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调休规章制度

时间:2020-11-18 19:00:27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工地调休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建筑工地调休规章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时间管理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总部和分子公司员工原则上均实行电子指纹考勤制度,应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则上允许员工每月忘打卡3次,当月超过3次将公布忘打卡名单和次数;

  3、公司副总经理级(财务总监)及以上员工原则上每周六均需值班,若周六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不履行相关手续按缺勤旷工处理;

  4、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在总台处填写《临时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能外出办事,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记为旷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时打卡的,必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单》或填写《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遇事情紧急不能提前填写的,必须于外出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

  2、《因公出差单》和《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上要具体写明因公外出时间和详细事由(外出共同办事人员可写在一张单据上),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外出开会、培训、活动等有会议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单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但确实因计划外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驾驶员等岗位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据实际加班天数酌情给予加班补贴,补贴统一于年底发放,原则上不再另外给予调休;

  3、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可申请加班,因个人原因或开展常规工作而产生的加班不能作为加班。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员工的加班进行严格管理;

  4、各部门加班申请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请、合理安排。申请加班人员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事由,交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填写,应于加班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违反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各副总加班,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5、加班时间计算: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满4小时可计加班0.5天;延长工作时间满8小时的计1天,一天内有效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8小时;

  6、加班时数的确定以指纹考勤机打卡时间为依据,考勤机未有记录不计加班。个别员工晚上不加班但在办公室上网的,部门负责人应严加管理。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清退。

  7、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合理科学地安排加班,原则上规定员工月加班天数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安排调休。

  (四)调休管理

  1、根据具体加班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员工可提出调休申请。1天加班冲抵1天调休;

  2、申请调休需提前填写《加班调休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调休;

  3、如加班到午夜2点之后的,为避免疲劳而影响工作效率,可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半天,并及时报公司人事部门补办调休审批手续;

  4、员工加班的天数应在当季度内申请用完,跨季度加班数清零。

  (五)请假管理

  1、员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必须事先填写《因私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填写《因私请假单》的,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理;

  2、年假需在当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积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产假销假时需提供子女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产假按80%工资发放,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保留职务半年;超过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请病假超过1日者,需提供医院有关证明;

  5、请假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私请假将被扣除当天薪金全额。

  (六)迟到、早退与旷工管理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达到5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并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权予以劝退。无正当理由,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按当天薪金全额2倍扣罚。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已满,未续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2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者。

  5、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情况按照情节程度,计入年终考核。

  二、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考勤的管理、统计、提报和公布。

  (2)负责保管各种休假、请假、加班等考勤凭证。

  (3)负责监督员工对于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解释。

  2、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

  (1)按权限规定审核和批准员工请假、加班、调休等申请。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确认。

  (3)对员工加班申请、请假时间、用假事由、未打卡情况说明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关,并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员工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单据填写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须于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况顺延)完成考勤统计并于一楼公示(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持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后更正。

  2、员工各项考勤业务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单据上报不及时或不如实填写者,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员工考勤情况计入员工年终考核。

  四、本制度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参考

  1.工地业务人员必须坚持讲普通话;

  2.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

  4.无论是谁至销售现场,「客户到」「欢迎参观」不能省略;

  5.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上销控主柜台,如有违反者以罚款一千元论处;

  6.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专案助理处问销控,更不能私自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活页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数据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主委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是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数据、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

  9.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作违犯财务纪律论处;

  10.不准随意挪用他人办公用具,因故借用,从速归还;

  11.注意安全防范,不准将易燃物品带入公司

  12.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13.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1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由专案助理订定)进行打扫;

  15.有客户至现场,原则上同组的同事帮忙倒水;

  16.接待完客户,要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干净,桌椅归位,并把自己的File夹带回座位;

  17.接待完来人后,实时填写来人表,接听来电后,填写来电表格;

  18.在柜台区域,不准喧笑打闹,不得看杂志、报纸,吃东西和睡觉;

  19.接打私人电话应简明扼要,不得超过三分钟,以保证工作效率,工地业务人员不得利用工地电话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发传真,确需拨打,务必予以登记,缴费,由公司在其次月薪资中扣除;

  20.打长途电话联络客户时,需在长话本上记明,并须经专案签字同意;

  21.工地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22.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和接听电话,人员由组长安排;

  23.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周分析;

  24.下班前,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专案助理处;

  25.工地依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26.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四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及组长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27.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主委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

  28.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29.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如确有急事,必须外出,则外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0.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它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31.工地业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故必须外出者,需填写外出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等,并需得到专案签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必须在外出登记上写明回到工地时间。外出而未填写外出登记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32.本规章如有未尽事宜,由现场专案另行订定,部门主管核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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