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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档案托管办理指南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宁档案托管办理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档案代管的人员,如退伍军人、随军家属等。
办理材料: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3、个人档案。
应有如下材料:
①《招工登记表》。
②《职工转正定级表》及《工资升级表》;
③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写明年、月时间、原因);
④调动须有商调表或调令;
⑤社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2张1寸彩照(如在领取失业金或低保待遇期间,还须携带职工失业证或低保证明)。
办理地点:
南宁市中华路77号南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放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1--242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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