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时间:2024-07-31 02:02:5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佛山公积金缴存基数

  1、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

  2、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592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合计为5184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额汇缴,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办理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通过“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业务申报——当月有变化栏目进行申请。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无法申报,并告知不能申报的原因。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不予通过的,退件处理,并告知退件原因。

  4、领取: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对于已受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通过的理由。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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