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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初次办理流程
报到证是毕业生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和户口关系的凭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就业报到证初次办理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就业报到证初次办理流程
1、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持符合要求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2、毕业生到校办理就业手续时请自带存储工具(U盘或者MP3),拷取本人就业信息数据,并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开具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介绍信。
3、毕业生本人到省就业办办理《就业报到证》。
4、《就业报到证》办理完毕后,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二联(白色联)到校档案馆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5、毕业生择业期满仍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或办理回生源地择业《就业报到证》的,由学校统一办理自主择业《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生源地省辖市教育局或人事局(师范生为教育局、非师范生为人事局)。毕业生本人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由校档案馆转递至生源地省辖市教育局或人事局(师范生为教育局、非师范生为人事局)。
报到证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就业报到证基本简介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二种。有中专招生的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省、市、自治区签发本地区的《***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各省市自治区印制和签发,一般不能跨地区就业。
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
就业报到证的定位
《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专门印制,分上下两联:上联为浅兰色,下联为白色;上联用于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到公安机关签转户口和到就业地区落户口;下联装入学生个人的档案,作为学生参加工作的凭证。人才交流中心凭下联给到非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并托管档案的同学办理:
(1)将毕业生的学生档案转成干部档案;
(2)连续的计算工龄(工龄从打《报到证》的当天计算);
(3)参加职称评定,工作一年评定初级职称、四年评定中级职称;
(4)办理工作调动(必须是干部档案方可办理);
(5)办理养老保险、政审等事宜;
(6)管理户口,学生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上;
(7)接管党组织关系。
《报到证》是区别计划内统招生和非统招生(自考生、成教生等)的凭证,只有计划内的统招生在毕业工作时方可办理《报到证》,非统招生找到工作是办理不了《报到证》的。因此,同学在毕业时,找到工作请及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找到单位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回地区待派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两年内回学校办理参加工作或改派手续,超过两年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属贵阳市生源(不含三县一市)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就业的按文件规定不开据《报到证》,档案内就没有《报到证》附联,所以,请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贵阳市生源的毕业生和毕业时未办理报到证的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两年内务必回学校办理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作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上(简称报到证)、下(简称通知书)两联,内容完全一致,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就业协议书等材料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手执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书由档案室老师负责将其装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作用有以下七点
①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②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③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④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⑤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依据;⑥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就业报到证是正规院校全日制毕业生的重要标志,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
⑦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等才能起算。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二)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原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三)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再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四)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五)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二、就业协议的主要条款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协议,由教育部指定样式,作为示范性文本,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等学校负责印制。就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离校手续。
(四)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中明确,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三、就业协议的订立
(一)订立的原则
1、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要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对高校而言,高校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如实介绍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也应如实将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信息发布给毕业生。高等学校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过程中应进行监督和指导。
2、平等协商原则
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学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
要求毕业生到指定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亦不应在签订协议时要求学生缴纳高数额的风险金、保证金。
(二)订立的步骤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查后,表示同意接收并通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即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通知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拿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进人,如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协议书送到学院毕业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再将协议书送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盖章。
4、学校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四)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协议
毕业生凭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后交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此程序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3、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5、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无效协议自订立之日起无效。
(一)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二)就业协议未经学校审查同意,学校将不予列入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就业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属违约行为。单方依法或以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取消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须征求学校同意。
六、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第一,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名毕业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学生违约,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
第二,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管理不严,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第三,就其他毕业生而言,违约会影响其他毕业生的就业,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
就业报到证常见问题解答
每年的6月、7月是高校毕业生毕业报到的时间,由于各种原因,很多高校毕业生拿着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不知如何办理报到手续,也不知道就业报到证有什么用途,有的把它胡乱一扔,需要时却找不到了,给自己就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影响个人就业。为了帮助筒靴们顺利报到就业,现就几个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问:就业报到证有什么用?
答:毕业后,学校给每名高校毕业生都发一张就业报到证,它的作用是: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此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手续;
(4)干部身份证明;
(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总之,就业报到证非常重要,请筒靴们妥善保管。
问:报到证的择业期时间有多久?
答:按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问:领到就业报到证后不去报到会有什么影响?
答: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到用人单位(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不去办理报到手续,会造成人事关系无法正常接转、户口无法正常迁移等,希望毕业生在领到证件后及时报到办理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问:在毕业的时候,学校发给我的就业报到证上信息有误,该怎样修改?
答:交毕业学校,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办理。
问:以前办过就业报到证现在需要改签,都需要那些材料?
答:1.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毕业生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
2.已经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
3.已签订过就业协议的,需有原接收单位同意改签的证明(退函或解除劳动协议的证明);
4.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
问:超过择业期该怎样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答: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须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参照《河南省人事厅关于通过人才市场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才(2006)11号文件〕。
问: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了怎样补办?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须由本人向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提供毕业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和原派遣单位证明在省就业中心统一办理。
对于2003年之前毕业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则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毕业生个人申请;
3.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证明;
4.当年经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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