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时间:2022-09-22 09:14:5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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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汇报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汇报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陈述,如果有PPT的话则更加正式,怎样写汇报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1

  中铁二局一公司林织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把结果向员工公开,自觉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

  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林织项目部成立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照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自查表》中“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八项规定”落实工作情况等三大项二十四小项内容逐一自查。他们还针对项目特点,重点检查项目领导是否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约束自己言行,维护班子形象;是否严肃内部接待纪律,不搞公款相互宴请,禁止公款私请及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是否厉行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耗材;是否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的原则;是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员工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营造和谐环境。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2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回顾半年的工作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1、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2、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责任进行了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责任网络。根据20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3、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大量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4、积极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8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5、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6、通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3

  宜阳县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辖19个乡(镇),383个行政村,全县人口6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万人,人均耕地仅1.57亩。作为以“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统揽经济工作全局的农业大县来说,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因道路绿化、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用地、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土地信访问题层出不穷,占据全县信访量的40以上。作为“三农”问题的“老大难”,土地信访问题处理的是否及时、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只有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土信访问题解决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政府部门才能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促城市发展。正是基于对解决涉土信访问题的高度重视,宜阳县采取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政法委、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农相关部门等各方面的力量联合办案,对案件进行集中“会诊”,打了一场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的攻坚战。由县国土、农业、林业、交通、城建等部门共同排查出的135起涉土信访案件,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办结121起,结案率达90以上,收到了解决问题,保障稳定的双赢效果。

  一、周密部署,扎实安排

  此次集中处理活动由宜阳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全县各涉农部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确保了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达到了预期目标。宜阳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玉峰为组长的“集中处理涉土信访问题领导小组”,从县委、县政府及农、林、水、土等9个单位抽调的2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按照《宜阳县关于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两天时间内进驻分包的16个乡(镇),与乡、镇工作组会合碰头,先摸清案件底数,后分清轻重缓急,本着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作。一是与信访当事人逐个见面,深入了解情况,拟定合理的工作方案;二是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整理证据材料,确保每起案件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得当;三是在案件查结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意见,并让其签署意见后,方为终结。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导

  宜阳县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突出问题中,强化案件领导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涉农相关部门根据包案情况,分别成立了集中处理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并由县主要领导包乡、乡主要领导包案,明确各乡(镇)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每个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各工作组都分门别类写出专题结案报告,由工作组成员、组长、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名,当事人签出意见书,达到一案一报。对不能如期解决的重大疑难案件,由工作组组长、乡(镇)第一责任人到专项整治办公室说明不能解决的理由,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和设想,做到不推诿、不回避,想方设法,采取措施,稳定上访群众,切实解决问题。根据分片包干需要,宜阳县成立了以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的4个督导组,分工负责,深入各发案村,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对各乡(镇)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巡回督导,跟踪督办,及时做好协调矛盾和案件处理指导工作,确保案件高质量办结。

  三、深入群众,直触难点

  为确保每个土地信访问题的成功解决,宜阳县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案件中,牢固坚持四个原则:依法处理原则、依政策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不激化矛盾原则。同时,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由传统的治表为主、表本兼治解决信访问题,变为以治本为主、治本控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宜阳县韩城镇距县城25公里,因道教圣地福昌阁而久负盛名。近年来,韩城镇政府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乡镇经济,努力打造“商贸重镇、畜牧大镇、豫西名镇”。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社会的稳定,该镇东、西关及官东村200余户村民的宅基地落实问题,成为了镇政府的“头疼事”。1995年,官东村四组14户群众在宅基地规划定位时,因除树问题而引发纠纷,加之,村委班子换届、部分村民在宅基地划分中存在不同意见,而从中阻碍,致使14所宅基地一直无法落实到位。,该镇西关村原村委在给群众方宅基地时,只收钱,不落实地块,由于各村组用于规划宅基地的土地有限,致使200余户群众的宅基地一直没有落实到位,群众上访不断,县信访局、国土局几次组织人员驻村协调,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xx年,为适应城镇建设步伐,该镇官东村委在原郑卢路已废置不用的老公路上规划了一排24户临街宅基地,并于20xx年12月,经县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xx年3月,在县政府号召下,韩城镇在郑卢路两侧进行了通道绿化,绿化带全部在公路控制线15米内,24户群众因通道绿化的`树木影响到其通向郑卢路的出路,而不能建房,并因此引发了与镇政府之间的矛盾。

  韩城镇涉土信访问题做为县重大涉土信访案件,在这次集中处理活动中,由县委副书记王玉峰主抓,县国土局副局长王发魁带领由国土、城建、农业及韩城镇政府人员组成县派工作组迅速进驻韩城镇,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涉案村组、走访涉及农户,逐个调查、核实,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确保案件妥善处理,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工作组人员及时向主抓领导汇报情况,认真细致的研究案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县派工作组的协调下,县公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由土地所、村两委及村民组到场,为官东村四组14户群众宅基地重新进行了规划、定点、放线;由韩城镇政府及官东村委出面,给郑卢路边24户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群众,解决了一条3至5米的路道,方便了群众进料建房;由西关村委及村民组在调整土地时,在村周围调出余留地,妥善解决西关村群众宅基地问题。5月18日,宜阳县国土局院内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韩城镇官东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原上访群众等七人将一面“执法严明、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县国土资源局,表达他们对国土局扎实解决宅基问题的感激之情。正是由于工作组人员工作深入、作风扎实,真心诚意为老百姓解难题、办事实,取得了当地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从而促进了案件的成功解决。

  四、调解为主,情法并用

  土地信访问题的解决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点一滴地树立党和政府威信、化解矛盾的过程。土地信访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抱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宽容的爱心,对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佳的途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也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基层稳定。宜阳县莲庄乡上涧村村民王某,因宅基地地界问题多次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并因此引发纠纷。因双方证地均不符,证载面积小而占用土地面积多,经当地政府、土地所及村民组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加之张某长年在外打工,使两家宅基地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为确保该案圆满处理,乡包案领导与工作组的几位同志,多次深入上涧村,利用吃饭时间,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发案原因,多方收集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王某耐心细致做工作。并几经周折,联系到在外打工的张某,劝其在规定时间里回家。4月27日,两家当事人终于坐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宅基纠纷问题,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认真细致的进行了调解。同时,给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使他们懂得了只有妥善处理好每个邻里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全社会稳定的道理。并从维护稳定,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拿出了具体解决方案:由土地所负责变更双方宅基使用证;两家之间界墙,谁先翻建要向对方打招呼。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十几小时的调解、说服工作,双方终于在《上访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意问题处理意见,并且保证今后不再上访。

  宜阳县在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中,注重利用调解方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调解为主,情法并用,持之以恒,不解决问题不收兵,确保案件解决彻底、不再反弹。同时,把握住四个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干部做工作与群众做工作相结合,上级组织分析指导与基层组织参与调解相结合,以理调解与依法调解相结合。此次集中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中,利用调解方式解决的问题占总信访量的90。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才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引导进入法律程序和已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仅有14起。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宜阳县国土资源局在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到当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对违法用地者给予严厉的查处。

  丰李镇小营村卢某,1993年5月申请占地10.2亩办铸造厂,企业一直未生产,也未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3月,经小营村委研究决定,在卢某铸造厂厂址内规划了20所宅基地,并于19至由丰李镇土地所分别给14户群众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和七十六条的规定,宜阳县国土局依法先后给卢某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土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而卢某拒不履行无条件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一切建筑物的义务,导致14户村民宅基地无法落实。在此次集中处理涉土案件中,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达到了处理一起,震慑一片,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扎实推进,力求实效

  在集中处理涉土信访问题的一个月时间内,宜阳县委、县政府每周召开一次由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及各乡(镇)主抓信访领导参加的案件汇报会、交流会、总结会,坚持疑难案件县领导亲自督办,限时间,要结果。县派工作组、案件督导组本着“以人为本,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稳定一方”的工作指导思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信访为主动查访,深入到发案乡村、农户,直接面对当事人了解案情,抓住案由,并通过走访群众,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逐条逐项层层落实,逐案办理。对135起涉土信访案件,县派工作组及各乡(镇)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到了查清问题,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及时与上访人见面,并且一案一卷,上报存档,使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难案重点抓。凡是事实准确,处理难度大的案件,采取现场办公,通过召开有村民组、当地群众、当事人参加的群众会议,公开处理,使广大干部、群众亲身目睹,维护了法律尊严;坚持在处理问题上,秉公执法。不吃请、不讲情、自身净,敢顶说情风,得到了群众支持,使案件办理得顺利,群众满意;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发阶段;坚持对案件“回头看”。对已解决案件进行回访,看案件是否真正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通过集中处理工作,进一步转变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化了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意识,减少了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4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精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我省高度重视,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20xx—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查自纠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环节,我省严格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惩防并举”的原则,以维护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为着力点,以厘清底数、查找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农牧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副省长严金海为组长,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牧厅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21个涉农厅(局、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涉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地也逐级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建了专门办事机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省长郝鹏、省委王建军副书记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副省长严金海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各地各级涉农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抽调专人,强化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措施。为杜绝工作中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确保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涉农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自查自纠的前提下,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形式对承担地区和部门开展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二是强化协调配合。注重部门间的衔接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从而整合了资源,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各地主动收集、整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分析、解决问题。四是强化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对以前年度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x问题,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实行追溯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五是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报道,并公布的举报电话,为专项整治行动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六是落实保障经费。各级财政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全面摸清底数。做好全面清理是自查自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要求,对20xx—20xx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各项资金,从资金拨付情况、资金额度、使用情况、账务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逐项逐笔例出明细,做到了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晰。据统计,全省两年用于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涉农资金总量为520.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73.51亿元,省本级安排133.22亿元,市(州)级安排54.57亿元,县级安排59.24亿元。其构成是:农牧民补贴、补偿类68.23亿元,占资金总量的13.11%;农牧业生产发展类资金132.81亿元,占25.51%;农牧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115.46亿元,占22.18%;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158.42亿元,占30.43%;扶贫开发类41.03亿元,占7.9%;其他类资金(库区移民后扶资金)4.57亿元,占0.88%。通过全面清理核实,为提高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各地各级涉农相关部门按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明确的检查范围和内容,从资金分配到项目受益主体整个管理使用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又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农牧民群众反映问题多、涉及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的涉农资金和项目作为突破口进行了重点整治,确保了自查自纠内容全面、工作扎实、不走过场。据统计,20xx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共计223起,涉及金额7.22亿元。其中:违法违纪35起,涉及金额3245.99万元,违规188起,涉及金额6.89亿元。此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03起,占项目总数10222个的5.9%;涉及金额19.05亿元,占涉农资金总额的3.6%,其中:违法违纪6起,涉及金额1318.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02%;违规597起,涉及金额18.91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5.84%和3.63%。

  目前,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摸清了近年来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资金流向。二是对各级涉农单位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敲响了警钟,达到了威慑效应,对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了问题产生的根结,对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和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度增加,有力促进了农牧区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但在资金管理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不同程度影响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

  (一)20xx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在对涉农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清理排查20xx年以各种检查发现的223起问题中,涉及涉农农牧民补贴、补偿类2起,占问题总数的0.81%;农牧业生产发展类98起,占问题总数的39.68%;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43起,占问题总数的17.41%;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34起,占问题总数的13.77%;扶贫开发类50起,占问题总数的20.24%。通过逐项对照检查,已整改落实220起,整治前已归还资金1273.19万元,处理处罚人员42人,其中行政处罚2人,党纪政纪处分27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9人,整治以来已归还资金795.93万元,通过调帐处理资金710.6万元。截至目前尚未整改落实3起,涉及资金92.4万元,主要是黄南州农牧局挤占涉农专项资金用于办公楼维修和车辆运行费用,我们已责成黄南州加快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经清理排查,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603起问题中,涉农农牧民补贴、补偿类9起,占问题总数的1.5%;农牧业生产发展类204起,占问题总数的33.83%;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156起,占问题总数的25.87%;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147起,占问题总数的24.37%;扶贫开发类76起,占问题总数的12.6%;其他11起,占问题总数的1.8%。具体是:

  1、从资金来源层级看,中央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73起,占问题总数的12.1%,涉及资金20973.6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1.02%;省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440起,占问题总数的72.97%,其中违法违纪3起,涉及资金1308万元,违规437起,涉及资金165349.6万元;地(市)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29起,占问题总数的4.81%,涉及资金2442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28%;县级资金安排使用中发现违规问题61起,占问题总数的10.11%,涉及资金3229.8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1.69%。

  2、从存在的问题类别看,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3起,涉及资金10.4万元,占问题总数的0.49%;截留、挪用财政资金3起,涉及资金1308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0.49%和0.68%;违x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67起,涉及资金25211.9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11.11%和13.23%;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46起,涉及资金6414.7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7.63%和3.36%;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359起,涉及资金146260.8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59.53%和76.77%;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24起,涉及资金4120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3.98%和2.16%;其他问题101起,涉及资金7162.2万元,分别占问题总数及资金总额的16.75%和3.76%。

  目前,各地各级涉农相关部门对发现的绝大部分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进行了整改,部分纠正有困难的问题,都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措施及计划和时限。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通过认真梳理和分析后,认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资金安排渠道分散,不同渠道资金之间使用界限不明晰,导致资金分散使用和项目交叉重复安排问题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涉农部门之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碎片化,管理方式不统一,管理信息不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涉农资金管理难度。三是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制度、方式不统一,层级之间管理权责界限不明晰,致使管理中越位与缺位问题并存,重争取,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督管理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四是涉农专项设置过细、使用方式五花八门,支持政策政出多门、调整变化频繁,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难以实现全方位覆盖。五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审核批复环节多,加之受施工期短等诸多因素制约,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资金结转量大,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这也是此次发现的最突出问题,占问题资金总量的76%。六是相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监管方面缺乏统一协调,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信息不透明,受益主体、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度不够。七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规范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资金安排使用随意性大;部分基层业务干部和财会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不足,责任意识和原则性不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涉农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暴露出我省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等还需亟待加强,我们将正视问题,在督促各地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整改落实“回头看”,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建立台帐,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全面对照现有管理制度,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的有效机制,确保涉农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一)狠抓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对各地在自查中发现、尚未整改落实问题的,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计划实施整改。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问题根源在上面,需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的,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二)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各类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漏洞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关涉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尽快制定、调整、完善管理制度;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关地区和涉农部门研究行之有效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继续推进支农资金切块到县和支农项目审批权下放改革,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指导,增强支农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在进一步拓宽省级支农资金整合渠道,扩大资金整合规模,增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的同时,督促指导县级建立完善支农资金整合安排机制。

  (四)调整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方式。根据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的特点,分类构建涉农资金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支农资金分配挂钩。建立项目竞争立项和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把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置于阳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和人为干预。

  (五)建立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政府监督、群众参与、社会协助、法治保障的涉农资金综合监管格局。加强部门协调,开展联合行动,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从项目选项到验收全过程提高农牧民参与程度,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公开涉农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主动邀请x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参与监督。从严查处涉农领域违法违纪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5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根据局党委有关安排,现就我支部“双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双评”时间安排

  我支部“双评”活动从11月15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二、“双评”活动的步骤

  民主评议党支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通报一年来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支部工作。再分别召开党小组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改进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由支部根据《陕西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按照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党中央有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总结。党员自己对照党员标准和党组织提出的评议内容,回顾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在党小组会上互相评议,肯定成绩,揭摆矛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功过是非,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投票评定党员格次,评选优秀党员,支委会在汇总评议票后,在认真分析情况,核实问题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党员档次。

  4、组织处理。对评议中揭摆出的.某些党员违法违纪等问题,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对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不合格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作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健全制度。要形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同时,通过评议党员,发现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6、组织帮教。党指定专人,采取“一帮一”、“几帮一”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结对帮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的标准,就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凡是做到或基本做到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以及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四、几点要求

  1、党员干部要按照安排整时参加会议,并做好笔记。

  2、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是会前要查找自己工作中的得失,为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思想准备;二是会上要拿起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只讲客观不讲主观,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6

  鉴于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质量与安全涉及面广,实践性大,影响因素多,技术要求高。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抓住质量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为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部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动态管理,强调质量安全控制以“人为核心”,保工程质量,保施工安全,坚持质量标准、操作规范,严格检查及验收,使最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于8月9日由项目部总工刘岩波带队,工程部、安质部、试验室全体人员参加,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问题进行一一排查,坚决执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深挖安全隐患,对现场施工和生活用电、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采取立即整改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措施,严格按照“五定”原则督促整改,明确规定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作业队将进行处罚;对施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现场立即要求停工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再继续施工,本次检查坚持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的原则,力争把隐患消灭在事故萌芽状态。

  通过自查自纠,排除了项目各工点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苗头,杜绝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尤其各部门以及施工队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上形成了一股绳。总之,项目部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现场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生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项目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项目部将对不履行法定的安全职责、工地现场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报批评,责令其尽快完成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回头看”检查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并将其列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回头看”和质量治理“回头看”的重点检查对象。同时也要求各部室、各作业队以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为契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双评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7

  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指示精神,我办立即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按要求详细地开展了各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署省厅会议精神情况

  为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好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我办在3月17日省交通厅专题会后的当晚立即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一是认真传达了省厅关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会议精神;二是成立了以项目办主任xxx为组长的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明确了人员职能分工和职责任务,要求项目上下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负责任地完成好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项目办自身自查自纠情况

  我办自身的自查自纠,主要是从项目建设基本程序、项目招投标过程、项目会计核算、项目政务管理、项目征地拆迁等方面进行。

  1、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我办从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到项目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基本建设程序的上级批文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从梳理的情况看,各项程序的报批和批复手续齐全到位。

  2、项目招投标过程。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和上级的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我办对项目前期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工作、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单位重新招投标以及工程材料招投标等全过程进行了自查。我办认为各项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了“业主招标、专家评标、法人定标”和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审查等程序进行,合法规范。

  3、项目会计核算。我办对项目的所有经费支出情况、经费支出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财务账目处理情况、财务制度建立情况和财务日常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初步的核查。经查,项目办各项经费支出合理,合同履行良好,财务处理规范,制度健全,管理严格,尚未发现重大问题。

  4、项目政务管理。一是对项目办的上、下行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合同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对项目办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规办事、依法规行政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未发现重大偏离法规问题

  5、项目征地拆迁。我办依照上级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等文件,对项目征地拆迁的面积、数量、单价标准和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经查,未发现超标准、超规模、拖欠支付和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抽查施工单位和地方协调办情况

  在加强项目办自身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办还把这项工作延伸到各施工单位和沿线地方协调办,不仅及时传达了省厅会议精神,而且要求各单位对工程资金管理、工程分包或转包、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整改。项目办结合3月份的月度检查,对各单位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1、对施工单位主要抽查了工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非法分包或转包、民工工资是否按合同及时支付等情况。经查,各施工单位基本上做到了工程款专款专用、无明显的工程量非法分包或转包、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现象。

  2、对地方协调办主要抽查了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专款专用和无挤占挪用现象、是否兑现支付到户、是否违法违规开支等现象。经查,各地方协调办对征地拆迁补偿费执行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1、在项目的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监理单位为总监办提供费用,且已包含在报价内。目前项目未设总监办,将原总监办的人员和职能转移到项目办的各个处室,这大大增加了项目办的管理费开支。

  2、项目办根据工程管理实际,经省厅批准购置了部份交通工具,但其费用列支方向不明。

  3、在省政府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会议纪要中,明确森林植被恢复费为每平方米1元,而目前林业部门要求按林地等级支付每平方米1至10元不等的恢复费。省重点办对此多次出面协调,均未得到解决,致使项目土地征用上报审批工作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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