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区公积金怎么买房提取

时间:2024-07-19 17:20:08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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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区公积金怎么买房提取

  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杭州临安区公积金怎么买房提取,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杭州临安区公积金怎么买房提取

  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

  ①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②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

  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

  ①回迁(扩面)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三、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五、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二、三、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六、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取

  网上支取范围

  (1)个人无房(租房)提取。

  (2)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支取。

  (3)离退休提取。

  (4)购房提取。

  二、现场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三、支付宝提取

  从2018年3月26日起,浙江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支付宝上办理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本市本人购房提取(注:仅适用于2017年11月1日后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富阳的房管局正式网签能联网核查信息的客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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