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27 16:49:50 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招聘新员工流程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增员工,须到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领取一张《人员需求申请表》。

  2、部门负责人将招聘申请表填好,交上级领导审批。

  3、将审批后的表格送交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4、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部门要求负责招聘。(如登报征求、网上招聘等)。

  5、消息发出后,收集应聘人员简历,经领导和部门审核,通知合格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6、由申请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分管领导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填写《面试考核表》。

  7、面试后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测试由申请部门拟订试题。

  8、考试结束,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收集并统计应聘人员评分结果,交上级领导确定录取。

  9、通知新员工报到时间,及需要的相关复印件。

  第二条 面试工作流程

  1、拟定面试时间。

  2、根据拟订面试人员名单打印面试情况记录表。

  3、检查会议室卫生,根据面试要求摆放面桌椅。

  4、准备好茶、纸杯,将面试人员资料按面试顺序整齐放于桌面。

  5、面试人员因不熟悉公司环境,提前十分钟到门口迎接。

  第三条 新员工到岗接待流程

  1、通知所属部门新员工报到时间,办公室做好接待新员工到岗的准备工作。

  2、指定办公桌、配备电脑(待定)、工作牌、员工手册、工作日记本、笔、公司欢迎词,整齐放在桌面(备注:在苏桥园区办公的部门提前一天到办公室领取相关物品)。

  3、新员工报到当天,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员工早上8:00在公司门口接待新员工的报到。

  4、接待人员须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环境、上下班工作时间、用餐时间和用餐标准及苏桥园区的餐卷购买、薪金发放日期和试用期工资。

  5、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履历表”等相关资料。

  6、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检验其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职称等),复印存档,收原单位离职证明、有效就业证,检验证明及所填写的表格。

  7、将新员工交予所属部门负责人。

  8、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员工与各部门员工见面,并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任务、指定有工作经验的指导员,对新员工两个月试用期的工作指导。

  9、部门为新到员工举行欢迎晚宴。

  10、为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了解公司,进入工作状况,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对新员工的工作及其他问题给予解答和帮助。

  11、提供新员工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办理工资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确定应聘者试用期起薪。

  第四条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操作流程

  1、新员工转正前一周内,参加公司新员工上岗培训考试。

  2、考试结果交送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3、根据考试结果,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将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表送到新员工所属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及指导员填写新员工试用期的评定。

  4、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将考试结果和部门评定表送公司领导审批。

  5、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经考核符合要求,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人事档案调入公司。

  6、签定公司合同,试用期计入工龄。

  7、试用不合格者,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

  第五条 调档办理流程

  因公司招聘或调入的员工来自不同的单位,所办理手续的要求也不相同:

  1、档案在企业单位的,本人需提供退职证明。

  2、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需结清来本公司之前的档案管理费及养老保险费,提供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凭证。

  3、档案在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解除原人事关系的证明。

  4、毕业后档案尚在学校的,必须提供本人毕业分配报到证才能办理手续。

  第六条 续签合同流程

  1、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查询员工档案,统计续签合同人员名单。

  2、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出续聘意向征询通知书。

  3、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续签意见。

  4、经领导审批后, 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编写续签劳动合同书。

  5、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终止办理流程

  1、如公司拟继续聘用,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员工要以书面形式送交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与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2、如因个人原因公司不再继续聘用,公司提前30天发出“合同期满通知书”,被通知人签字确认,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3、上述手续完成后,公司出具盖章的“终止合同证明”,并在当月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关系和个人档案的转移终止手续。

  第八条 员工内部调动办理流程

  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公司可安排员工调岗。

  1、个人要求调岗

  1) 要求内部调岗的员工提出调动申请,到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领取《内部调动申请表》。

  2) 员工填写审批表交现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 员工将本部门已签署的.审批表交拟调往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 审批表签署完毕后,将表格交回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交公司领导审批。

  5) 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开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员工凭通知单到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

  6) 工作交接完毕,到新部门报到。

  2、公司内部调岗:

  1) 公司提出调岗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征求调岗员工意见。

  2) 员工同意后,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人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的同意。

  3) 填写《内部调动申请表》和《人事变动表》,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 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开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员工凭通知单到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

  5) 工作交接完毕,到新部门报到。

  第九条 劳资办理程序

  1、医疗保险(新增人员)办理流程:

  1) 先填写《桂林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医保代码、填表日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工资总额(填写工资基数)、变动情况(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 再填写《桂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缴款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备注:单位缴费栏中按6.5%计算,个人缴费栏中按2%计算)

  3) 准备办理新增人员医保证、医保卡的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张。

  4) 将准备好的上述资料到医保所办理新增人员手续。

  5) 手续办理完毕,下月带新增员工工资单、1寸照片到医保所领取医保证。两个月后凭新员工身份证到工商银行领取医保卡。

  6)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桂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缴款申报表》,按常规办理。

  7) 公司员工要在医保所报销生育保险的,投保时间必须在九个月以上。

  8)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2、养老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 填写《职工增减变动清单》栏目内容:缴款单位、单位编号、变更日期、保险手册编号(没有可不填)、姓名、社会保险号(身份证号)、民族、参加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变动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 新员工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的,请在《职工增减变动清单》表格上注明补缴人员姓名及补缴月份。

  3) 再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中数据,备注栏中同样也需要注明新增人员姓名和补缴月份。

  4) 新员工原来自己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公司新增养老保险前,先到养老保险个人缴交办理窗口办理报停后,再到公司养老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新增。

  5) 申请个人保险报停时,必须提供单位填写的《职工增减变动清单》。

  6)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 按常规办理。

  7)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3、失业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 填写《失业保险人员变化登记表》栏目内容:缴费单位、单位编号、填报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本单位首次参保年月、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单位、个人)、人员增减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 准备新增员工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失业保险所办理新增手续。

  3) 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 按常规办理。

  4) 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4、公积金领取、新增人员办理程序:

  1) 领取公积金程序:

  ① 请将要领取公积金的员工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并根据自己所属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② (备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中有17种购房所须提供资料的详细要求)

  ③ 根据所属类型,检查员工提取公积金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未婚的须在未婚证明上按手印并签名。

  ④ 填写《公积金支取清单》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代码、职工姓名、职工代码、支取原因(此栏暂不填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准确后再填)

  ⑤ 将已填写的《公积金支取清单》盖公章。

  ⑥ 从计划财务部出纳处领出《收款凭证》。

  ⑦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后,《收款凭证》归还财务部。

  ⑧ 公积金到帐后,财务通知员工提取。

  ⑨ 提取公积金时,员工须持有领导签名的《提取公积金申请报告》方可领取。

  2) 新增人员办理公积金程序:

  ① 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补缴)清册》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变更年月、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摘要(新增)、上年月平均工资、汇缴标准、补缴、增加汇缴金额。

  ② 填写补缴部分时,须注明补缴月份。

  ③ 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常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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