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19 20:02:54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一、组织领导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二、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三、整改意见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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