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休假制度

时间:2018-03-30 制度 我要投稿

  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一、年休假安排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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