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时间:2021-01-14 17:01:16 制度 我要投稿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 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的研究。
  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八条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
  按ZH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九条 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 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试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 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 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 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 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 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新产品鉴定准则
  第二十一条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三条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