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检查总站工作的自我总结

时间:2023-03-26 13:37:46 自我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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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检查总站工作的自我总结

  2012年,检查站坚持以党的指导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厅党组的工作要求,以履行职责为己任,以服务基层为抓手,围绕林业中心工作,积极改革创新,注重工作落实,推动基层林业检查站全面建设上新水平,较好地完成了任务。现将工作完成情况作自我总结如下:

林业检查总站工作的自我总结

  一、贯彻党组意图,推动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林改督查指导。先后派人深入到、、等三个县市区,采取实地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检查挂点县(市、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重点开展林改检查验收、林权证发(放)证督查、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试点(蕉城区)调查等工作,进一步了解当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积极配合林业综合执法配套改革。参与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的调研、协调工作,并于8月10日,在县组织召开了全省林业检查站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回顾五年来全省木材运输检查工作情况,分析新形势,探索新思路,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检查站建设与管理,推进林业检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落实建设规划,推进值班站房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继续落实全省道路检查站站点调整后新建站工作,重点是组织落实2012年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太平站、溪口站、县州站、古城站;2012年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岭腰站的一级林业检查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重点在、、等站加强林业检查站安全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组织落实国家林业局一级检查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申报工作,在去年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各地上报2012年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

  三、优化站点布局,完善木材检查监督网络

  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检查员队伍素质

  一是完成首次检查员技师培训任务。上半年,组织基层林业检查员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工人技师资格考试,20名基层林业检查员全部通过统一考试,解决了部分林业检查员工资待遇问题,浓厚了基层的学习氛围,促进检查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二是完成核发在岗检查员检查证工作。对全省在岗检查员,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和新进检查员变化情况,重新核发检查证923本。三是做好新进检查员岗位培训工作。对新进检查员、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省木材、野生动植物运输检查证》的林业检查员,要求各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培训,今年共培训90名。12月初,还派人协助省人事厅培训基层林业检查员,60名检查员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省总站还编辑《木材、野生动植物运输检查监督概论》,作为林业检查员岗位培训教材。

  五、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六查六看”,即查执法观念,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不强,以人为本、重视程序够不够;查执法行为,看执法是否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查执法责任和执法力度,看是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否存在不负责任、执法不力等问题;查执法作风,看有无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的行为;查执法纪律,看有无受利益驱动执法、有令不行、有错不纠等问题;查执法质量与执法效果,看是否实现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林改成果、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二是开展治理林业检查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通过开展坚决治理和有效预防商业贿赂的行为,使林业检查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林业检查员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和落实,促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木材运输市场的形成,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示范窗口的活动。按照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配合厅纪检监察室对全省被授予文明窗口的林业检查站开展全面检查。针对去年县人民检察院查处的林业检查站检查员收接受别人的贿赂赂、私放非法运输木材案,派人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该案暴露出的组织领导弱化、规章制度虚设、队伍素质低下、执法行为失管等多方面的问题,严肃处理,向厅党组提出取消其“林业检查站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并摘牌的建议。

  六、强化监督管理,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是注重提高明查暗访质量。制定了明查暗访记录本登记反馈制度,将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登记在册,对照复查。今年,我站组织明查暗访了等设区市的50多个林业道路检查站,重点检查了站容站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着装、佩戴“两证”、木材运输检查监督情况、荣辱观教育等方面的内容,行程上万公里,发现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整改,推进了基层检查站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新闻舆论报道曝光的林场原始森林被砍伐等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落实,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整顿的,立即整顿。如,针对县2位人大代表建议撤销站的建议,我站专门安排人员开展调研,与2位人大代表达成共识,取得了理解和支持,确定了站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每接到一件举报,及时发出督办通知,要求被举报单位所属的林业局派人限期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今年以来,等县(市、区)林业检查站,安装了远程监控,对整个执法过程实行24小时监督,明显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

  七、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检查员执法行为

  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在规范和监督林业检查站的执法行为上下功夫,狠抓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上半年,继续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同时,新修订了《省林业检查站上岗检查员“五要五不准”规定的通知》,规范检查员执法意识、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形象等,下发到各检查站贯彻执行。厅长给予了充分肯定,专门批示指出:“这个规定定得好,的确要从抓检查站队伍建设入手,希望要抓实抓出成效”。通过创新制度,规范服务,加强监督,落实到位,确保依法行政。

  八、端正服务态度,积极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主动为基层办案搞好协调。4月初,林业检查站查获一起涉嫌违法运输案件,我们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协调,终于查清事实真相,做到真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针对各地对成品认识不同的问题,我站积极协调,为基层执法解疑释惑。针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市对违法木材处罚采取双重标准、县人事局没有将省人事厅有关检查站技师考核文件告知林业局等问题都能积极协调,力求妥善解决。

  九、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检查站领导认真按照国家“两部一办”的要求,继续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作为发展林业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密切党群关系、遏制贪腐现象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一是强化领导,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里的部署,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林业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治理公路“三乱”领导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落实到执法人员身上。坚决同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政府治乱工作要求,以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为目标,继续巩固前几年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对公路“三乱”出现反弹实行“黄牌警告”和“取消资格”的规定》,实现整个林业系统基本无“三乱”。

  明确提出:一旦出现公路“三乱”现象,除坚决查处当事人外,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二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治乱工作各项要求。继续贯彻国发〔1994〕41号文件精神,坚决不开口子,严禁林业系统内部除林业检查站以外的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上路检查木材运输;林业检查站接举报后,经过县(市、区)以上林业局领导批准方可上路有目标地执行检查任务,发现有违法运输木材的车辆,引离国、省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外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林业检查站进行“搭车”检查、收费和罚款;严格执行凭证运输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检查站查验和执罚项目。

  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林业检查站下达罚没指标;坚决杜绝把检查人员工资、福利和奖金与罚没收入挂钩。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分别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反映的“三乱”行为认真查办。三是积极开展水上“三乱”治理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继续抓好水上治乱工作,上半年,对全省15个有水上林业运输检查职责的林业检查站,进行了认真摸底,并报送省治乱办备案。

  十、注重提高内功,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

  3月份,我站以迎接省精神文明建设检查为契机,加强本单位内部建设和管理,新修订了检查总站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上下班、请销假、接待、车辆管理、老干部工作、会议、学习、公文管理、环境卫生、办公经费使用和公务出差管理等制度,形成了较全面的工作制度。根据本站职责变化,积极与人事部门协调,争取增设职能科室,便于干部成长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厅领导要求,积极做好执法责任制研究和报送工作,为今后检查站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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