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时间:2020-11-09 12:11:3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我局集体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一)

  按照市委对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对我局集体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叙质监﹝20**﹞36号),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组织保障有力。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7月20日我局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了县委办发《关于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叙委办发﹝20**﹞26号)的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了各项整治重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履职、尽责、服务、奉献”专题讨论会,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对照整治重点,我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经查,我局存在问题有:

  (一)理论业务学习不深入,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在处理知识面专和广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完善知识结构。二是在处理知识实用性和系统性问题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学习内容上存在实用主义的态度,业务书籍看得多一些,与自己工作相关、用得上的学得多一些,相关不紧密或目前不要用的学得少一些,存在先用先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现象。三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仍然不够。在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不很多的情况,理论和实践仍然结合不够紧密,学用脱节,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执行力差。工作缺乏统筹安排,不能主动谋划,存在等上级或领导安排部署现象,被动工作,忙于应付,执行力差。特别是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工作重心未及时做好调整,在结合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未找准切入点,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表现在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提供服务做得还不够,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没有真正做到想企业、群众之所想,急企业、群众之所急,帮企业、群众之所需。

  (四)不思进取,缺乏创新意识。部分干部职工安于现状,开拓精神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成效不突出、亮点不多。表现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情,工作的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思维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路不宽,存有求稳怕乱、被动应付现象,缺乏知难而进的胆识和勇气。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督查不到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跟踪督查不到位的情况;在制度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力,责任追究不及时、不过硬情况,有强调个人原因,没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股室外出时去向告知不明确;公车使用时有时未按派车规定填写派车单;督查督办不及时,致使工作落实不力。

  三、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局系统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汇编”形式印发到各单位、科室。下一步,局党组将督促全系统认真执行,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严肃查处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信访局按照县纪委、县政法委的要求,在全局深入开展了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自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讨论决定成立由局长陈海红为组长,副局长刘华雄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陈局传达了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政法[20**]1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务必对照文件要求,进行深刻地剖析,并充分运用各种途径深入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信访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事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

  二、认真自查,整改到位

  全局领导干部对照县纪委、县政法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政法[2014]13号)文件精神,主要针对干部不依法行政的、处理问题不公的、与民争利的、服务意识差、干扰基层组织建设的、幕后策划指使或放纵他人干扰政府管理和经济行为的、强行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投标的、截留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和奢侈浪费的以及其他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的问题等九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全面治理2012年1月1日以后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陈局要求每位干部认真填报《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登记表》,实事求是,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的现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填报的《自查自纠登记表》,统计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没有出现专项治理范围内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敢于唱黑脸,不怕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威慑作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有效地展开。通过专项治理,我局虽未发现任何问题,但在有些制度比如为民服务制度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被动接访变为积极主动下访,聚合政治、经济、舆论、道德、教育、司法、调解等社会资源参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增强信访办理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社会舆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信访人依法信访行为,监督信访问题的处理过程,搭建社会广泛参与处访的平台,构建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格局。

  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关于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镇对照赣州市委专项巡查组在信丰县巡查发现的问题,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我镇认真开展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

  我镇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我镇未发现“与民争利”“暗箱操作”等在民生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行为,但在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存在问题;人民群众对基础党员干部执行惠民政策的满意度不高。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方面。通过自查情况看,我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当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3、少数村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

  (三)征地拆迁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与农民相关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深入;有些征地拆迁中合同不够规范,个别被征地农户未拿到合同;部分村干部在做农户工作时脾气不好,没耐心;个别时候征地款不能及时打到农户账上。

  (四)收费方面。未发现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收费的问题;未发现各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集资、一事一议项目向农民筹资筹劳等方面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问题;也未发现在农民建房及土坯房改造中收取费用的问题。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部分镇村干部“庸、懒、散”,作风漂浮,敷衍应对,推诿扯皮等问题;我镇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为官不为”问题,如个别干部存在迟到、早退、串岗、玩手机现象;少部分镇、村干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拖延应付、马马虎虎,主观能动性不强;有些干部,特别是部分老干部,上班时提不起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1、制定方案。对于此次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制定了相对应的整改方案,如《XX镇关于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关于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印发到各村(社区)、各站所,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不打一点马虎。

  2、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如,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建立考评档案,实行奖优罚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又如,针对征地拆迁中发现的问题,我镇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问政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对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直查快办、速战速决等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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