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25 17:50:00 晓凤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精选22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精选22篇)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2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xx]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3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

  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

  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4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5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6

  河东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一、河东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管理情况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河东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河东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山东省物价局制度了《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临沂市物价局有《临沂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二、加强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工作成效简述

  河东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三、河东区涉企收费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7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二、认真清理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02〕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8

市财政局: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市财综〔20xx〕620号)文件要求,我局庚即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开展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局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三项。

  (一)排污费征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际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委2003年2月28日第31号令)、《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及《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发改价格[20xx]20xx号)的规定,实行“环保开票、银行入库、财政统管”的征收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按照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污系数,按月对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定,再按征收标准确定排污费金额后按月或按季进行征收。

  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20xx年,全市排污申报企业共331户,征收排污费2085.51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166万元,建噪费924.5万元。市本级共征收排污费708.58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征收133.8万元,建噪费574.78万元。同时,扎实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通过调阅排污征收档案、核查企业产量、能耗情况方式,重点对前锋区20xx年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了稽查。共稽查前锋工业园区企业40家,稽查金额570653.79元。20xx年1-5月,全市共核定征收排污费1748.46万元。

  (二)环境监测服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xx〕6号)规定,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对外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时,可按《四川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含环境辐射监测机构,下同)受建设单位自愿委托,承担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调查)评估的结论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以上涉企收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没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更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二、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一)环境监测服务费。自20xx年1月1日起,市我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规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对不符合免征范围的其他企业或单位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6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由于上级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监测评估服务费暂未制定新的收费政策,我局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川发改价格〔20xx〕1143号文件及收费标准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进一步规范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9

  按照平凉市物价局的安排部署,我局从6月10日开始,对华亭、庄浪两县部分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涉及的单位

  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单位是华亭的国土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交通部门及其下属的运管、地方道路管理、公路段和建设部门下属的规划、质检、试验、房屋管理以及庄浪县的交警、质检、驾协、环保、工商、消防等涉企收费单位2008年1月以来的收费行为。

  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检查看,各涉企单位收费政策执行较为规范,各项收费政策执行较为到位,国家各项收费减免政策执行良好。如:国土部门按规定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证书工本费、矿产资源管理费、采矿登记费等费用、规划部门由于政府划拨经费充足,免收涉企各项费用、公路段按规定收取公路路产损坏赔偿费和超限超载车辆补偿费、环保部门按规定标准收取排污费、消防部门收取消防人员培训费、质检部门按规定收取计量检定费和质量检测费、交警部门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收取行驶证工本费、安全检测费等费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规定取消了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取消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涉企收费检查中,总体感觉各涉收单位收费行为较为规范,依法收费观念有所加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国家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比如国家宣布取消了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加班线路牌工本费,而运管部门继续收取。

  二是不按国家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如建设部门收取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国家规定按工程造价的1.4%收取,而建设部门的质监站按6%、8%不等的标准收取。建设部门的房屋登记管理收费,国家规定新建设商品住房初始登记按件收取,只收取每件80元的登记费,不收其他费用,而建设部门的房管登记机构没有按规定执行,收取了登记费的同时,还收取交易费、丈量费等费用,加重了企业群众的费用负担,交警部门自立项目收取驾驶证登记证明费等。

  三是票据填写不规范。我们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开票时,只开收费金额,不填写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了检查的难度,对违法事实也不好认定。

  四、原因分析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依法收费观念淡薄,不理解、不学习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存在能收一点是一点的侥幸心理。

  二是财政拨入经费不足。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影响,有些部门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财政不拨工资经费,造成这些部门只能靠手中权力,强制收费。

  三是上级主管部门强制收费。象有些收费项目国家宣布取消,但基层到上级去办理业务,上级部门要收费,基层部门只能向管理对象收费以弥补经费支出,负担转嫁到群众身上。

  四是政策界限不明确。象有些部门收取的培训费,现行政策文件没有此项收费,而原先的收费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没有明确取消,执收单位仍然收费,加重了群众费用负担。

  五、对策建议

  1、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培训。物价部门要对各执收单位的主要领导、收费人员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培训,经过培训,使他们对项价格法律有更深刻地了解,提高他们依法履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2、继续深入开展收费公示制。在巩固原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了,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发放收费公示表、公示册、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有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结合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对各单位的机构职能进行重新划定,对真正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财政应全额拨入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4、对现有的收费项目标准重新进行清理。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相关政策要求,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职责分工,在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建议,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设立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对属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要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严格限定收费范围和收费频次。对个别部门和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和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研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并收取费用的,要坚决取消。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0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1

市物价局: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2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3号)的要求,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不留死角,要求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20xx年12月初在xx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20xx年12月30日下文公布了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在xx门户网站公示了涉企收费清单的全部内容,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涉企收费清单由4项内容组成,分别为:

  (1)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共计34项,比省级的62项减少28项,减幅45%)

  (2)政府性基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12项,比省级的19项减少7项,减幅37%)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涉及17个部门共计45项,比省级的.80项减少35项,减幅44%)

  (4)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涉及7个部门共计5项,比省级的9项减少4项,减幅44%)

  2、动态调整涉企收费项目

  根据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20xx〕第1号公告)、《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xx〕2号)精神,并结合省、市两级涉企收费清单内容,于20xx年7月31日已对《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东政〔20xx〕6号)进行动态调整。

  经动态调整后,收费项目总数为84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1项,由原来34项调整为33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经过整合减少11项,由原来45项调整为34项;政府性基金12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5项不变。

  3、开展涉企收费问卷调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经信委《关于开展“问万家企业、看清单实效”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皖价服〔20xx〕117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9月2日在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1份,涉及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行业,适时掌握涉企收费情况。

  4、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减免政策

  对小微企业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3项)

  (1)土地登记费

  (2)房屋登记费

  (3)住房交易手续费

  (4)船舶港务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予以免收)

  (5)国内植物检疫费

  (6)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8)渔业自愿增殖保护费

  (9)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0)计量收费(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计量考评员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

  (11)环境监测服务费

  (12)森林植物检疫费

  (13)林权证工本费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项目

  (1)教育附加费

  (2)地方教育附加

  (3)文化事业建设费

  (4)水利建设基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取消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1)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中的出租车营运许可涉及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

  (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含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及岸线安全使用许可涉及的涉水工程(活动)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报告收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含新办、换证)涉及的生产许可检验报告收费

  (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收费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认定涉及的审计报告收费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存在问题

  全县涉企收费单位,在认真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之后,收费基本规范透明,一律按照涉企收费清单内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前及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量单位、收费依据,涉企收费总的来讲是好的。但是,通过我局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情况看,涉企收费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实行公示制度;

  2、少数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不规范;

  3、少数收费单位收费没有签订有偿服务协议;

  4、个别收费单位存在超标准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

  加强宣传是落实涉企收费的主要途径,要通过新闻媒体和xx县门户网站以及在全县商住小区建立涉企收费公示牌,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收费政策,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收费单位如拒不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擅自向企业收取清单以外的各类政府性收费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以及继续收取已经取消或减免的收费,企业可以拒付,物价局将24小时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有投诉,将立即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认真落实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在收费前要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涉企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计量单位、收费依据,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我局将不定期对涉企收费单位窗口进行督查,对公示内容不全或没有公示的涉企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依照《价格法》将作为乱收费查处。

  3、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是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的有力举措,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我县涉企收费单位进行检查,对擅自设立清单之外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收费没有公示的。我局在检查时如发现上述存在问题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回访,使涉企收费清单落到实处。

  4、建立长效管理。

  (1)严格执行。严格按照涉企收费清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将取消和暂停的收费转交由下属单位、社会组织继续收费或变相收取。凡不在清单之列的涉企政府性收费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停止执行。

  (2)动态管理。对已经入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涉企收费项目和责任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权力调整情况等及时进行调整,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3)加强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对清单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依法严厉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3

  为贯彻落实《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xx发改价监[20xx]xx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检查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我县实际,于20xx年x月xx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我们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局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先自查,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发展和改革局,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局对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范围、时限及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住建局、市监局,具有强制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三、专项检查工作部署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省、州专项检查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检查组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组织检查人员集中学习涉及企业收费有关的文件精神及收集有关资料文件,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州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检查情况与整改

  通过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住建局、市监局,具有强制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县部门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绝大多数单位在收费政策执行中都能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收费,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也没有发现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对于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已经全部取消,严格执行国家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定。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收据填写不规范,二是有些收费窗口无收费公示。

  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县价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程序,恪守工作纪律,没有利用检查之便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4

  根据《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局工作部署,xx区局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根据省、市局关于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向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发放提醒告诫书和自查自纠表,宣贯国家数次工商业电费降价政策,督促及时清退多收电费,相关单位主动退款79.51万元。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核查自查自纠报表、逐个清理规范等方式,抽查区内转供电主体18家,责令退款47.47万元。专项整治期间共清退多收电费126.98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用能成本。三是主动提供服务。遵行监管和服务并重原则,为终端用户实施电力直供提供有力支持,对于拥有单一产权的且愿意主动让渡电力设备设施产权的转供电主体,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帮助做好产权移交工作,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整治期间,我区已有1家物业公司顺利移交电力设备产权,其原有终端用户实现直接供电,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抽查了xx区房地产商会等协会商会。从检查情况看,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费管理规范,未发现其他乱收费行为。针对部分商会收费公示不规范的问题,现场予以责令整改。

  三、规范农村安全饮用水价格收费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对区内农村安全饮用水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抽查了南北片6家乡镇水厂,督促相关供水经营单位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针对高于政府定价收取自来水入户安装费的问题,责令4家水厂清退多收费用13.094万元,立案查处1家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罚没款6800元。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治理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5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没有收费项目。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6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发改价费〔20xx〕xx号)要求,我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明确了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xx月初,我区研究制定了《xx区开展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总体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的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相关整治意见。截至目前,我区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自查清理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二、我区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自查清理情况

  (一)各委办局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本次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我区各委办局业务主管部门29个。经查,涉企收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9个,共涉及27个收费项目(包含政府定价项目26个,市场调节价项目1个)。其中,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4个部门,收费项目13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7490.75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给排水管理所收取污水处理费,年收费额6704.5万元,区民防办收取民防工程费,年收费额488.6万元;涉及经营服务类收费的政府部门涉企收费有6个部门,收费项目14项,20xx年收费金额为10558.61万元,主要是区水务局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和自来水装接业务费,年收费额分别为4888.19万元和1929.1万元,区xx市容局下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收取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年收费额1222.02万元。

  我区各委办局没有中介机构收费或指定中介机构收费的事项。

  (二)各乡镇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经查,我区18个乡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目前没有政府部门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情况。

  三、清理整治建议意见

  近年来,我区通过对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政府部门涉企收费项目逐步减少,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对此轮清理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收费项目,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议保留部分收费项目。20xx年,我区有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项目26项,包括民防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公证费等,根据收费性质和用途,建议全部给予保留。

  (二)建议统筹考虑部分涉及市级单位的收费项目。我区有市场调节价的涉企收费项目1项,即“招标、中标服务费”项目。该项收费于20xx年xx月xx日退出政府定价范围,20xx年收费金额为410.6万元。为了更好地服务xx生态岛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我区拟取消该项收费。鉴于该项收费涉及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议市级统筹考虑。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7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承载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涉及到各种收费,如何规范企业收费行为成为了企业自律的重要内容。本文以某公司为例,对其涉企收费进行自查报告,以期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一、自查背景

  公司成立多年,在经营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收费制度,但由于发展过程中的缺陷,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自查。

  二、自查目的.

  1、发现企业收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2、完善收费制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提升企业信誉度;

  3、掌握收费情况,为企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自查内容

  1、收费项目

  自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的收费项目,如: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等。

  2、收费标准

  自查范围包括所有的收费标准,如:收费金额、收费方式等。

  3、收费程序

  自查范围包括所有的收费程序,如:收费前的告知、收费过程中的沟通、收费后的反馈等。

  4、收费证明

  自查范围包括所有的收费证明,如:收据、发票、合同等。

  四、自查方法

  1、公司内部自查

  利用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对公司所有的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查人员应熟悉相关制度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及时记录问题和整改方案。

  2、外部专业机构检查

  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收费检查,以发现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方案。

  五、自查结果和建议

  1、自查结果

  通过以上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收费标准不明确,需要规范收费标准;

  (2)收费程序不严格,需要加强收费过程中的沟通和反馈;

  (3)收费证明不规范,需要完善收费证明的管理。

  2、建议

  (1)完善收费标准,明确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

  (2)加强收费程序的管理,确保收费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完善收费证明的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证明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六、自查总结

  本次自查发现公司收费存在问题,但也发现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收费制度,并且在自查过程中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自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本次自查不但帮助公司发现问题,而且也为公司提供了制度完善的方向,提升了公司的自律意识。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8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19

  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

  二、重点检查、点面结合,认真查处涉企乱收费

  (一)基本情况。

  1、我局对发改、安监、环保、民政、水务、教文体、卫生等7个涉企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3、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结合国家、省、市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2、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20

  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做好自检工作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象。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21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xx〕xx号),我局积极做好与“铁拳”行动的衔接,对涉企收费政策随时会商、精准把握,推进部门间综合治理、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一、配合市交通局、公安局对xx区互查大型货车、客车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二、对我市移动公司小微宽带收费开展检查,对不合理收费进行整改和处罚,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三、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大部分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我局分别对检查的`房地产销售企业进行改正并处罚。

  四、对全市大药房、门诊、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殡葬用品店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检查,并发放明码标价签5万余张,规范了我市明码标价市场秩序。

  五、对我市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费开展检查,收费进行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不合理收费。

  六、对全市农资销售进行了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市销售农药、种子、化肥价格平衡和明码标价。

  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健康发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馈给政策制定部门,并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完善收费监管机制,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涉企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22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x政办秘〔20xx〕xx号)要求,xx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排查要求,按照排查原则,对照排查范围,全面细致排查各项涉企收费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收费基本情况

  1、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情况。通过排查,我县有3家单位6项行政性涉企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道路挖掘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县水利局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县法院诉讼费。3家单位均为行政性收费,收费依据充分,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和企业经营性服务型收费情况。目前,我县有3家下属单位3项行政和经营性收费,分别为县住建局(污水处理厂)经营性收费,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性排污费,城关镇(县市容环卫局)行政性垃圾处理费。通过排查,上述三家单位收费标准合法合理,收费依据充分准确,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问题。

  3、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公布xx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表的通知》(x政办秘〔20xx〕81号),20xx年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145项,全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检验、评估、检测、鉴证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市场行情进行,不存在政府指定中介机构和指定收费标准。

  4、政府性保证性(抵押金)收取情况。经排查,县人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取企业2%的农民工保障金,20xx年共收取250家企业4359万元的农民工保证金,已退还213家2565万元的保证金。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局)按合同金额的10%分别收取企业采购履约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均合法合规,并且按照程序及时退还给企业。

  5、行业协会和商会收费。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协会商会共有11家,经排查,有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1家,即xx县房地产协会。该协会收费项目1项即会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并有2/3以上会员出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员1/2以上表决通过。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每年0.6万元;个人及单位会员每年0.2万元。共有4家行业协会交会费,年收费共计4万元。除收取会费,无收取其它费用情况,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均自愿申请参加,无强迫入会现象。

  经自查,我县涉企收费均合法合规,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等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按照一切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事项的原则,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动态调整xx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x发改价管〔20xx〕xxx号)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涉企收费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努力打造合法合规合理的收费清单。

  2、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根据涉企收费清单,研究完善收费监管细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及时兑现奖补,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全面推行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面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落实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健全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参加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以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企业检查涉企收费事项,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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