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0 13:00:03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在休假、请假时有章可循,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合理适度的处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参照执行,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其它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2、不同季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员工一个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当月可申请补休,补休有效期为1个月,过期作废,申请补休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均为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等除外)。

  3、请假批准权限

  员工请假在3天(含3天)以内的,由各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厨房由牛师傅批准。

  4、请假程序

  ①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提前1天以上持请假单逐级请假,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

  ②请假单逐级得到领导签字批准后,员工应当日将请假单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作为每月考勤统计依据。请假单超出3日后上交,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③遇到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仅限1天。事后补填请假单。

  ④如遇特殊情况可续假,续假应提前1天请示。凡未请示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⑤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办公室进行销假。

  5、特殊情况下的请假(如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但应由公司领导决定。

  三、非正常考勤审批

  1、华海易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厅、厨房执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办公室执行“一天两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时间以各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无法打卡时,均属非正常考勤范围。须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签字批准后,计正常上班。凡未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的,均按请事假处理。

  3、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在每天(早)上班时先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电话请示,尔后补填《员工外出记录表》。一月内无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4、各级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员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除申请人本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各级审批人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备注:打卡范围,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除外,公司所有人员一律按照规定打卡。

  四、考勤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

  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包括忘记打卡或因天气等突发原因晚来)。超过三次机会,每出现一次迟到早退现象罚款半日工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统计

  1、考勤统计时间为一个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

  2、公司员工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六、本暂行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则:

  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安全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二、考勤(打卡)规定: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请假审批程序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四、考勤实施办法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一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评就地免职,下岗待岗;普通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可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具体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情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给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方便员工日常考勤,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钉钉考勤的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统计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车间人员的考勤工作。

  4.软件安装

  4.1下载安装好“钉钉”手机APP或电脑客户端软件,按操作提示注册申请账号(请实名注册),一个终端设备只能绑定一个账号。

  4.2注册成功后-“加入团队”-搜索团队名称“XXX有限公司”-“申请加入”;也可以通过输入团队号“XXXXX”申请加入。

  4.3目前钉钉软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协同效率、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签到”、“补卡申请”、“请假”、“审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协同效率”中的“钉盘”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块功能等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使用。

  5.考勤时间

  5.1夏季工作时间(当年5月1号至9月30号),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时间(当年10月1号至次年4月30号),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数及时间:一日四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中午两次打卡时间点前后不能低于30分钟。

  6.钉钉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围:凡员工正常上下班都须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项:

  6.1.4.1离开常驻地点的打卡为外勤,需要有公务外出的审批或详细说明外勤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视为异常考勤。

  6.1.4.2须按规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将导致系统显示为早退。

  6.2外出

  6.2.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外出都须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后,选择“外出时间”、“结束时间”、“外出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2.3弹性时间:公司给予员工每人每月累计2小时的私人外出时间(不超过2次),用于处理私人紧急事务。(须在外出事由中说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计每超出4小时扣半天工资,每超过8小时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6.2.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外出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记录”。

  6.3出差

  6.3.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后,填写“出差事由”,选择“交通工具”、“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出差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记录”。

  6.4签到

  6.4.1适用范围“外出”:凡员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须使用“签到”功能。从公司出发签到一次,到达目的地时签到一次、离开目的地时签到一次、返回公司签到一次。

  6.4.2适用范围“出差”: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签到”功能。在始发地拍照签到一次、每到达一处办事目的地须签到一次、返回驻地后签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在“拜访对象”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要与申请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关)。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志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将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签到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我的“,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4.5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签到情况,单位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签到情况。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5补卡申请

  6.5.1适用范围:因个人疏忽、手机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签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补卡申请”-“去月历补卡”-“提交申请”-“申请补卡”,填报补卡日期、事由并说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补卡申请须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之内补卡,由于个人疏忽未打卡的填报,每月认可三次,其余的均按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形处理。

  6.5.3.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

  6.5.3.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6.6请假

  6.6.1适用范围:员工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原因请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请假”,选择“请假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请假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6.3.2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请假时,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同一天内部门员工不得全部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需找到代替人员行使其岗位职责。

  6.6.3.3关于续假,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中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员工本人应向直属上级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7审批

  6.7.1适用范围:本人发起某项审批流程或领导审批相关事项时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审批”。在“我审批的”、“我发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关事项审批流程。

  7.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

  7.1适用范围:员工因不会或不能使用钉钉APP手机软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钉钉指纹考勤机打卡。

  7.2使用方法: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与公司之前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况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原由,并在事后及时填写《考勤异动登记表》参照附件2,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打卡又未能说明原由的以未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况处理。

  8.打卡地点及连接方式

  8.1钉钉APP手机软件

  8.1.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会统一设置一个常驻办公打卡地点。将公司整个办公区设为考勤范围,通过手机定位,精确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离开此地点则显示为外勤打卡。

  8.1.2网络连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网络,也可以用自带的手机流量,打开手机GPS定位后进行打卡。

  8.2钉钉指纹考勤机

  8.2.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门卫处。

  8.2.2网络连接方式:公司网络。

  9.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9.1除无法避免之客观情形(如恶劣天气、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级的特别许可或批准的情况外,任何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9.2当月迟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无故缺勤4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资。

  9.6无故缺勤8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资。

  9.7连续旷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含)旷工,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予以无条件开除。

  10.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与修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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