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材料需要存入人事档案

时间:2023-06-19 04:20:05 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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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材料需要存入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需要存入人事档案的材料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哪些材料需要存入人事档案

  一、履历材料

  (一)干部履历表、登记表和简历材料。

  (二)职工、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

  (三)职工更改姓名的材料

  二、自传材料

  由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登记表。

  (二)由组织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

  (三)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四)作为干部任免、职工调动依据的.正式考核综合材料。

  四、学历和评聘技术职务材料

  (一)报考高等学校的登记表、审查表、选拔留学生登记表。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高校招生登记表、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

  (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套改、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五)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

  五、政审材料

  (一)审查职工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代或说明材料、主要的证明材料。

  (二)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

  (三)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的组织审查材料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的证明等材料。

  六、加入党团材料

  (一)党员登记表、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

  (二)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奖励材料

  (一)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等材料。

  (二)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

  (三)立功授奖、年度表彰等材料。

  八、处分材料

  (一)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及检查材料。

  (二)甄别、复查报告、解除、撤消处分的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三)通报批评材料。

  九、任免、工资、出国、退(离)休等材料

  (一)干部任免呈报表。

  (二)录用、聘用、招聘、提拔、转干登记、审批表。

  (三)兵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转干部审批表。

  (四)工资级别变动登记表、职务工资变动登记表。

  (五)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

  (六)出国出境人员审查表。

  (七)辞职、退职、离休、退休等审批材料。

  (八)各类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九)有关工龄方面的证明及组织参考材料。

  (十)招工审批表。

  十、其他类

  (一)工会会员及各种协会登记表。

  (二)证明有残疾的体检表等材料。

  (三)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材料。

  (四)职工逝世后的生平、报道等。

  人事档案掉了怎么办

  具体的做法以及步骤如下: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下乡知识青年插队落户名册和地点、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

  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原则,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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