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28 23:40:2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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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解决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赣农字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际,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现将水产品质量安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全整治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由潘宝山局长为组长、孙维钢副局长为副组长,生产、渔政科、局办公室和水技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二、整治目标明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当前水产苗种生产和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提高基层行政人员和渔政队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着力强化基层服务,培育负责任的生产主体,扶持自律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围绕整治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加大宣传力度。渔政部门在重点水产市场、码头、渔业乡(村)等渔民较集中的场所,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给渔民朋友一封信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了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2、重视培训提高。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以水资源环境保护、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训养殖从业者近300人,促进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3、强化检查监管。一是以各地渔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为重点,具体检查了当地水产苗种场、养殖主导品种的生产基地和其它品种的较大规模养殖场的苗种来源、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以及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水产品包装、标识、商标等使用管理情况和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的申报和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了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各地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督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基地“三项记录”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的落实、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情况,消除了水产品养殖、销售过程中不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效果比较明显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都能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截止4月8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目前共有水产品苗种养殖企业24家、水产品养殖企业56家、水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渔用物资经销企业6家、“三品”生产企业21家,从检查的结果看,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的情况较好。一是“三类基地”“三项记录”基本齐全,监管率基本达到100%,国家、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100%持证生产,监管率100%;二是渔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趋于合理,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渔药及非法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三是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健全。

  虽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县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县级以上渔业部门具备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检疫检测机构缺失,导致检测工作的缺位,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造成困难;三是对还在使用化肥养鱼的企业和个体户,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部分一线水产从业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渔业养殖大多以粗放型为主,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四是缺乏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市县两级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监管力度,促进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渔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三类基地”要强化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通过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二是继续推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行动,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化养殖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水产原良种保护、水生动物防疫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追溯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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