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文章: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9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0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06-23
外地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4-17
阜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9
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0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0
钦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20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10-24
装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