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就业报到证办理指南

时间:2024-09-10 02:30:37 报到证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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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就业报到证办理指南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签发,分上下两联,上联交毕业生本人报到使用,下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春市就业报到证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长春市就业报到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

  办理材料

  1、《毕业证》原件

  2、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就业协议书》

  4、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

  办理流程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持相关材料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办理地点及费用

  1、地点

  就业报到证由本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委托学校统一发放

  2、费用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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