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时间:2023-05-10 11:50:26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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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1

  为了全面推进“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工作,密切军民关系,增进军民友谊,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使共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订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共建例会(议事)制度

  1、共建工作中的大小事必须经过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予以实施。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建例会,商议工作计划,策划共建活动。

  3、每年年初必须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保证全年的共建工作得到落实,解决经费、人员等重要问题。

  4、每年年底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的共建工作,表彰共建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5、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共建工作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的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共建工作。

  6、每次会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二、联系互访制度

  1、共建双方主动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共建工作动态,增进双方感情。

  2、每年军地相互走访、慰问4次以上。认真组织“八一”、春节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

  3、共建双方要主动邀请对方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活动。

  4、对于共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建双方要相互交换意见。

  三、共建活动制度

  1、共建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安排、有人员负责、有总结表彰,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共建活动。

  2、共建活动遵循“双向服务、双向奉献”的原则,开展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军营、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共建活动。

  3、组织共建活动要充分考虑到共建双方的实际需要,要解决实际问题,切忌形式主义。

  4、在组织共建活动时要注意做好媒体宣传工作。

  5、共建双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参与,场地设备和人员共用,确保活动的成功。

  四、共建工作资料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共建工作资料的管理,有专用的档案管理设备。

  2、共建工作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领导及组成人员

  (2)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有关工作制度、职责

  (4)各种会议记录

  (5)各项共建活动情况记录(照片、录像带等)

  (6)共建工作大事记

  (7)简报及上报信息存留件

  (8)其它资料

  3、共建档案整理成册,注意保存和利用。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2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3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4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5

  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6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7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党总支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干部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副主任、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管理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账目,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8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 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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