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家省市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

时间:2022-07-13 09:42:0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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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国家省市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

  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关于迎接国家省市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教督委办〔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9月8日至18日,对山东省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9月6日至8日,省市将就此项工作进行抽查。为做好开学前后的相关工作,迎接国家、省、市督查,县教体局将于9月1日至8日对各校开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时间由责任区联络员与相关单位商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照《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内容》(附后),组织力量全面自查,将12项重点督查内容进行细化分工,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各教体办的自查工作要涵盖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工作调度,逐项整改到位。

  二、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各教体办,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县教育督导室综合科;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工作开展情况(12项重点内容)、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单位在自查整改的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县进行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本次督查按照全县教育督导责任区划分,由组长带领责任督学,对责任区采取座谈了解、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每个镇(街道)督查学校(含幼儿园)一般不少于3所;局属学校、民办学校必查。督查期间,车辆、就餐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各联络员要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如实填写督学工作记录表和整改通知书,注重做好督导责任区的档案积累。督查结束后,请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做法经验(12项重点内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导意见建议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组长审阅签字后,于督查结束3日内交督导室综合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322xxx1

  电子信箱:yxxds@163.com

  地 址:县教体局三楼,督导室综合科

  附件:

  1、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教督委办〔2015〕1号)

  2、沂源县督导责任区划分及责任督学分工表.doc

  2015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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