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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档案接收办理须知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作“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肥档案接收办理须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在合肥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或户籍为合肥市的(不含四县一市)应(历)届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申报材料
(一)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
(二)需改派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身份证。
(三)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
(四)在我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劳动合同(参加社保)、身份证。
服务流程
(一)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到合肥就业单位(机关事业、国有企业除外)签署意见并盖章→再到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即时交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学校统一邮寄学生档案→个人登陆合肥人才网查询到档情况。
(二)需改派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持报到证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情况参考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持新的报到证到本中心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三)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
凭上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到我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审核材料并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四)在我市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
凭上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到我中心窗口办理→窗口审核材料并开具《调档函》→原存档单位将档案机要转递到我中心。
网上办事
登陆安徽公共招聘网或合肥人才网,通过“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按照网上提示和引导办理档案转入、开具档案证明、档案转出等业务。
办理时限
现场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C区三楼人事代理窗口
咨询电话
6272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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