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13 12:14:3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教育局收费自查报告

  引导文: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局收费情况也要做出自查工作报告,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教育局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供参考。

教育局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局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一)

  今年秋季开学以来,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小学收费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开学之初,我校、乡政府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活动,未发现学校有任何乱收费行为,收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统一思想,加强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我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思想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规范学校收费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全体教师务必重视、务必认真、务必坚持原则。

  二、加强对教育收费自查的认识:

  开学初,我校接到教育局的有关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学校领导和老师,使大家认识到:学校的收费要严格按上级文件收费。通过自查,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自查内容:

  规范制度建设等。我校与各校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同时要求各校与班主任和教师签订收费工作责任状。

  3、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杂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4、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任何一所学校,从未出现过补课现象,因而就没有收取过学生的补课费。

  四、今后的工作:

  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确保教育乱收费责任投诉为零,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教育局收费情况自查报告(二)

  根据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X教基教[2015]X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一次彻底的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辖X个乡镇,现开设有公办各级各类学校X所,其中普通高中X所、职业中学X所、初中X所(含X所九年一贯制)、中心校X所、村完小X所、教学点X所、幼儿园X所、特殊学校X所;在校生高中X人、职业中学X人、初中X人、小学X人;全系统在职教职工X人。

  接到《紧急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局学校收费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基教股、计财股、勤工办、纪检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紧急通知》精神和周密布置检查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紧急通知》转发至各学校,让学校对照规定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我局本次专项检查自1月13日至15日共3天,局检查组的专项检查与学校自查同时开展,检查主要采取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召开座谈等方式进行。通过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检查情况

  (1)学校收费管理情况

  1.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校均持有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全部实行零收费;无擅自私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无择校乱收费行为;对农民工子女,一律免费入学。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均严格收费管理,按照教育局《规范校务促廉工作方案》和《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教育收费政策和教育惠民政策、经费收支、乱收费举报电话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我县2009年以来,成立了学校财务核算中心,实行“校财局管”财经管理模式,在日常的财务审核和检查工作中严肃财经纪律,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和财务管理意识。各学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

  (2)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地方教科书、作业本等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由县教育局勤工办统一管理。教辅材料征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推选公告目录》、《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征求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价格监管的通知》等自治区教育厅及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管理机制,规范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全县各中小学校在使用和管理教辅材料中坚持以服务学校、学生为宗旨,依据教科书选用程序,从推选《公告》目录中按“一科一辅”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辅材料、品种供学生、家长选用,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材、教辅的现象,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材教辅材料现象,无违反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原则,没有从**利行为。

  我县无地方性教科书,各学校均无组织学生统一订购作业本行为。

  (3)学生购买校服、缴纳班会费等情况

  我局无统一指定、组织学生购买校服行为,学生购买校服由学校依据学生实际需要而定,各学校也由学生自主选择,自愿购买。全县各学校均无班级向学生收取班会费行为。

  (4)学生购买寝具、缴纳住宿费、伙食费等情况

  我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无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寝具行为,内宿生全部免收住宿费。各学校对自愿入伙在学校食堂开膳的学生,根据当地物价情况,据实收取伙食费。在食堂管理上,学校安排有分管领导、总务主任负责管理,成立有结账工作小组,定期对食堂经费进行结算,食堂经费设有财政专户,食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每学期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均下到学校进行督查,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核算规范,伙食定价按实际成本而定,学校无违规行为。

  (5)学生购买个人保险情况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参加人身保险的有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华安保险、北部湾保险等公司。经多年宣传,学生保险均由学生个人自愿与保险公司购买,各学校均未强行向学生推销、代办。

  (6)其他收费情况

  我县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依法治校,禁止学校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无乱搭车、乱摊派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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