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更换了怎么办

时间:2024-08-20 05:56:07 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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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更换了怎么办

  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其中历史再现性为其本质属性,其他特点为其一般属性。因此,可将档案的定义简要地表述为:档案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考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更换了怎么办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国考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更换了怎么办

  国考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更换了怎么办

  档案转到单位流程:

  单位开具调档函/商调函;

  带着身份证、调档函/商调函去档案存放地迁移档案;

  档案存放单位会将档案邮寄到拟迁入单位;

  档案迁入后,去人事部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即可。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怎么填?

  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时,应填写自己的档案所在地,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档案一般是在学校,如果是已经参加工作人员,档案一般在所服务的单位。如果是毕业待就业人员,应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

  人事档案放到人才和放到工作单位有什么区别?

  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要缴纳档案费(正在逐渐免除),你的党团关系一般也在人才中心。好处是迁移时只要不欠费不会受阻拦。

  放在工作单位,档案是免费的,但是辞职流动时如果单位不愿放,就会劝你,当然这是不合法的。问题是,有很多非公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

  放到人才中心目前需要每年缴纳保管费,除此之外差别不大。

  档案转到单位有什么好处?

  档案转到单位,方便挂靠人事档案,补充人事材料。且离职时,办理离职手续,迁移档案都比挂档案托管机构容易。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基本介绍

  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目前出境、计算工龄、工作流动、考研、考公务员、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特别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档案要求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档案特点

  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点:

  全面性

人事档案收存员工的履历、自传、鉴定(考评)、政治历史、入党入团、奖励、处分、任免、工资等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5因此,它能记录员工个人成长、思想发展的历史,能展现员工家庭情况、专业情况、个人自然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总之,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信息的储存库,它概括地反映员工个人全貌。

  现实性

  由于员工仍在工作,其人事档案则成为人事(劳动)部门正确使用人才、合理解决工资等问题的一个重要依据。直接为现实工作服务是人事档案区别于其他档案的重要标志。

  真实性

  这是人事档案现实性的基础和前提。人事档案必须做到整体内容完整齐全,个体材料客观真实,才能为用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动态性

  人事档案立卷后,其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当事人人生道路的延伸将不断形成一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档案必须注意做好新材料的收集补充,力求缩短档案与员工实际情况的“时间差”,这就要求人事档案必须打孔装订,以便随时补充新材料。

  流动性

  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员工的人事管理相统一,才便于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如果人、档脱节,保管人事档案而不知当事人已调往何处,即“有档无人”,这样的无头档案,保管得再好也无意义。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档随人走”,在员工调走后的一周以内,必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新的管理部门。

  机密性

  人事档案的内容涉及个人功、过等诸多方面情况,有的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的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而不能向他人(包括家庭成员)言及的内心隐秘等等,因此,人事档案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和私自保存人事档案材料,不能向社会无条件地提供服务。即使是处于档案管理机构的个人也不能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

  材料分类

各类人事档案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专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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