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

时间:2020-11-13 13:30:05 制度 我要投稿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相关文章: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08-13

长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08-15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08-15

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08-15

2017最全最新股票质押回购融资最新修订办法解读10-22

2018年节假日放假安排12-07

2018年节日放假安排表12-06

2018年放假及调休安排12-07

泰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2017修订版08-26

硬盘故障及解决办法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