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首办责任制

时间:2017-11-13 制度 我要投稿

  主要内容: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待群众办事来电、来访等,要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方式、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明确要求,即:当群众来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问明事由、倾听申述、给子必要的解释、答复或引导到有关部门办理。当群众来办事时,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态度和蔼,弄清事项,属本人负责的事,要及时认真办理,不属自己职责内的事,应将办事人引导到有关部门办理。当群众来电话时,第一个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应当弄清找何人、有何事,如果要找的人不在,应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有关人员。接到群众来信时,接收信件的工作人员尽快向领导报告,迅速弄清事由,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处理和答复。对来访或办事群众,要以礼相待、热情服务、文明用语、做到来有应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对接待群众态度粗暴、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应予问责。

乡镇政府首办责任制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