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

时间:2023-01-25 21:30:46 党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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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

  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成都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成都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入须知

  (一)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哪些地方?

  根据中组发〔2004〕10号通知规定,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到: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已经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

  (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街道、社区、乡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毕业生预备党员因涉及预备期考察和转正问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最好是能安排其转正的单位。

  (二)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党员向学校(院)党委提交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名称;

  2、学校(院)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党员持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到转往单位党组织报到。

  (三)管委办党委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必要条件?

  1、人事档案委托在我管委办管理;

  2、非成都户籍或成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籍;

  3、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4、单位已建立党组织,但因特殊原因无法接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须单位出据相关证明。

  (四)是否接收满足以上条件的预备党员组织关系?

  预备党员的须在预备期内,超过预备期的预备党员不能接收。

  (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需提供哪些材料?

  党员本人持以下材料办理:

  1、有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我中心有效《人事(或单位)代理合同书》(注:若直接与成都人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无需此代理合同,但须人才公司出具“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相关事宜的介绍信”);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2张一寸标准照。

  (六)转入党委的介绍信抬头应如何开具?

  1、原所在党组织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管辖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党委。(如:川大、川师、信工、西财、西南交大等四川省直属高校及其他省外、市外的高校)

  2、原所在党组织为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管辖内的,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均为:中共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如:成都大学、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等成都市属高校)

  (七)组织关系转入有哪些流程?

  (1)登陆“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i.rc114.com)”后,选择“党员服务”,填写党员基本信息,学习《党员承诺书》;

  (2)到现场提供“(五)”所要求材料;

  (3)领取、填写《流动党员手册》、《党员证》;

  (4)领取学习资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5)编入支部(在《流动党员手册》上注明支部编号、支书联系方式);

  (6)缴纳党费;

  (7)工作人员就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做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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