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系统制度

时间:2020-11-15 09:46:1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系统制度

  总则

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系统制度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会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五)、部门有关会议如需综合处协助的应提前通知综合处,以便做出统一安排。

  (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向综合处说明理由。

  (七)、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八)、各处室、部门要把每次调度会及其它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也可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对外出租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办法

  (一)、公司所属会议室及多功能厅由物业处负责办理租用手续,综合处负责提供相关会议服务。

  (二)、物业处根据会议室使用情况与租用会议室单位商定相关出租事宜,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通知综合处,综合处同使用单位协商会议室使用的具体事宜(预约时间、需提供的服务等)。

  (三)、租用单位于租用当天将<会议室使用登记单>交与综合处会议管理人员,待会议室使用完毕后,由会议室管理人员填入会议室实际使用时间,由租用单位签字确认后,综合处返还物业处作为收费依据。

  第二章办公电话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各处室、部门使用管理插卡电话,经理办公室使用加锁电话。

  三、电话卡由办公室负责刷卡。每次刷卡标准,处长30元,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20元,其他员工10元,综治办带班组长每人15元。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刷卡,并进行登记。

  四、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不允许私接电话机通话,否则,将追究其直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追缴相应的电话费。

  五、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六、由办公室定期到电信局对各处室及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三章公文收发传阅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非质量、环境体系文件收发、传阅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公文撰写

  1、公文草拟。根据需要和领导指示初步拟定文稿。公司发文由综合处草拟,涉及各处室职责,需要由公司统一行文的,由各处室、部门草拟文稿。

  2、公文审核。指对草拟文稿的审核,由综合处负责。审核的主要内容是:看是否的`确需由公司统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统一行文的公文,由各处室、部门自行发文。

  3、公文复核。指公文正式印制前对文稿的校对、核稿,重点是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4、公文签发。将经审核的文稿交领导签字,批准发文。公司级公文由总经理签发,各处室、部门或某特定业务范围的行文,由处室、部门负责人签发。

  5、公文的印刷、用印。经审核无误后的公文的即可印刷与装订。如需加盖公章的按<印章管理办法>加盖公章。

  二、公文发放

  指将公文发放到相关部门。确定发文后,综合处发文人员要在<高新物业发文表>上编制发文编号,登记公文名称、发文日期、数量、发放部门等。对内发放文件须有各处室、部门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处室及相关部门,处室、部门内部的传达由各处室、部门自行管理。各处室、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签字确认。

  三、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在<文件批阅卡>上审批后,原文件附<文件批阅卡>交由相关处室、部门阅看,阅看人员签字确认。

  四、公文归档

  公司发文由综合处及时归档,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各处室、部室自行发放的文件,如有必要应及时报送综合处归档。

  第四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源节流,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职责及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办公用品是指日常办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规定了办公用品计划、采购、发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要求。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及发放归口综合处管理。各处室、部门办公用品计划、领取、使用、保管等由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二、办公用品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管理办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处室、部门自行统计本处或部门的办公用品需求状况,并列出详细计划,分类(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写<用料计划单>,计划本着“节省、实用、必需”的原则,经处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统一提交综合处。

  (二)、综合处采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并制定采购计划及预算,报经综合处处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并于每月25日至30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