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指南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苏州人事档案转出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办理依据:
1、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二、办理条件
1、档案在本中心保管
2、因工作关系变动、升学、退休等终止代理关系
3、档案中无尚未归还的借出材料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已办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保管手续的,需提供《个人委托人事档案保管协议书》原件。
2、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3、申请人的身份证。
4、档案转往外地的,需提供详细的寄档地址、邮编等。
四、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程序
1、调出人员将所需材料交至我中心1-4号窗口。
2、填写《人事档案转出承办单》。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开具《转档通知》。
4、调出人员将《转档通知》交档案室办理出库及邮寄手续。
注: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交本人签发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
(二)在线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用身份证号注册并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szrczx.jsszhrss.gov.cn/Manage/Person/Register),进入“自助服务”界面或进入“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办事大厅”界面,点击“个人档案转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调档函,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在线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出库及邮寄手续。审核不通过的,给出不通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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