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

时间:2020-11-05 15:55:38 制度 我要投稿

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

  一、征询内容

村级重大事项群众意见征询制度

  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事前要充分征询全体村(居)民意见。

  二、征询责任

  征询工作在支、村(居)、监三委的领导下,由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深入所联系户具体实施,确保征询无盲点、全覆盖。

  三、征询方式

  征询民意分为主题征询和无主题征询。

  1、主题征询即支部、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提议的事项,向群众征询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提议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本年度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群众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加以改进。

  2、无主题征询即不确定主题,由群众自愿提出急需实施的重大事项。

  四、征询安排

  1、定期征询。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每年征询二次。第一次征询从年初开始至清明前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本年度重大事项安排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征询从阴历十一月初开始至十二月上旬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及对明年工作的.建议。具体时间由各行政村(社区)根据时令特点和自身实际安排。

  2、不定期征询。对年中需要安排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紧急事项,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临时组织征询。

  3、多渠道征询。要通过在村组显要位置设置意见箱、农廉网开通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征求群众意见。对在外务工的群众意见征询,可通过邮寄征询意见书、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

  五、意见汇总

  征询意见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梳理汇总情况,报支村(居)两委会研究。

  六、意见处理

  1、支村(居)两委对能够列入本年度重大事项实施计划的群众意见,要予以采纳;对暂时无法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的,应建立“民意库”,作为支部、村(居)委提议本村(社区)决策实施重大事项的主要依据。

  2、要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阳光农廉网等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纳情况和未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意见要在意见后说明原因。公开时间不少于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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