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时间:2020-11-22 09:58:57 制度 我要投稿

2015年最新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2015年教师绩效工资标准,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实施绩效分配政策,这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广大的亲切关怀。对于依法保障教师收入水平,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2015年最新教师绩效工资标准

  实施条件

  (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

  (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

  (3)有浓厚的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和运作系统之中。

  考核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工资发放

  (一)课堂教分值按公式N=计算。其中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1.2,否则所接(代)的课,=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1.0。

  2.与授课班级内人数有关的

  (1)1~20人,=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

  (2)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6-所任课时/2)×0.6

  (五)除教学授课计划以外所开展指导的各项文体活动,另计工作量,其计算标准为:

  (1)每领做一次早操按0.5教分计。

  (2)每领做一次课间操按0.2教分计。

  (3)组织开展辅导课外文体活动每小时按0.5教分计。

  (4)组织筹备校,根据其工作量由体育组写出报告,经教务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不另计教分。

  5)练习代表队参加经学校批准的校外文体比赛活动,每次实际练习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计0.6教分;如比赛取得好成绩,可按取得的名次,由基础部写报告,经教学校长审核后由校长批准发给体育组一次性奖金。

  (六)教师因公出差,每周工作量按10教分计。

  (七)由专业科、教研室指定并经教学校长批准的指导教师,有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有考核,期满有,视其指导情况每学期计0~12教分工作量。

  (八)由学校安排教师编写教材(无稿酬)及其他教学资料,按全稿(包括审定、校核)每1000字计1教分工作量。

  (九)学校统一停课的学科,任课教师出考卷每套(包括标准答案、评分标准)2教分,改卷(包括成绩单、成绩分析、整理上交试卷)每班2教分。

  (十)教师受学校委派在校外任课,其工作量计算与校内任课相同。

  (十一)教师完成其他零星工作任务,一般均不再计算工作量,非凡情况可由专业科申报,由教务科会同教学校长决定其工作量。

  (十二)教师工作量由所在专业科(部)填报,教务科核定和汇总。

  (十三)教师业务档案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时数及完成的其他教学任务填写。

  (十四)假如教师每月教学工作量折合教分超过50分,超过部分每1个教分的效益工资增加5元(指导校内外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不计超教分)。(十五)见习教师在见习期内任课,在18教分/月内,不计发任课效益工资,超过18教分/月,超出部分每1教分计发10元效益工资。

  津贴计发

  (一)绩效工资跟职称、职务工资制度是2个不同的概念,实行绩效工资后,废除原来的职务职称工资。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看学历)+工龄工资(看教龄)+岗位工资(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考核结果)

  (二)教师(含职工)举办经学校批准的讲座,每次发给讲座津贴100元。

  (三)教师按规定进行早、晚自习辅导,并到班级认真答疑和治理,每辅导1次(早晚)自习发给津贴10元。

  (四)教师(含职工)参加由教务科正式排定的监考,每次发给监考津贴10元。

  (五)职工兼课,每学时发给兼课津贴10元。

  (六)学校将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教学治理、第二课堂、实验室建设,教学研究、撰写、实习、设计的预备和指导、文体活动的辅导和组织等方面设置一些单项奖,以奖励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人员,其奖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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