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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报到证改派指南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生源地报到证改派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领表。
毕业生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领取《调整证改派申请表》。
2、签署意见。
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左侧抬头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即派遣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等情况,原派单位可免签意见)。
如企业注销,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如企业更名,则由当地工商局出具工商证明并由更名后的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3、新单位接收。
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4、主管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1)被中央驻院单位,省直单位录用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2)被市、县隶属单位录用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市、县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3)被省外单位录用的额,比照(1)、(2);
(4)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用人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就业单位所在地人力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并由其签署意见。
5、办理新证。
毕业生持《调整证改派申请表》、《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6、办户口、报到。
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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