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时间:2020-11-12 16:56:43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的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严谨治学,钻研业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情操、模范的行为、博学的知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教育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教师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需遵守以下规范:

  1、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

  2、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4、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5、要遵守爱岗敬业、甘为人梯,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勤奋钻研、严谨治学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6、服从工作需要,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7、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严谨治学,讲究授课的思想性、科学性,不随意删减教学内容。

  8、遵守学院的工作纪律和作息制度,提前到达课堂,上满学时,认真进行课堂管理,不私自调课、停课。

  9、严肃教学纪律,文明执教,在课堂上不讲与课程无关的话,不发表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保持正确导向,贯彻“研究无禁区、宣传有纪律”的原则。

  10、严肃考试纪律,公正、认真地监考,不放纵学生违纪和舞弊;评卷公平、公正,不随意提分、给“人情分”;不准接收学生和家长的礼物。

  11、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做到教书育人。

  12、穿着得体,仪表端庄,品行端正,情操高尚,精神文明,为人师表。

  13、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在教室或禁烟区吸烟,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4、严格要求自己,发扬集体主义、团结协作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提倡顾全大局,不发表不利于学院发展和同志团结的言论。

  15、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16、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省和学院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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