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考生可享受2项照顾政策
类别为“乡村”的考生,可有机会享受2项国家和重庆市的招生照顾政策。
1.部分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全国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
我市有20个区县的乡村考生符合条件:酉阳、秀山、黔江、彭水、石柱、武隆、巫山、巫溪、城口、万州、云阳、奉节、开县、丰都、涪陵、忠县、潼南、南川、垫江、梁平。
目前,全国具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重点高校有90余所,其中包括北大、清华等名校。
特别提醒: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除了具有上述20个区县户籍以外,其户籍地也须具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 “乡村”的属性,考生本人在上述20个区县内高中连续3年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2.市属一本招生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
由在重庆一本批次招生的市属本科院校安排不低于本校一本批次招生计划总量的3%,招收全市农村考生。
特别提醒: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重庆市户籍,户籍地同样要求是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属于“乡村”,且考生本人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才有资格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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