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4-09 11:36: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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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

  一、学生实验守则

  1、请按照时间安排准时进入实验室。

  2、请不要带入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及杂物。请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3、请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排。

  4、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5、实验完毕时,请按指定位置摆放实验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齐,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6、学生操作实验过程中,请不要随意更换实验配置,坚决杜绝盗取配件等行为。

  7、请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

  二、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开学前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

  三、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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