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条件

时间:2024-08-01 13:54:50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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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条件

  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东莞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东莞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连续亏损两年导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需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

  注意事项

  1、该业务只限于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

  2、缴存比例应为1%的整倍数;

  3、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4、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5、单位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的,须一次性将所有正常状态的职工账户单位比例调整为一致,不能部分办理;

  6、缴存比例降低至5%以下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届满后,单位未在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可将缴存比例恢复至5%;

  7、为5人以上的职工办理时,需要提供加密的电子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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