利用竹竿等逃生;一旦各种通道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可以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退到未着火的房间,用湿棉被、毛毯、衣物等将门窗缝隙封堵,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要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如果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大声呼叫,防止烟气中毒;火场上人声嘈杂,能见度差,叫喊时楼下人不一定听到,可以用打手电筒、抛出小东西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6、如果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其他方法都无效,火势又逼近,也不要仓促跳楼,有可能的话,先在室内牢固的物体上拴上绳子,如无绳子也可用撕开的被单连接起来,然后,顺着绳子或布条往下滑,下到安全楼层或地面上。但必须保证安全系数和绳子或布条有足够的长度。

  7、如果时间来不及,需要跳楼时,可先往地上抛一些棉被、床垫等柔软物品,以增加缓冲,且应注意不要站在窗台上往下跳,可用手扒住窗台或阳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这样,既可保证双脚先着地,又能缩短高度。

  8、对被火包围的小孩、老人、病人要及时抢救,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再用绳子、布条等吊下去,争取尽快脱险。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9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0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1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xx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2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3

  一、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生活辅导员(消防管理员)为副组长,各寝室长为成员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维护办法,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三、加强寝室消防安全管理

  1、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器烤火炉和无防护装置的电热器。

  2、熄灯后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点腊烛或煤油灯看书。

  3、冬天,在寝室内不得生火或生火炉烤火,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外玩火。

  四、发现火情,全体人员必须镇静不乱,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按消防标志通过通道有序地进行疏散,并迅速组织人员运用消防设施和灭火自救,把险情处理在萌芽阶段。

  五、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每学期三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每学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安排维修和更换。

  七、每期认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4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宿管员。

  (二)学生宿舍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卫科派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宿舍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宿舍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九)宿舍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宿舍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源插板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5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认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维修人员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管理水平。

  十二、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停宿、退宿或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6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基本空间,是开展学生教育、培养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学生应对宿舍负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各学院(培养单位)是学生管理主体,应将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定宿舍教育管理负责人,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卫生评比,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学生防火、防盗、防骗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第四条 学生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在宿舍内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正常照明、充电器、计算机以外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电炒锅、电热毯、电热水器等电热产品或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安装洗衣机、拆卸水电表等违规违纪行为。台灯、充电器、插线板等电器需妥善使用,避免直接放置床上。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燃烧废弃物、生火做饭、加热取暖;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燃烧型蚊香。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及乱扔烟头等;

  第六条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烟花爆竹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 学生应爱护楼内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楼梯、走廊、阳台和宿舍内通道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禁止翻越学生公寓楼外围墙或栏杆,登踏消防附属设施。

  第八条 学生在宿舍要树立文明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长时间离开宿舍应检查断电关灯,拔下充电器、接线板插头,关紧水龙头。

  第九条 学生党员干部和学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卫生联合检查和宣传教育,随时了解学生住宿动态,通报安全文明卫生状况。各学生组织和社团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创建和文化建设,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责。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宿舍楼内如发现不安全现象、不明人员出现,有义务向安全保卫部或公寓值班人员报告。安全保卫部联系电话67883110。

  第十一条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损坏公共设施、私人物品的,按照“谁失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字[2014]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一号住宅小区博士生公寓、留学生公寓之外的南京理工大学校内各类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保卫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负有监督、指导职能:

  (一)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机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更换、更新学生公寓到期灭火器,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

  (三)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学生志愿消防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指导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及消防技能培训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会同校内有关机关或单位调查火灾事故、火险、火情(警)原因,认定责任。

  第四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设施操作规程;

  (二)在物业管理合同(协议)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标准;

  (三)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四)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区域的防火检查,落实夜间防火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学生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与检查,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牵头查证违章、违规行为人,形成具有违章违规人意见的规范记录,及时通报学生管理机关、学生管理单位、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六)负责学生公寓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七)保障学生公寓区域及楼宇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八)按规定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九)制定并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十)发现火灾、火险、火情(警)按照既定的预案立即组织扑救、疏散学生并报警;

  (十一)对积极参与火灾、火险、火情(警)扑救、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等学生管理机关,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学生管理单位对学生负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消防安全行为奖惩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检查作为学生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告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规定,协助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查证违章、违规行为人;

  (四)对制止或举报违章用电、用火现象,积极参与火灾、火险、火情(警)扑救、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及时、准确地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对管理人员失职或渎职行为,由所在单位依据相应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重大责任追究事项,报请学校处理。

  第三章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所有入住公寓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学生管理单位和学校的检查,服从管理。

  第八条学生公寓严禁私自使用、存放下列电器:

  (一)电炉、电热水杯、热得快、电炒锅、电火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熨斗、电吹风、暖风机、油汀、饮水机、电冰箱、电热毯、电络铁等电热器具或使用功率在300W以上的电器;

  (二)非中国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器。

  第九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卸学生公寓内的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

  第十条离开寝室时,须关闭或切断负载交流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区域内燃烧物品等使用明火行为。

  第十二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存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

  第十四条禁止其他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用电、用火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给予责任人以下行政处分:

  (一)导致火灾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导致火险事故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导致火情(警)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火情(警)发生后,能奋力扑救,积极挽回损失,积极配合调查,有深刻悔过表现者,可酌情减轻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规使用电器,未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未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的;

  (三)擅自改装、拆卸学生公寓内的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

  (四)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持有违规电器的;

  (二)持有非中国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器;

  (三)存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离开寝室时,未关闭或切断负载交流电器电源的,给予警告。

  第十九条一年内再次违反本规定的,加重一级处分。

  第二十条凡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取消当年享受各类助学金、奖学金资格;该生所在寝室不得参加当年文明寝室评选。

  第二十一条对违章用电、用火协同制造者或者提供电器、明火用品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班级成员众多或经常性违章用火、用电,或造成安全事故,该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非全日制在籍学生,违反本规定的,有一次记过以上处分或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的,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同时责令其在15日内搬出学生公寓。

  第二十四条对违规、违章事实认定无疑义的,学生管理机关和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处分决定,形成处分文件,报送校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并向学生公寓管理机关、全校学生通报。

  第二十五条上级部门、学校或保卫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后勤中心牵头查证行为人,并通报学生管理机关、学生管理单位。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中火灾指公安消防机构立案或交由学校处理的燃烧事故,火险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立案的;火情(警)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公安消防机关消防机构不予立案的。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中述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一号住宅小区博士生公寓、留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分别由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牵头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规定废止。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9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二、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四、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五、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 ,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20

  一、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节水、节电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电吹风等电器,不准随意乱接电线、安装插座,不准安装台灯、床头灯,非正式工作人员严禁动用电闸。

  二、宿舍楼内严禁玩明火,包括宿舍内点蜡烛、用各种炉子做饭、烧水、燃放爆竹等。

  三、舍长要负责管理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值班室报修,做到人走灯灭,拔掉插座上的电器,保证安全。

  四、宿舍、楼道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宿舍楼内的`消防设备(如消火栓、灭火器及消防标志等)防火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拿走或移位、挪作他用。

  六、万一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同时报警(火警电话119),然后再报告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要保护好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七、楼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并要经常巡视检查,

  及时处理险情,防患于未然。

  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违犯法律或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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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明白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取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必须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3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4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学生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督促指导各栋值班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后勤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监督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6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7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8

  1、身处火场,要保持冷静,尽量迅速观察、判明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迅速查明疏散通道是否被烟火封堵,针对火情,做出正确判断,选择最佳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2、如逃生必经路线充满烟雾,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脸部,防止或减少吸入有毒烟气,并低姿势或葡匐前进。

  3、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如楼层起火时,先选用安全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普通楼梯等,如果这些通道已被烟火切断,再考虑利用楼顶窗口、阳台和落水管、避雷线等脱险。

  4、有时,楼梯虽然已着火,但火势不大,这时可用湿棉被、毯子等披裹在身上,从火中冲过去,虽然人可能受点轻伤,但可避免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早下决心,不要犹豫不决,否则,火越烧越大,就会失去逃生的`机会。

  5、如果楼梯烧断,可以通过房屋上的窗口、阳台、落水管或利用竹竿等逃生;一旦各种通道都被切断,火势较大,一时又无人救援,可以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退到未着火的房间,用湿棉被、毛毯、衣物等将门窗缝隙封堵,防止烟雾窜入。有条件时,要不断向门窗上泼水降温,延缓火势蔓延,等待救援。如果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大声呼叫,防止烟气中毒;火场上人声嘈杂,能见度差,叫喊时楼下人不一定听到,可以用打手电筒、抛出小东西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6、如果正常通道均被烟火切断,其他方法都无效,火势又逼近,也不要仓促跳楼,有可能的话,先在室内牢固的物体上拴上绳子,如无绳子也可用撕开的被单连接起来,然后,顺着绳子或布条往下滑,下到安全楼层或地面上。但必须保证安全系数和绳子或布条有足够的长度。

  7、如果时间来不及,需要跳楼时,可先往地上抛一些棉被、床垫等柔软物品,以增加缓冲,且应注意不要站在窗台上往下跳,可用手扒住窗台或阳台,身体下垂,自然落下,这样,既可保证双脚先着地,又能缩短高度。

  8、对被火包围的小孩、老人、病人要及时抢救,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再用绳子、布条等吊下去,争取尽快脱险。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9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0

  一、生活指导老师和各班班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负好则。应对所管理的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二、生活指导老师、各班班主任每天应到住宿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值周行政汇报。

  三、值周行政、老师,生活指导老师、班主任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师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认真开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识教育,让住宿生尽快适应在校集体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寝室公约》。

  五、注重发挥班队干部、寝室长的作用,管理好学生在宿舍就寝情况,维持就寝纪律,确保就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给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汇报,以便在第一时间作出处理。宿舍内的照明开关要有专人负责,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关好室内的灯。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1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xx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内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在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2

  一、学生宿舍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宿舍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并有明显疏散标识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乱接乱拉电线,私装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三、使用台灯、床头灯时,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挡灯泡,同时要与其他可燃物(如蚊帐、床单、书报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应做到人离灯熄、灯亮人在。

  四、学生宿舍严禁吸烟、点蚊香和使用蜡烛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火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等烧水做饭(菜)。

  五、严禁在宿舍内、过道上停放各种车辆和堆放杂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动用任何消防设施,否则按损坏公共设施论处。

  六、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要镇静,不要慌乱。值班员应根据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报警,同时打开各安全出口大门并派人组织学生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离开火警现场。

  七、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经常性、不定期地检查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八、对违反学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学生,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没收违规用具,并通报相关部门,学工部可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清退离岗,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3

  一、以总务主任为组长,生活辅导员(消防管理员)为副组长,各寝室长为成员所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小组。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学习消防法,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维护办法,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三、加强寝室消防安全管理

  1、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电器烤火炉和无防护装置的电热器。

  2、熄灯后任何学生不得在室内点腊烛或煤油灯看书。

  3、冬天,在寝室内不得生火或生火炉烤火,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内外玩火。

  四、发现火情,全体人员必须镇静不乱,立即报告辅导员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辅导员立即组织学生按消防标志通过通道有序地进行疏散,并迅速组织人员运用消防设施和灭火自救,把险情处理在萌芽阶段。

  五、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每学期三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每学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安排维修和更换。

  七、每期认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增强应变能力。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4

  为了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一、规定

  (一)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为负责该楼宿管员。

  (二)学生宿舍每层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卫科派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四)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采取紧急疏散措施。

  (五)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习惯,爱护用电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蓄电池式应急灯和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及其他电器设备。

  (七)严禁乱动总电源开关、保险及楼内的消防器材,不准私安电器插座,严禁擅自拉电线或改装、拆除宿舍配套电器及线路。

  (八)宿舍楼内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物品,不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

  (九)宿舍内禁止吸烟;熄灯后不得点蜡烛。

  (十)宿舍楼内禁止燃烧废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一)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油炉、烧酒精炉等)或乱扔烟蒂的',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放射性物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二)公寓内有违章电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吹风、电熨斗、热得快、电褥子、应急灯、电源插板等),一经查出,没收违章电器设备,并根据学生手册及宿舍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同学进行处分。由于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5

  一、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五、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六、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不准擅自设置灶具(如煤气炉、酒精炉、火炉等),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废纸及弃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点蜡烛,禁止一切其它可能引起火灾隐患的.行为。

  八、任何住宿生不得在宿舍楼内私自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九、加强住宿生防火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火灾规律及其危害的认识,加强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常识的了解,提高住宿生防火意识,提高全员防火安全责任感。

  十、维修人员在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作好记录报告主管领导。

  十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实现依法治火、严格监督的重要手段。宿舍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学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特别是节假日防火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提高预防管理水平。

  十二、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学校防火安全制度的一切行为。

  十三、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法令,违反制度规定视其情节,对其进行停宿、退宿或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6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公寓住宿学生自身及公私财物的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公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学校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作为经常性重要大事来抓,经常对全体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教育,认真制定制度和措施。

  二、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公寓的火灾危害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学校定期对相应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楼道工作人员必须把做好防火安全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坚持定期对公寓内所有房间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灶等有明火的器具,不准点蜡烛照明。

  五、要使用有合格标志的.电源插座,电源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快、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严禁乱拉电线,电线不准穿过床铺。

  六、个人所有的微型充电设施或电脑,严禁在无人情况下使用。

  七、提倡不吸烟,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丢烟蒂,乱弹烟灰。

  八、公寓内的生活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得乱堆乱放。

  九、楼道和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车,更不得改作它用,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十、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十一、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二、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7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基本空间,是开展学生教育、培养的重要载体。为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安全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学生应对宿舍负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各学院(培养单位)是学生管理主体,应将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定宿舍教育管理负责人,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卫生评比,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学生防火、防盗、防骗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情况。

  第四条 学生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在宿舍内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擅自增加正常照明、充电器、计算机以外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电炒锅、电热毯、电热水器等电热产品或大功率电器。严禁私自安装洗衣机、拆卸水电表等违规违纪行为。台灯、充电器、插线板等电器需妥善使用,避免直接放置床上。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上燃烧废弃物、生火做饭、加热取暖;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燃烧型蚊香。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及乱扔烟头等;

  第六条 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烟花爆竹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 学生应爱护楼内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楼梯、走廊、阳台和宿舍内通道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与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禁止翻越学生公寓楼外围墙或栏杆,登踏消防附属设施。

  第八条 学生在宿舍要树立文明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长时间离开宿舍应检查断电关灯,拔下充电器、接线板插头,关紧水龙头。

  第九条 学生党员干部和学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卫生联合检查和宣传教育,随时了解学生住宿动态,通报安全文明卫生状况。各学生组织和社团积极参与文明宿舍创建和文化建设,落实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责。

  第十条 学生在学生宿舍楼内如发现不安全现象、不明人员出现,有义务向安全保卫部或公寓值班人员报告。安全保卫部联系电话67883110。

  第十一条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损坏公共设施、私人物品的,按照“谁失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字[2014]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一号住宅小区博士生公寓、留学生公寓之外的南京理工大学校内各类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保卫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负有监督、指导职能:

  (一)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机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更换、更新学生公寓到期灭火器,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

  (三)指导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学生志愿消防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指导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及消防技能培训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会同校内有关机关或单位调查火灾事故、火险、火情(警)原因,认定责任。

  第四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和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全面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定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设施操作规程;

  (二)在物业管理合同(协议)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标准;

  (三)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四)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区域的防火检查,落实夜间防火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加强学生宿舍内用火、用电安全宣传教育与检查,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牵头查证违章、违规行为人,形成具有违章违规人意见的规范记录,及时通报学生管理机关、学生管理单位、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六)负责学生公寓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七)保障学生公寓区域及楼宇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八)按规定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九)制定并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十)发现火灾、火险、火情(警)按照既定的预案立即组织扑救、疏散学生并报警;

  (十一)对积极参与火灾、火险、火情(警)扑救、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等学生管理机关,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学生管理单位对学生负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消防安全行为奖惩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

  (二)将消防安全教育、检查作为学生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告知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规定,协助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查证违章、违规行为人;

  (四)对制止或举报违章用电、用火现象,积极参与火灾、火险、火情(警)扑救、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及时、准确地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对管理人员失职或渎职行为,由所在单位依据相应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重大责任追究事项,报请学校处理。

  第三章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所有入住公寓的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定,主动接受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单位、学生管理单位和学校的检查,服从管理。

  第八条学生公寓严禁私自使用、存放下列电器:

  (一)电炉、电热水杯、热得快、电炒锅、电火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熨斗、电吹风、暖风机、油汀、饮水机、电冰箱、电热毯、电络铁等电热器具或使用功率在300W以上的电器;

  (二)非中国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器。

  第九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卸学生公寓内的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

  第十条离开寝室时,须关闭或切断负载交流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区域内燃烧物品等使用明火行为。

  第十二条不得在学生公寓内存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

  第十四条禁止其他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用电、用火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给予责任人以下行政处分:

  (一)导致火灾事故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导致火险事故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导致火情(警)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火情(警)发生后,能奋力扑救,积极挽回损失,积极配合调查,有深刻悔过表现者,可酌情减轻处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规使用电器,未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未造成火灾、火险、火情(警)的;

  (三)擅自改装、拆卸学生公寓内的电器线路及电器设备;

  (四)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持有违规电器的;

  (二)持有非中国强制性认证(3C认证)的电器;

  (三)存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八条离开寝室时,未关闭或切断负载交流电器电源的,给予警告。

  第十九条一年内再次违反本规定的,加重一级处分。

  第二十条凡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取消当年享受各类助学金、奖学金资格;该生所在寝室不得参加当年文明寝室评选。

  第二十一条对违章用电、用火协同制造者或者提供电器、明火用品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班级成员众多或经常性违章用火、用电,或造成安全事故,该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非全日制在籍学生,违反本规定的,有一次记过以上处分或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的,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同时责令其在15日内搬出学生公寓。

  第二十四条对违规、违章事实认定无疑义的,学生管理机关和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处分决定,形成处分文件,报送校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并向学生公寓管理机关、全校学生通报。

  第二十五条上级部门、学校或保卫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后勤中心牵头查证行为人,并通报学生管理机关、学生管理单位。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中火灾指公安消防机构立案或交由学校处理的燃烧事故,火险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立案的;火情(警)指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下,公安消防机关消防机构不予立案的。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中述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一号住宅小区博士生公寓、留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细则,分别由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牵头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规定废止。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9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住宿生生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学生宿舍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火安全的预防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二、全体住宿学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从保障自身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行为,防微杜渐,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防火安全警惕性,任何人不准故意破坏、拆除或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宿舍楼内防火通道畅通无阻。

  四、住宿生在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电灯,认真检查好室内情况,方可离开。

  五、住宿生不可擅自私拉电路,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以外的'照明。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褥子,一经发现 ,没收电器设备。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20

  一、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节水、节电有关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电吹风等电器,不准随意乱接电线、安装插座,不准安装台灯、床头灯,非正式工作人员严禁动用电闸。

  二、宿舍楼内严禁玩明火,包括宿舍内点蜡烛、用各种炉子做饭、烧水、燃放爆竹等。

  三、舍长要负责管理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向值班室报修,做到人走灯灭,拔掉插座上的电器,保证安全。

  四、宿舍、楼道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宿舍楼内的`消防设备(如消火栓、灭火器及消防标志等)防火专用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拿走或移位、挪作他用。

  六、万一发生火警火灾时,要及时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应同时报警(火警电话119),然后再报告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要保护好现场,不准隐瞒不报或谎报。

  七、楼内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常识,并要经常巡视检查,

  及时处理险情,防患于未然。

  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违犯法律或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