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时间:2022-07-22 09:14:35 报到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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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仅供参考。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1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注意事项:

  报到证改派是在2两期限内(择业期内),超过择业期不再受理改派手续。也就是说毕业两年的往届生不再具备改派资格。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具体流程:

  1、毕业生到网上下载或者去教育厅窗口领取改派申请表

  2、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开具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原派单位可免签意见)。

  3、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4、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5、毕业生持《改派申报表》、《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6、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往届生一定要注意不要将原报到证弄丢了,弄丢了就无法办理改派了,就得先去补办报到证,会非常的麻烦。

  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时限?

  大学毕业后的两年内为自由择业期,在此期间可进行一次改派。毕业超过两年,无法办理改派。全国如此。

  因此,湖北大学毕业生应当好好珍惜毕业后的这种权限。

  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

  一、联系好接收人才,开一份接收函。

  二、报到证上如有签约单位,需要该单位出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没有单位,可直接向托管的人才机构申请。需要在原报到证上签章“同意改派”字样。提调案和户口。

  三、带上述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改派申请,会填写一份《就业报到证改派申请表》,老师会在系统中提交改派申请,并在表上盖章。

  四、带上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并重新打印报到证。

  五、凭新报到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六、凭新报到证,新户口,档案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存档落户手续,改派程序完成。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2

  报到证上注明的期限是集中报到的时间,实际有效期是两年,即只要在两年内,报到证不会过期。若报到证上的信息有错误,则向原学校申请补办报到证,属于补办报到证情况范围内的.,由学校发放新的报到证,但新报到证的有效期限是所注明的起止时间,不再是两年。后再按报到证上地方办理报到手续。

  由于很多毕业生毕业后的就业单位,无法解决同学的户口和档案问题,导致很多毕业生户口和档案无法落户到想去的城市,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已经打回原籍,又没按时报到落户,成为可气的“口袋户口”或者是“黑户”,给同学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不要怕,还可通过改派方式解决这一大难题。

  毕业生改派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

  二、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统一办理改派

  五、毕业生领取新报到证改派所需材料的内容

  1.原签约单位(就业协议书、录用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及原来所签协议书。

  2.新派遣单位的接收证明材料(分两种情况)

  2.1如改到新的用人单位,需与新接收用人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2.2如改回生源地,由生源地人事部门出具接收其关系的相关证明。

  3.原报到证。备注:如有遗失,需先补办。

  补办流程如下:

  ①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申请表》,表中需要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

  4.就业中心领取改派申请表,进行填写,在分院处签字。

  5.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以上五份材料,必须齐备,缺一不可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3

  我是xx届安徽大学毕业生,我的报道证遗失,现需要补办报到证,请问到什么地方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先查询报到证编号,然后到省级报刊登报挂失,挂失后携带毕业证原件挂失的材料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口,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理。

  我是xx年科大毕业生,毕业时候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是派往上海的工作单位,但是去上海落户时候被告知户口无法落户,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这种情况需要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上海无法接收你的户口,然后带报到证去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回原籍手续,重新领取报到证,再回学校的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山的户口迁往地址。最后回原籍落户。

  毕业后学校就把报到证档案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交给我自己了,户口我已经回家落好了,档案一直在我手上,请问档案可以一直放在我手上么,需要放在什么地方。

  答:先办理改派回原籍手续,在携带新的报到证去人才中心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

  我是xx年安徽大学的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户口托管在合肥市人才中心,后去深圳工作,去年我准备调动到深圳,档案已经从合肥人才转到深圳人才了,但是深圳人才审核时没有通过,理由是没有干部身份,不能办理调动。请问下什么是干部身份,我的情况还可以办理这个东西么? 我是山东一所大学毕业的,生源地是安徽安庆,毕业后学校把我的档案寄到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也是派往这个地方,请问我的档案可以一直放在这里么,还是可以转回原籍。

  答:原则上你的档案可以在指导中心保管2年,2年后会被打回原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你及时转回去,因为档案托管在指导中心是不计算工龄的,不能办理转正定级,无法评定职称等。

  上学前是农业户口,后户口转到学校,毕业后户口转回原籍的话还可以是农业户口么?

  答:不可以,毕业生户口转回原籍只能是非农业户口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签约合肥一家公司,毕业后户口档案也转到该公司,现在我已离职并且和外地一公司签约,现在合肥的公司要求我尽快把档案和户口转走,但是新公司不接收我的`档案和户口,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两种方式,第一如果新公司所在地区的人才中心可以接收的话,可以改派至该人才中心,然后把档案户口等转至该人才中心,第二,如果当地人才也不能接收或者你不愿意把档案户口放在该地,可以改派回原籍,把档案户口转回原籍。

  我是省内学校的自考毕业生,请问我可以办理报到证么。

  答:凡取得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经过电子注册)、非在职、两年内在全省范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持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证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高教处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自考办出具)、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非在职证明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函等材料,前往省教育厅申请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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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继续升学深造的毕业生:

  如博士后进站、攻读硕博研究生、港澳台学生、自学生、成教生、留学归国等学生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如不纳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留级、休学、肄业等

  报到证遗失怎么办?

  (不同省市地区政策不同,以云南为例)

  ●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

  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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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关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业协议书》在就业计划中是非常严肃的,学生就业按就业协议办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就业观点的日益变化,大量新的问题涌现出来,如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人不去报到,或是签了就业书,等到毕业时,该单位没有了,还有的学生签了就业协议书,但一报到就发现单位不是他想象的,提出解约,不同意解约就一走了之,等等。就业协议书的约束力在减弱,但国家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在实际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好《就业协议书》。

  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

  不想回原籍的学生都必须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户条件。如杭州,本科以上学历、大专学历紧缺专业或具备其它特殊条件的毕业生可进杭落户。有那么一部分学生,虽已在杭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结果户口落不下来,变成口袋户口。

  如果你不符合进这个城市的落户条件,又想进这个城市工作,可以先将关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户,在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然后出来工作,等条件成熟以后再办理人才引进,这样,你就不会遇到一些不必要遇到的麻烦,如出国政审,考研证明,结婚证明等没地方去办理。

  二、报到证

  报到证有什么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干部身份证明;

  4、凭报到证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现在看,前三点都不重要,第四点才重要,所以报到证不要丢失。

  三、户口迁移证

  来到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但在学校是临时性的,毕业后都应该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

  四、档案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五、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

  ①劳动合同期限;

  ②工作内容;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④劳动报酬;

  ⑤劳动纪律;

  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

  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六、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具有强制性。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有些单位薪酬高,让你以个人名义参保,应该主动参加。

  除了以上列举的,还会遇到其它问题。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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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派遣到用人单位(有接受档案资质和用人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等)

  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提供接收函)。档案由学校邮寄给单位,报到证由学生本人交到单位。

  2、派回原籍(也就是高考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管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部门)

  大部分未找到正式工作的'毕业生适用此类情况。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相应的人社局或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报到证由本人按照上面所写地点前往报到。

  改派报到证:需提供报到证蓝联原件、档案(或者是档案里报到证白联)及和单位签好的就业协议书,2017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正式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定期办理改派手续;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签约的由学生本人持以上所需材料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办理改派手续。

  3、向学校申请保留档案

  未正式就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前根据自己的情况向辅导员提出保留档案申请,档案可保留到到2018年12月31日。规定时间内未取走档案的,学校将按照报到证上所写地点派回原籍。

  4、落到人才市场(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学生可根据需要咨询各地方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政策(需和人才市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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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到证是大学统招毕业生毕业后除了毕业证、学位证等学校颁发的证书外,另一个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一般是各省教育厅毕业生派遣部门颁发的一个证明。用报到证毕业生可以完成人事档案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报到证一般分为两联,白色一联存档联会一直保存在你的个人档案内,也是以后办理转正定级、干部身份的主要依据。

  报到证改派主要是对择业期内毕业生更换原报到单位的一种行为,沈阳学信网通过具体案例,为大家形象讲述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业务。我们以辽宁省内大学毕业生为例,如果你需要改派报到证需要有与原单位签订的退函或解约证明、旧的'报到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同意改派意见,如果有新的接收单位还要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当然如果要派回生源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就不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上述材料齐全后就可以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毕业生派遣窗口办理新的报到证了,注意新的报到证办好只有,默认都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尽量在有效期内办理档案调转和相关手续,以免逾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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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大中专毕业生都有一份报到证,这个东西非常重要,报到证上写的报到地,就是就要去报到的地方,三方协议是在找到工作的情况下才会签订的协议,你的干部身份只有在按照报到证上的时间和地址报到后才会被激活,报到证跟户口没有什么关系。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必须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有的毕业生未与单位签约,自认为没有报到证,但实际上,这部分学生已按国家规定派往生源地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请这部分毕业生千万不要忘记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制度沿袭多年直至今日。现在人才市场中,一些个体企业、外资企业表示不需要毕业生的报到证,但是,只要是对学生负责的用人单位,都应该很重视报到证;对于作为中国普通高校正式应届毕业生来说,在现有体制下,报到证的作用必将影响你毕业之后的生活。

  报到证的作用至少有以下六点: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由于三方协议是大学生就业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一个环节,因此,史女士首先对三方协议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史律师指出,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同学们要正确理解和得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学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另外,史律师还特别指出,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而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讲解三方协议时,史律师还结合案例就违约金的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她提醒即将毕业的同学,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史律师总结说,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里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史律师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超过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史律师就毕业生关心的问题现场答疑

  在一个小时的讲课之后,史律师还就同学们切身遇到的难题给他们做了现场解答。由于提问较多,难免会有重复的话题,为了方便朋友们阅读,现将各种提问逐一总结如下:

  1、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对方答应落实户口并且已经兑现,但此时我又想毁约,请问,如果我提出毁约,户口会不会受到影响。想把户口落在北京,我该怎么办?

  史律师:关于户口的问题有这么两方面同学们应该要了解:一般情况下,毕业生的户口是在劳动合同签订后落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是国家公安机关管辖的,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户口没有处置权。因此,户口落在就业地之后除非本人意愿,否则户口不会被迁走。如果你违约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口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想把户口落在北京,只要重新签订一家北京的用人单位(可以接收你的户口),加入单位的集体户口或者有条件的话立一个新户,自己为户主。

  2、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备注栏里写明了关于户口问题,住房的问题,安家费,培训、各种福利等。请问,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这个约定是否仍然有效。

  史律师:仍然有效。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你的福利等等有变更的约定的话,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以新合同为准,如果这两个没有冲突的话,依然有效的。如果新合同改变了原合同中的内容,也以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主。

  3、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在公司的服务期五年,合同中没有说违约金的问题,只是简单地说如果劳动者毕业之后不满五年离开单位的话,劳动者需要赔偿工资及其它费用总数的300%,请问这个协议合不合法?

  史律师:不合法,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约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而赔偿金必须以他的实际损失为准。

  对于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等,在服务期协议中有两项约定会体现,一个是对违约金的约定,一个是赔偿损失的约定。违约金是指劳动者不能履行约定回去上班的话,你要承担的违约金,而这个违约金没有损失产生也要承担,违约金在北京的高限是不得高于12个月工资总和;关于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各种培训和学习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将培训等费用计算在违约金之中,那么劳动者无需支付。如果在关于违约金的内容里没有体现,而是将损失单列出来作为赔偿损失的约定,则需要支付损失。

  4、在三方协议中,用人单位承诺安家费20万,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推翻了三方协议的约定,如果我不签则会影响这段时间再次找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

  史律师:在就业岗位比较偏远,或者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吸引和安抚人才一般会做出类似的承诺。根据相关法律,要变更这20万的约定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你不同意变更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应该严格按原三方协议的约定执行。因此,你可以要求对方坚决履行三方协议的承诺,如果对方不予履行,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个人损失。考虑到你的人事关系已经转到当地,找工作暂时只能在这个地方找,那么你这时可以主张这20万安家费的一部分作为损失。当然你可以全部主张,但法律不会全部支持。 (由此可见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还是相当大的)

  5、我与北京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规定我一旦违约,将向用人单位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请问,在北京地区,违约金具体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史律师:劳动服务期约定为五年,这是一般医院的通用做法。在没有新的法律颁布之前,北京地区违约金的上限仍然以12个月工资标准为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协议(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工资是指“月工资性”收入,即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用人单位按月给予的固定费用(每个月固定打在工资卡上的固定性收入),这里指的不是基本工资,也不包括鼓励性支出(如奖金等)。

  以你的情况为例,劳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是十万,如果违约金数额高于12个月的工资标准,则超出部分无效,如果低于这数字,则有效。具体的算法是:月工资×20.92(天)。

  6、劳务派遣中各方的法律关系是怎么样的,在这种关系下,劳动者的户口、人事档案等等是怎样的状况,落在哪里?如果跳糟,户口和档案等又会怎样?

  史律师:劳动关系是这样的,比如说我们在一些涉外的医疗机构服务的话,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这个医疗机构它是一个办事处,没有用工权;另一种形式是外资用工企业有用工权,但为了省事,考虑到保险、户口等有一些不太好处理的环节,他们也会把员工托管出去。在这里,劳动者与人才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并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保险及工资都是由他们支付。相当于人才派遣公司把自己的员工派到外资企业去工作,人才派遣公司给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服务。在上海人们称之为特殊的劳动关系,而在北京则认定为二者无任何直接关系。户口,人事档案,保险档案也都在人才派遣公司。但是户口在人才派遣公司并不表示人才派遣公司对户口等有处置权,人才派遣公司只有保管权。如果跳糟,户口和档案等可以迁到新单位。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你也可以单独开户。

  7、我与用人单位的合同中约定服务期为三年,我担心如果我在服务期内辞职,用人扣压我的户口及其它人事关系等向我索要赔偿,请问我的担心有必要吗?

  史律师:完全没有必要,任何一个企业都没有处置户口的权利,户口的管理不在于用人单位,户口上在用人单位处,用人单位只是一个集体户口的户主,他只有保管权。另外,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以扣压证件及劳动都其它重要资料为要协,向个人索取赔偿。

  8、在北京地区,如果有的单位在签合同之前先去试用两上月,没有任何书面约定之类,我是否应该去?

  答: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为其付出劳动(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我的印象中,少签一份合同是罚五百。

  当然,遇到这样的事情时,用人单位让我们付出劳动,他们支付劳动报酬,在法律上我们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试用的问题。事实劳动关系在北京地区的规定是如果要辞退的话,必须同样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去进行。在这里有个特殊,就是如果员工拒绝辞退的话,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不能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法律规定是一年。

  9、请问学生在三方协议签订后提出毁约,此时学校有没有权利向学生收取违约金?

  史律师:三方协议具备权利和义务的双方还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除非学生与学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10、用人单位为我办理了北京户口,可是此时我相中了另外一家单位,于是向原单位提出了毁约,他们以办理进京户口费用为由向我索要违约金?请问是否合法?

  史律师: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把为学生办理进京户口明确的写出来,表述类似于:我为你办理进京户口,那么你为我提供多长时间的劳动,如果一旦违反则支付违约金……,这可以作为一个特殊待遇,法律会支持用人单位索要违约金的要求。如果没有这样作为一个特殊待遇很准确地表述出来,则此约定与支付违约金没有太大的关系,在学生决定违约之后,用人单位不能将其作为损失要求学生支付赔偿。但是如果约定解约违约金,学生还是要承担的。

  11、和上海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一劳动合同,当时在条款中约定办理上海市户口的条款,但正式办理的时候,由于上海市政出台了新的政策,用人单位不再符合为员工办理户口的条件,因此现在无法为本人办理上海市户口,这种情况下,本人可不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他履行合同中的承诺?

  史律师:这就涉及到合同中存在的免责条款,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事件,出现不可避免不可预测,如果政策发生变化,是企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这里是免责的。

  往届毕业生报到证改派办理流程 9

  一、就业协议书的定位和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户籍转移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有关信息及意见。

  5、明确协议书的使用范围:即国家计划内统招非定向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就业协议书。

  三、协议书的印刷和发放

  各高校严格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版进行印刷,分页印刷在一张A3纸上。编号由院校代码加五位数组成。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复印无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即《派遣证》)的作用

  《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专门印制,分上下两联:上联为浅兰色,下联为白色;上联用于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到公安机关签转户口和到就业地区落户口;下联装入学生个人的档案,作为学生参加工作的凭证。人才交流中心凭下联给到非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并托管档案的同学办理:

  (1)将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转成干部档案;

  (2)连续的计算工龄(工龄从打《报到证》的当天计算);

  (3)参加职称评定,工作一年评定初级职称、四年评定中级职称;

  (4)办理工作调动(必须是干部档案方可办理);

  (5)办理养老保险、政审等事宜;

  (6)管理户口,学生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

  (7)接管党组织关系。

  《报到证》是区别计划内统招生和非统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凭证,只有计划内的统招生在毕业工作时方可办理《报到证》,非统招生找到工作是办理不了《报到证》的。因此,同学在毕业时,找到工作请及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找到单位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回地区待派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回学校办理参加工作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属贵阳市生源(不含三县一市)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就业的按文件规定不开据《报到证》,档案内就没有《报到证》附联,所以,请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贵阳市生源的毕业生和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的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两年内务必回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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